8.4 生态保护修复规划

8.4 生态保护修复规划

(1)加强生态空间保护

羊坊滩村生态空间为村域内苦水河、羊坊滩一沟、羊坊滩二沟以原始沟河道岸线范围延伸30米的管理范围。应在明确生态空间范围、定桩定界的基础上,按照生态空间管制规则,进一步加强生态空间的管理和保护。

(2)实施采矿用地整治

充分挖掘采矿用地整治潜力,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对淘汰类产业的工矿用地等进行整治。羊坊滩村现状采矿用地总面积11.39公顷,位于羊坊滩村北部苦水河沿岸。本规划将其复垦为耕地和湿地。修复后,羊坊滩村可增加耕地11.06公顷,其余0.33公顷划入生态空间,复垦为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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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用地整治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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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用地整治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