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1 握手的顺序

6.4.1 握手的顺序

总体的顺序是尊者先伸手、主人先伸手。伸手先后顺序应根据握手人双方的社会地位、年龄、性别和宾主身份来确定。一般遵循“尊者决定”的原则,即尊者先伸手。握手的基本顺序是:在平辈的朋友中,相见时先出手为敬;在长辈与晚辈之间、男女之间、上级与下级之间、主人与客人之间行握手礼时,应该是长辈、女士、上级、主人先伸手,晚辈、下级、男士、客人先问候再伸手相握;男女之间如女方无握手之意,男方可点头或鞠躬致意,倘若男方是长辈、上级先伸手也是可以的;客人辞行时,应是客人先伸手表示告别以及对主人款待的感谢,主人才能握手相送,否则有逐客之嫌。

在社交或商务、公务场合,当别人未按先后顺序的惯例而已经伸出手时,都应毫不迟疑地立即回握,拒绝别人的握手和对已经表达出来的友好不予理睬,是极为不礼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