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制的推出

注册制的推出

注册制的推出对市场有深刻和根本性的影响。前面我们讲到了融资方面的很多问题,非市场化的因素对融资的影响比较多。一开始我们是审批制度,批准以后才能上市,这其中就有权力的使用问题,如果使用不当,批准以后融资有可能就会成问题。

核准制也有各种各样的要求和门槛,对选择优秀的上市公司起到积极的作用。或者说对业绩不好的上市公司起到一定的阻挡和拒绝作用,有时候也可造成一些发展前景很好、但不一定达到上市要求的企业很难在股市获得融资的困境,这是把双刃剑。实施注册制从某种程度上来讲,就可以打破非市场因素对融资过程的干扰,让融资过程更加市场化,让市场和投资者在选择优秀上市公司上发挥更重要的作用,融资过程效率会进一步提升。特别是上交所的科创板和深交所的创业板引入了注册制,这个制度的变化让更多具有竞争力、科技含量比较高、有创新和研发能力的企业获得在资本市场融资的机会,从而让这些企业能够获得更多的资源,能够更好的发展。从市场来讲,就是能够获得越来越有竞争力的优秀的上市公司。从整个宏观经济来讲,经济结构能够进一步改善,经济活力和创新性能够进一步提升。这都是通过注册制的引进突破原来非市场因素的干扰,从而让市场能更好发挥优胜劣汰的作用。注册制实际上就是让市场机制能够在资源配置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但是,这就需要我们市场的主体能够承担起相应的职责。核准制是由证监会召集相应的专家组成发审委,审核拟上市公司的材料,这是由监管部门来主导的,责任就在监管部门。变成注册制后,证监会不再负责发行审核的事务,相应工作由证监会下放到市场,这就需要依靠市场的力量来实现。现在是由交易所来主导,建立发行、上市、审核的一系列机制、制度,这就需要交易所及相应的制度建设起来以后,能够比较好地运转,把功能很好地发挥出来。

现在看来,无论是科创板还是创业板,注册制下的制度安排运转比较良好,相关的市场主体能够发挥好应该具有的功能,但是否能够持续发挥好它的功能,还需要经过时间考验才能够下结论。另外,注册制让市场更好地发挥作用,除了在上市发行阶段要让市场的机制发挥作用以外,还要有很好的退市机制,经营不好的企业要能够高效地退出市场。目前来讲,退市机制的建设仍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尽管我们在不断推进市场化的退市机制,也就是跟注册制对应的退市机制,但是仍然需要时间来积淀,才能够不断地完善。还有就是投资者的利益保护机制,原来在核准制的情况下,投资者可能更多会把相关的责任归结于证监会,因为证监会主导了上市和审核,上市公司一旦出了问题,大家都会自然而然地去找证监会,让证监会去解决问题,但是实施注册制后,上市审核机制下放到市场,这就需要建立新的适合注册制的一套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机制。

从其他国家的经验来看,通过市场的手段保护投资者利益可能是更恰当的,如比较成熟的一些市场,推出的所谓集体诉讼制度等安排。这些安排不仅仅需要市场来建立制度,还需要其他方面的配合,如司法方面一些制度的配合,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就需要整体围绕着资本市场的各种制度建设和改革系统性考虑、推进,不单单对发行上市制度进行改革,还需要信息披露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因为注册制的核心就是通过严格的信息披露让投资者获得足够的信息,做出合理的判断,然后决定是否投资,所以信息披露是注册制最基础的制度安排。在这方面,现在可以看到两个交易所在科创板、创业板的制度安排里,对信息披露也有了更高的要求。同时,新修订的《证券法》实际上对信息披露也有了更高的要求,其中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的责任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