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基金法》推动公募基金行业健康发展

新《基金法》推动公募基金行业健康发展

1998年公募基金行业刚起步时的资金管理规模只有100亿元,2020年的管理规模超17万亿元,实现了超1700倍的增长。自从2012年基金业协会成立,8年以来,从业人员注册规模从1.3万人增长到71.1万人,行业的发展速度在全世界都是无可比拟的。

尤其在2013年新《基金法》实施以来,公募基金行业取得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打造一个“透明、规范”的公募基金市场,必须要有合理有效的游戏规则。新《基金法》就是在基金行业多年运作的基础上,吸取发达资本市场和我国过往成功的经验与失败的教训,与时俱进地推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管规则。

新《基金法》的核心就在于如何更加有效地约束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老鼠仓”、市场操纵、内幕交易等行为的监管惩戒力度,尽力保护投资人的利益。新《基金法》更加注重对基金管理人的监管,建立了基金管理人制度,强化了基金从业人员的诚信义务。《基金法》出台以后,加大了执法力度,清除了一些害群之马,使得这个市场越来越公平、越来越公正、越来越公开。

我国股市的一个重要改革是实行注册制,这需要股市参与者有更强的风险识别和风险承受能力。当散户从股市逐渐退出,参加到基金市场时,注册制有利于股市参与主体结构优化,有利于形成一个价值投资、长期投资市场,因此基金市场需要更加完善的监管,更强的执法力度。

恐惧和贪婪是人性的弱点,在公募基金里,从业人员受到了严峻挑战。如何直面恐惧和贪婪,不碰新《基金法》和新《证券法》的高压线,是每个从业者都该深刻思考的问题。新修订的《基金法》以及《证券法》等一系列法规共同扎紧了制度的笼子,借助科技监管力量,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了有效震慑和有力打击。

另外,新《基金法》的一个重要改革是允许保险、券商以及私募基金进入公募领域,这为公募基金增加了数十万亿的源头活水,而且基金销售渠道也拓展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等。这就更加要求新《基金法》加强规范性,保护好关乎全民的万亿级社会财富和居民资产。

但是我们知道,一个行业发展中遇到的各种各样的问题,不能只靠一部法律的出台就一劳永逸。我们还需要行业的自律、从业人员的自律。目前,我们还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源自各方利益的冲突。处理好各方的利益冲突是一个非常有技术性和挑战性的工作。公募基金行业的发展需要法律,更需要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自律,需要基金从业人员有一份为人民服务的心,竭尽全力做好基金保值增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