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软件和IT服务
软件行业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行业,技术更新和概念非常繁杂,但也可谓“最近20年最容易出牛股的行业之一”。软件公司的收入结构大致如表3-1所示:
表3-1 软件公司的收入结构
首先,从客户类型来看,分为2B(对企业)和2C(对个人)。从取得收入的具体模式来看,软件公司有产品商,提供的是通用产品,一般来说是一次开发多次出售,毛利率高,但同时周期性比较强;或者是服务商提供专用服务,一次开发一次出售,毛利率低,周期性弱。大部分厂商是介于上述两个极端之间,尤其是系统集成商。
研究软件公司的收入结构是非常重要的。2B和2C之所以重要,是因为两者所需产品的市场空间和开发难度是不一样的。对于2B来说,往往需要针对具体客户逐个开发产品,因此客户数量不多,但是单体量比较大。有时候,某家上市公司可能受单个客户的影响比较大。而对于2C来说,产品往往容易扩散,很可能面对的是所有人(例如微软的Windows系统、腾讯的QQ等),具有很强的消费属性。过去20年,2C的软件投资是重点,并且带来了很好的回报。
以产品为主的公司,渗透率是十分重要的。互联网用户渗透率是一个典型的例子。1995年,美国互联网渗透率突破10%的临界点,这与美国同时期互联网巨头网景、雅虎和亚马逊崛起的时间一致。类似的情况也发生在中国的互联网产业。同时,以产品为主的公司还具有很强的网络效应,即产品价值随客户数量的增加而呈指数级增长。软件行业具备明显的网络效应,由于软件尤其是通信类软件用户的交互特性,产品价值随客户数量的增加而增长,并形成生态圈。软件行业也具备规模经济性,用户推动企业投入产品升级、提供优质服务,例如微软的office办公软件等。
从产品到服务是2B行业的大势所趋(最终目标是咨询化),因为产品卖出去之后的维护收入其实是很少的,这种上市公司是周期性的。但如果把一次性销售出去的产品变成了细水长流的“服务”(其实换汤不换药,客户用的还是那一套软件),就形成了更稳定的一种收入模式。事实上,这就是云计算背后的诱因之一。例如美国的Adobe、Autodesk等公司,以前必须让比较强的销售团队兜售产品,改造成云模式之后,省去了必须更新换代产品来拿到产品收入的模式,变成每年收取服务费的模式,这样客户的首次投入跟之前是差不多的,但软件公司巧妙地增加了用户黏性,为以后提价奠定了基础。
云计算也“催生”了很多基础设施服务商,例如亚马逊云、微软云、阿里云、华为云等。这些基础设施服务商和软件商共同作用,分享行业的蛋糕。
因此,分析2B软件行业,要注重技术和服务模式。除了看清公司独特的产品(或者服务)优势之外,更重要的是要看清公司实现利润的路径和方法。
分析2B软件公司的过程,也包括分析其服务或产品的市场空间和特点,看清其开发客户和占据市场份额的营销方法,还有其实现价值的本质。很多时候,公司本质没有变化,但有“政策风”,例如要提高某行业的信息化水平,从而带来大量的2B软件或服务采购需求等。需要认清的是,这种“风”过后是否还会有连续的收入增长。
在A股和H股上市的很多公司属于系统集成商,更确切地说是类似于装修承包队——在客户那里开发数周或者数月,量身定做实现一种功能。这种开发是介于产品和服务之间的,因为在服务初期有一个雏形或者其他成功项目的例子,但在客户那里实现时又需要大量的二次开发工作,属于重人力的输出,本质上没有太多核心竞争力——服务容易被复制,开发核心内容是客户指派的,服务完成后无法持续收费。(https://www.daowen.com)
面向2C的公司大部分是互联网公司,过去20年世界互联网巨大的流量红利对我国的拉动也是显著的。最近5年,移动互联网是最大的领军者,虽然增速已经明显放缓到不足10%(见图3-5)。
对于互联网上市公司,除了考查市场整体容量和渗透率之外,公司的网络效应也很重要。典型例子是某上市公司利用其即时通信工具软件拢聚大量客户之后,进行音乐、电影、游戏等其他产品输出。即时通信软件可能是免费的,但其他产品可能是收费的,或者携带广告,以此来增加收入。
这种网络效应在开始可能依靠某种能够带来流量的产品来获得,但也有可能是依靠某种经济刺激来实现,这就与“获客成本”相关,即通过发放经济利益来获得用户。典型例子是众多O2O公司通过发各种各样的红包来获取用户,或者通过在百度、谷歌上增加广告投放来获取访问。
当获取的客户累积到一定程度后,就可以着重于收费或以其他方式来换取价值。如果收入大于获客成本,那么就是成功的。
值得注意的是,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在线娱乐将成为TMT或者互联网投资主流。除了巨大的流量红利带来广告等收入以外,2C客户越来越倾向于付费来增加价值。由于此类公司在A股上市的并不多,且本节内容更偏向于研究消费类,在此不过多阐述其研究方法。
此外,投资者经常遇到的是分析在港股、美股上市的大型软件公司,建议用业务分割法研究,即将大型公司的业务细致拆分,逐个估值,然后叠加。对于不盈利的软件公司(这种公司大多在盈利要求比较低的美国或中国香港上市,有些是非常注重研发,而把盈利放在其后,甚至是5~10年之后),估值方法有两种:一是公司有比较明确的盈利目标,可以在一两年后盈利,用未来的PE或EBITDA乘以合适的估值倍数后折现到现在,可以得到目前合理的价位;二是用DCF法,对于那些明显不注重盈利的公司(但不代表这类公司不想给股东带来价值,价值有时候不仅是分红,公司技术的“护城河”和知识产权等也是价值),可以用长时期的DCF法将未来5~10年的现金流贴现到当前,得到合理的价值。值得注意的是,这类不盈利的研发型公司股票在从不盈利转盈利时,往往有巨大的涨幅,后文会介绍一个具体的实战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