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电子商务的运作模式
电子商务的运作模式按照交易对象、商务活动形态的不同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
(1) 按交易对象的性质分类
按照交易对象可把电子商务分为6类: B2C、B2B、C2C、B2G、C2G、G2G。B、C、G分别代表企业(Business)、个人消费者(Consumer) 和政府(Government) 3个交易主体。
①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 称为B to C (Business to Consumer), 又称为B2C。这是目前最为活跃的电子商务形式, 顾客直接与产品销售商家或生产企业联系进行商品买卖, 其实质是电子零售业务。对于大中型企业来说, 这是企业了解客户需求、掌握市场和产品信息、提供与最终客户交流的最直接的方式: 对于中小型企业或单一的网上企业来说, 它是盈利的重要途径; 对于消费者来说, 以相对低廉的价格获得自己所需要的商品,同时获得便捷购物的体验。B2C 模式主要基于Internet 环境, 利用国际互联网提供的浏览服务、邮件和搜索引擎等实现贸易。互联网上可以提供大量的商品信息, 从汽车、电脑、服装、玩具到鲜花、游戏光盘、图书和MP3等, 在互联网上每天都在发生大量的这类交易。例如, 我国的京东商城(http: / /www.jd.com) 就是典型的B2C 型电子商务企业。图1-2所示是京东商城的网站主页。
图1-2 京东商城的网站主页
②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电子商务, 称为 B to B (Business to Business), 又称为B2B。电子商务贸易额主要是通过 B2B 方式完成的。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电子商务通常会通过相对固定的贸易伙伴完成, 由于涉及的交易金额较大, 业务相对固定, B2B 电子商务一般都是通过专用的计算机网络来完成。例如, 电子数据交换(EDI) 就是典型的B2B 模式, 它通过增值网络(VAN) 将供应商、生产商、银行、海关、港口等多个企业或机构连接, 实现贸易。随着国际互联网技术的安全性得到进一步加强, 基于成本和覆盖面的原因, B2B 电子商务正逐渐向Internet 平台转移。我国著名的阿里巴巴最开始发展的就是B2B 模式(图1-3为阿里巴巴的B2B 网站页面)。
图1-3 阿里巴巴网站页面
③消费者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 称为C to C (Customer to Customer), 又称为C2C。这是Internet 广泛普及的结果, 它在消费者之间完成商品的交换和买卖, 也称为电子拍卖。例如, 国内的易趣网就是典型的 C2C 网站。
④企业与政府之间的电子商务, 称为 B to G (Business to Government), 又称为B2G。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和政府强化效能建设, 政府部门和企业的关系日益紧密, 政府招标采购、企业税收征缴、报关业务等都属于B2G 模式, 网上办公、网上申报等逐渐普及。
⑤消费者与政府之间的电子商务, 称为C to G (Customer to Government), 又称为C2G。目前我国基本实现了各级政府均有自己的网站, 公众可以查询其机构构成、政策条文、国务院公告等信息。此外, C2G 的应用还主要致力于电子福利支付、个人税收征收及电子身份认证等方面的服务。政府运用电子资料交换、磁卡、智能卡等技术, 处理政府各种社会福利作业, 直接将政府的各种社会福利交付受益人。
由于C2G 模式不具备完整的贸易特征和商业职能, 而且通常归于电子政务, 其总体的交易量和交易额较小, 不是主流的电子商务类型, 故本书不做重点介绍。
(2) 按商务活动的形式分类
按照商务形态可把电子商务分为两类: 完全电子商务(Pure EC) 和不完全电子商务(Partial EC)。在分别介绍这两类电子商务之前, 我们先来分析一个典型的商务过程, 如表1-1所示。
表1-1 典型的商务过程
如果在全部商务活动中, 所有的业务步骤都是以传统方式完成的, 则称之为传统商务。例如, 在表1-1中, 对买方来说, 在确定了需要后, 通过查看报纸广告、企业黄页及朋友推荐等方式寻找产品或服务和供应商, 然后与供应商进行面对面的谈判, 并付清货款, 提取货物, 最后接受企业的定期维修服务。对卖方来说, 首先以问卷方式或人员咨询等传统方式进行市场调查, 制造有形产品, 再通过刊登报纸广告、企业黄页等途径进行产品宣传, 当有客户购买时与之进行面对面的谈判, 接受客户当面支付的货款, 手工开发票给客户, 最后定期为客户提供上门的售后服务。如果在全部商务活动中, 所有的业务步骤都是以数字化方式完成的, 则称之为完全电子商务。例如, 在表1-1中, 买方在确定了需要后, 通过Internet 搜索到所需产品或服务的信息, 并通过在线比较选定了供应商, 双方通过E-mail 或实时沟通(如视讯电话) 等方式进行谈判, 签订电子合同, 买方完成在线支付, 卖方通过网上银行查知货款支付情况, 并允许客户以下载等方式获得所需产品, 当然目前能以在线方式获得的只能是数字化产品(如音乐、电影、数字化信息服务、文献资料等)。在整个交易过程中, 双方根本无须见面, 甚至可以足不出户, 这就是我们理想中的电子商务。
但是, 现实生活中还存在着相当一部分介于两者之间的商务形态, 即并非商务活动的所有环节都以传统方式或电子方式开展, 而是两者兼有之。一部分业务过程是通过传统方式完成的, 另外一部分则应用了IT 手段。这种在全部商务活动中, 至少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业务环节应用了IT 手段的商务形态, 称为不完全电子商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