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1 自主开发
2025年08月10日
2.3.1 自主开发
自主开发方式也称为内包方式, 指的是企业根据自身目前的业务状况, 由企业内部自有的信息主管部门或技术人员来开发电子商务系统。
(1) 自主开发的主要优点如下。
①企业内部信息技术人员对企业自身的需求比较了解, 对企业电子商务系统的迫切需要有切身体会, 所以在建造过程中比较容易把握系统的重点。同时, 电子商务系统并非一个独立的系统, 它需要与企业内部其他信息系统有紧密的联系, 而自主开发能很好地设计与企业内部信息系统的接口, 使用起来比较方便。
②企业自主开发的系统和其他企业的系统相比较, 一般具有独创性和差异性, 而这种独创性或者差异性使其他企业难以模仿, 从而保证企业在竞争中易于保持差异化的竞争优势。
③企业拥有自主开发的电子商务系统的全部知识产权, 易于升级和管理。
(2) 自主开发建造电子商务系统, 对于企业而言也存在缺点, 主要表现为以下2点。
①要求企业拥有实力较强的开发队伍, 对企业人员的素质要求较高。
②自主开发与外包方式相比, 建造及维护的成本更高, 时间投入可能更长, 对企业来说风险性更大。
需要说明的是, 这种开发方式并不意味着系统中的所有内容全部从零开始, 开发者可以将系统的部分功能或者部分电子商务软件组件进行外包或者租用, 只不过强调的是整个系统的建造过程完全是由企业自主控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