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霍布斯哲学中的修辞学
在政治思想史研究中,斯金纳一直非常重视修辞学在文本中的作用,力图通过分析作者所运用的修辞策略,以期达到准确理解其思想的目的。斯金纳对霍布斯的研究尤其遵循了这一研究思路。他在英国文艺复兴时期修辞文化的广阔语境中,依据霍布斯与修辞学的关系,解释了霍布斯政治理论的历史。斯金纳对霍布斯的修辞学研究,主要体现在其著作《霍布斯哲学思想中的理性和修辞》中。此书从修辞学的角度出发对霍布斯的思想进行了细致分析,重点考察了霍布斯政治哲学中的修辞学因素。在此书的“导论”中,斯金纳提到了戴维·约翰斯顿(David Johnston)的著作《〈利维坦〉的修辞学》。虽然他承认约翰斯顿的这本书具有特殊的价值,对自己的帮助很大,但他并不赞同“当约翰斯顿说到霍布斯的修辞学时,他主要用这个词来指霍布斯的书面语的策略,更特别的是问在《利维坦》中霍布斯可能一直在履行的是什么特定的政治行动” (35) 。在作出这样的否定之后,斯金纳明确表述了自己在霍布斯的研究中使用“修辞学”一词的处理方式:“相比较而言,当我讲到霍布斯在《利维坦》中的修辞学时,我是以以下方式来使用这个词的,而且我相信霍布斯本人想必懂得这种用法。这就是:我使用它来描述一整套与众不同的语言技巧,这些技巧产生于讲究发现论题或论点(inventio)、安排论点(dispositio)和庄严而富有活力的表达(elocutio)的修辞学说,……这是古典和文艺复兴时期文人们写下来的雄辩术理论的三个主要成分” (36) 。
在《霍布斯哲学思想中的理性和修辞》一书中,斯金纳说过:“我对作为一种哲学体系的创始人的霍布斯较为不感兴趣,但他也是文艺复兴文化中关于道德科学的一系列辩论的撰稿人,我对他的这一角色更感兴趣。” (37) 斯金纳不是把霍布斯作为一个孤立的思想家来研究,而是把他的哲学与他的时代联系起来。正如斯金纳自己所说:“在这本书中,我的目的是把霍布斯关于公民科学的理论和实践置于它赖以形成的知识背景中。”②也就是说,斯金纳试图在霍布斯所处时代的特定语境中,来解释他的公民科学本身。在本书中,斯金纳提出:“霍布斯关于公民哲学的观点,大半是由文艺复兴时期讨论道德科学性质的语言表达形式形成的。而且,除非我们把这一更广泛的话语系统作为我们研究的首要目标,否则我看就不能理解他的思想。” (38) 同时,斯金纳还提出:“霍布斯的公民科学概念的形成,是他对各种古典的和新西塞罗主义的雄辩术理论的假定、语汇作出反应的结果,我有能力表明在多大程度上他的态度的随时变化如何影响着这个概念的形成。”④根据斯金纳的说法,修辞学在霍布斯公民科学思想的形成和变化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为了更好地了解修辞学在霍布斯思想中的地位,斯金纳认为有必要对文艺复兴时期古典雄辩术在英格兰的传播以及霍布斯接受教育的情况进行考察。如此一来,斯金纳就把英国文艺复兴时期的修辞文化当成了霍布斯政治作品的语境。
斯金纳在《霍布斯哲学思想中的理性和修辞》中用了相当大的篇幅,来讨论 “文艺复兴时期英格兰的古典雄辩术”,并且将其作为本书的第一部分专门列出。都铎王朝时期英国的学校已经开始普遍重视修辞学的教育,许多著名的古典修辞学著作比如西塞罗的《论修辞》、昆提良的《修辞原理》和阿弗索尼乌斯的《初级练习》等都被列入了人文主义课程的教学大纲之中。斯金纳指出,在16世纪90年代霍布斯接受正式教育之前,修辞文化已经在英国得到了复兴和传播。他特别提到托马斯·埃利奥特(Thomas Elyot)和他的著作《统治者之书》(The Book Named the Governor),认为这不仅是对英国的学校教育产生最大影响的修辞学手册,而且是整个16世纪关于培养孩子的一本标准的权威性著作 (39) 。他详细讨论了托马斯·威尔逊(Thomas Wilson)的著述《修辞艺术》(The Arte of Rhetorique),认为它对修辞艺术的范围和价值的理解具有经典的意义 (40) 。他还分析了当时英国的其他修辞学家出版的著作,比如:达德利·芬纳(Dudley Fenner)的《逻辑和修辞艺术》(The Artes of Logike and Rhetorike),亚伯拉罕·弗朗斯(Abraham Fraunce)的《淳朴的修辞学》(The Arcadian Rhetorike)和查尔斯·巴特勒(Charles Butler)的《修辞学二卷集》(Rhetoricae Libri Duo),等等。
在《霍布斯哲学思想中的理性和修辞》的第一部分中,斯金纳主要关注的问题之一是分析文艺复兴时期公民科学方面的社会思想。在他看来,英国都铎王朝时期的人文主义者已经用一种与众不同的方式来思考公民科学的概念,并使之广泛流行。斯金纳认为,当时英国的人文主义者对公民科学的理解,大都来自古典雄辩术的理论家 (41) 。斯金纳重点探讨了西塞罗和昆提良的公民理论,认为他们尤其重视修辞学在公民科学中的地位。按照西塞罗的观点,修辞学是公民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能起到说服听众接受真理的作用。他极力主张,公民应该把理性和雄辩这两种主要成分结合起来。昆提良也提出了同样的观点,宣称修辞学本身是公民科学不可或缺的要素。他坚持认为,如果要使理性具有力量和产生效力,必须始终加上雄辩术的说服力。斯金纳通过考察和分析都铎王朝时期英国的修辞学家及其著作中的公民科学思想,论证了当时英国的人文主义者已经接受并继承了古罗马理论家的这些观点。因此,斯金纳得出结论说,“他们首先赞同这一观点:我们为了履行公民义务,必须学习如何教导和说服别人” (42) 。“像古罗马的权威一样,都铎王朝时期的人文主义者总结了需要把理性、智慧与雄辩合为一体的观点。” (43)
根据斯金纳的看法,当时的人文主义者致力于促进修辞学的研究,重视修辞学的教学,把它作为培养公共生活的一种必不可少的训练内容。斯金纳将这样的文化背景作为研究霍布斯的基础,对他的公民科学思想的形成和发展进行了深刻而独特的分析。斯金纳依据霍布斯看待人文主义修辞文化的态度的变化过程,将霍布斯的公民科学思想划分为三个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