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计,来一杯啤酒!

伙计,来一杯啤酒![1]

献给约瑟·玛丽亚·德·埃雷迪亚[2]

那天晚上,我为什么走进这家啤酒店?我自己也不知道。当时天气很冷,下着毛毛细雨,雨水像粉末似的飞舞着,把煤气街灯罩在一层透明的薄雾里,使得人行道闪闪发亮,商店橱窗射出的灯光横在人行道上,照出了湿漉漉的泥泞和行人肮脏的脚。

我什么地方都不去,只是吃过晚饭以后略微走走。我经过里昂信贷银行,维维埃纳街[3]和其他几条街。我突然发现一家上了五成座的大啤酒店,便不知不觉地走了进去。我并不渴。

我扫了一眼,寻找一个空位子,我过去坐在一个男人旁边,这个男人好像已经上了年纪,他抽着一根熏得像煤炭一样黑的、值两个苏的陶土烟斗,七八个玻璃的杯托,在他面前的桌上摞成一摞,表示他已经喝过的啤酒杯数。我没有仔细瞧我这个邻座,只扫了一眼,不过已经认出他是一个啤酒鬼,一个早上开门时进来,晚上关门时才走的那种啤酒店里的老主顾。他很脏,头顶心已经秃了,四周围的油腻的花白长发披落在常礼服的领子上。他的衣服过于宽大,大概还是他从前人胖肚子大的时候做的。可以猜得到他的裤子系不住,走上十步路他就得整一整、拉一拉这身不合身的衣服。他穿着背心吗?单单想到那双高帮皮鞋和高帮皮鞋里包着的东西,我就受不了。磨破的衬衫袖口,和指甲一样,边上已经完全发黑了。

我刚在他身边坐下,他就用平静的嗓音对我说:“你好吗?”

我猛地转过身去,瞧着他的脸。他接着又说:“你不认识我了吗?”

“不认识!”

“德·巴雷。”

我目瞪口呆。原来是我的中学同学让·德·巴雷伯爵。

我和他握手,窘得不知说什么才好。

最后我结结巴巴地说:“你,你好吗?”

他安详地回答:“我嘛,还可以。”

他闭上嘴不说了,我希望显得亲切些,找一句话来说说:

“还有……你做什么工作?”

他用听天由命的口气回答:“你不是看见了。”

我感到自己的脸红了。我又追问了一句:“天天如此吗?”

他喷出一口浓浓的烟,说:

“天天如此。”

接着他用一个铜子儿在大理石桌面上慢慢敲了几下,喊道:“伙计,来两杯啤酒!”

远远地有一个声音重复了一遍:“四号台子两杯!”另外还有一个更远的声音尖声吆喝一声:“来啦!”接着一个系着白围裙的人出现,他手里端着两只大杯子跑过来,黄色的啤酒滴滴答答洒在铺着砂子的地面上。

德·巴雷一口气喝光啤酒,把杯子放在桌上,同时吸着沾在唇髭上的酒沫。

接着他问:“有什么新闻?”

说实在的,我真的不知道有什么新闻可以告诉他。我结结巴巴地说:

“什么新闻也没有,老朋友。我呀,我是商人。”

他一直用他那平静的嗓音说:“噢……你感兴趣吗?”

“不,可又有什么办法呢?总得做点什么呀!”

“为什么?”

“这……为了不让自己闲着。”

“那有什么用呢?我,你看见了,我什么也不干,从来就什么也不干。一个人没有钱,我能理解他要工作。一个人生活能够维持,那就用不着了。工作有什么用呢?你是为你自己,还是为别人工作?如果是为你自己,那就是你感兴趣,当然很好;如果你是为别人,你只不过是一个傻瓜。”

接着他把烟斗放在大理石桌面上,又一遍叫喊:“伙计,来一杯啤酒!”叫完了又接着说:“说话使我感到口渴。我已经失去说话的习惯。是的,我,我什么也不干,我懒懒散散,我老了。临死时我不会有任何遗憾。除了这家啤酒店,我不会有别的回忆。没有妻子,没有孩子,没有牵挂,没有忧愁,什么也没有。这样只有更好。”

他喝光给他端来的那杯啤酒,伸出舌头舔了舔嘴唇,又抽起烟斗来了。

我十分惊讶地望着他。我问他:

“可是你过去并不一直是这样吧?”

“对不起,从中学起就一直是这样。”

“这,这不能算是一种生活呀,老朋友。真可怕。我说,你总得干点什么,喜爱什么,有几个朋友吧。”

“不。我中午起床。我来到这儿,吃中饭,喝几杯啤酒。我等着黑夜来临,吃晚饭,喝几杯啤酒,然后到了深夜一点半钟,我回去睡觉,因为这儿关门了。这件事最叫我感到不快。十年来,我在我这个角落里的这张凳子上足足过了有六年;剩下的时间我是在我的床上度过的,从来没有把时间花在别处。我有时也跟几个老主顾聊几句。”

“可是到了巴黎以后,你最初干什么?”

“我学法律……在梅迪西咖啡馆[4]。”

“后来呢?”

“后来……我过了河,来到这儿。[5]”

“为什么你要费这个事?”

“有什么办法,一个人不能一辈子老待在拉丁区。那些大学生太吵。现在我住定这儿,不再挪动了。伙计,来一杯啤酒!”

我相信他是在跟我开玩笑。我坚持问下去:

“好啦,你要坦率一点。你有过什么十分伤心的事吧?毫无疑问,是爱情上的失意?你肯定受过打击。你今年多大年纪?”

“三十三岁。但看上去至少有四十五岁。”

我朝他仔细看了看。他的脸皮肤起皱,保养得不好,几乎像一个老头儿的脸。头顶心上还剩下几根长头发,在不干净的头皮上翘着。眉毛粗,唇髭大,胡子浓密。不知为什么在我眼前浮现出一只盛满黑乎乎的水的脸盆,洗过所有这毛发剩下的一盆水。

我对他说:“你看上去确实比你的年纪老多了。你一定有过伤心的事。”

他回答:“我向你保证没有。我衰老是因为我从来不呼吸新鲜空气。再没有比咖啡馆的生活更对人有害的了。”

我不能相信他的话:“你也一定放荡过。一个人如果不是过度地耽于声色,头决不会秃成你这个样子。”

他平静地摇摇头,从他剩下的最后几根头发上落下一些白色的碎屑,撒在他的背上:“不,我过去一直很规矩。”接着他抬起头望着把我们的脑袋照得暖烘烘的分枝吊灯:“我秃顶,应该怪煤气。它是头发的敌人。——伙计,来一杯啤酒!——你不渴?”

“不渴,谢谢。可是,说真的,你引起了我的兴趣。你从什么时候起变得这样意志消沉?这不正常,不自然。其中必定有什么原因。”

“是的,这还是我童年的事。我很小很小的时候,受过一次打击,使我一下子悲观起来,到死也不会改变了。”

“到底是什么事?”

“你想知道吗?请听我说。”

你一定还记得我在那儿长大的那座城堡,因为你在假期中曾经来过五六次。你还记得在一片大花园中间的那座灰色的大房子,还有那些朝四面伸展出去的长长的林荫路。你还记得我的父亲和我的母亲,他们两人都过分讲究礼节,态度既庄重又严肃。

我爱我的母亲,怕我的父亲;我敬重他们两个人,而且也见惯了人人都在他们面前低头哈腰。他们在当地是伯爵先生和伯爵夫人;我们的邻居,塔纳玛尔家,拉瓦莱家,布雷纳维尔家,对我的父母也表现出极高的敬意。

我当时十三岁。我快活,像一般这个年纪的人那样,对什么都感到满意,浑身充满了生活的幸福。

然而到了九月底,回学校的前几天,我正在花园的树丛里装狼玩,在树枝和树叶中间奔跑,正当我穿过一条林荫路时,看见爸爸和妈妈在散步。

这件事就像发生在昨天,我记得清清楚楚。这是个刮大风的日子。排列成行的树木被一阵阵狂风刮得低下脑袋,呻吟着,好像还发出一声声呼叫,是森林在狂风暴雨中发出的那种喑哑的、低沉的呼叫。

已经枯黄的叶子被吹落,像小鸟似的飞着,打着旋,落下来,然后又像敏捷的走兽那样在林荫道上奔跑。

天已经黑下来了。矮树丛里很暗。那呼呼吹着的风,那摇晃的树枝,使我也兴奋起来,发疯似的奔跑,嗷嗷地学狼叫。

我一看见我的父母,就轻手轻脚地在树枝下面朝他们走过去,想吓唬他们一下,好像我是一个真正的流浪汉似的。

但是到了离他们几步以外,我吓得一下子停住。我的父亲正在大发雷霆,高声叫喊:

“你的母亲是个蠢货;况且这与你母亲无关,而是与你有关。我告诉你,我需要这笔钱,我等着你签字。”

妈妈口气坚定地回答:

“我决不签字。这是让的财产。我要留着给他,我不愿意你像花光你得到的那份遗产一样,和一些妓女、女用人一起把这份财产也花光。”

爸爸在愤怒中,浑身发抖,他转过身来,抓住他的妻子的脖子,开始用另一只手拼命地打她的脸。

妈妈的帽子掉了,头发松开,披散下来。她试图抵挡,但是没有能够成功。爸爸发疯似的打了又打。她在地上打滚,用两条胳膊护着脸。他于是又把她仰面翻过来,分开她护住脸的双手,继续打她。

至于我,亲爱的,我觉得世界的末日已经来临,那些永恒的法则起了变化。像人们在超自然事物面前,在巨大的灾祸面前,在无法弥补的不幸面前一样,我感到了惊慌失措。我的幼稚的头脑糊涂了,发狂了。在恐惧、痛苦、可怕的惊慌的折磨下,不知为什么我开始拼命喊叫。我的父亲听见了,转过脸来,看见了我,他直起身子,朝我走来。我相信他要杀我,于是像遭到追捕的野兽那样逃走,笔直朝前地跑进了树林。

我跑了一个小时,也许两个小时,我说不清。黑夜来临,我倒在草地上,躺着,发疯似的受着恐惧的吞食,受着能使一个孩子的可怜的心永远破碎的悲伤啃食。我感到冷,也许还感到饿。天亮了。我不敢起来,不敢走动,不敢回家,也不敢再逃,我担心会遇见我不愿再见到的父亲。

如果不是管林子的人发现我,强行把我带回家,也许我会因为痛苦和饥饿而死在那棵树下。

我发现我的父母脸上的表情仍旧和平常一样。我的母亲仅仅对我说:“你把我吓坏了,坏孩子,我一夜没有睡着。”我没有回答,但是哇的一声哭了出来。我的父亲一言不发。

一个星期以后,我回到中学里。

好,亲爱的,对我来说一切都完了。我看到了世事的另一面,坏的一面;从那天起我再也看不到好的一面了。在我心里发生了什么变化呢?是什么奇怪的现象改变了我的思想呢?我不知道。但是我对什么都失去了兴趣,对什么都失去了欲望,对任何人都失去了爱,失去了任何企求,失去了雄心或者希望。我可怜的母亲倒在林荫路的地上,我父亲打她的情景永远浮现在我的眼前。——妈妈几年以后去世了。我的父亲还活着。我没有再和他见过面。——伙计,来一杯啤酒!……

啤酒端来,他一口气把它喝光。但是在他重新拿起烟斗时,手发抖,把烟斗敲断了。于是他做了一个十分遗憾的手势,说:“瞧!这才是一件真正的伤心事。我得花一个月的工夫才能使一根新烟斗积满烟垢。”

他隔着这时候烟雾弥漫、坐满了喝啤酒的人的大厅,发出他那永远不变的叫喊:“伙计,来一杯啤酒——再来一根新的烟斗!”

郝运 译

[1]本篇首次发表于一八八四年一月一日的《吉尔·布拉斯报》。作者署名:莫弗里涅斯。同年收入中短篇小说集《密斯哈丽特》。

[2]约瑟·玛丽亚·德·埃雷迪亚(1842—1905):法国诗人,著名作品有十四行诗集《锦幡集》。莫泊桑于一八七八年前后在福楼拜家和他相遇后,成为好友。

[3]维维埃纳街:在巴黎一区,里昂信贷银行的东面,相距不远。

[4]梅迪西咖啡馆:在巴黎第六区的埃德蒙-罗斯唐广场,近梅迪西街拐角。

[5]指离开塞纳河左岸来到右岸,也就是说离开了大学生的充满朝气、热热闹闹的拉丁区,来到了本篇主人翁居住的维维埃纳街交易所附近的这个街道狭窄、沉闷忧郁的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