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内围绕研制氢弹展开的争论
1949年9月3日,美国一架远距离侦察机在苏联境内收集到了放射性空气标本,随后,美国派出更多的飞机收集空气样品。情报部门和一个由专家组成的特别委员会经过认真的分析研究,确信在8月26日到29日间,苏联在亚洲大陆某处进行了核试验。不言而喻,这一消息不啻是对美国决策者的当头一棒,不少官员对此做出的第一反应是怀疑。杜鲁门的国家安全顾问悉尼·索尔斯等人认为,这很可能是核反应堆爆炸引起的虚惊,而不是原子弹。国防部部长约翰逊表示,无论苏联试验的是什么,反正不可能是原子弹。
令人困惑的是,美国政府习惯于制订各种各样的应急计划,以备不测,但对苏联原子弹的试验似乎缺乏足够的准备。其实,早在1945年,美国的一些科学家就曾预言,苏联将在1948—1950年间研制出原子弹。时任美国驻莫斯科使馆商务参赞在1945年12月写给国务院的报告中说:苏联一心要得到原子弹,为数不多的证据表明,这一工作将拥有绝对优先权,苏联将利用一切可以调动的资源来研制原子弹,其他任何事情都要为此做出牺牲。但是,美国行政当局“似乎没有针对这种情况预先制订任何计划”,甚至根本没有预先加以考虑,“没有任何迹象表明国务院和国防部为此做过准备,或者认真考虑过这种情况”。[9]尽管一些科学家认为苏联爆炸原子弹是预料之中的事情,但美国政府官员和科学界的普遍反应仍是感到震惊。
在其顾问的一再敦促下,杜鲁门于1949年9月23日发表公开声明说,“我们所获得的证据表明,在过去的几个星期中,苏联进行了一次原子爆炸”。他还尽力降低苏联核爆炸的重要性,称“自从人类首次释放原子能以来,其他国家在这种新力量上的发展是意料之中的事情。我们过去一直就估计到这个可能性”。[10]有的美国学者认为,华盛顿对于失去核垄断的直接反应是“令人宽慰的”,它并没有启动新的核计划,杜鲁门之所以做出研制氢弹的决定,主要是受美国国内政治的影响。[11]这一观点显然并不符合历史实际。事实上,当时美国决策者可以有三种选择:置之不理;与苏联进行谈判,谋求达成原子能的国际管制;研制破坏力更为强大的核武器,增加核武库的储存量,确保美国对苏联的绝对核优势。应当说,尽管苏联原子弹爆炸成功,但当时尚不会对美国构成真正的威胁。苏联要研制出像美国B-29那样的可以投掷原子弹的远程轰炸机尚需时日,美国在今后相当一个时期仍然保持着对苏联的核优势。因而,苏联核爆炸对华盛顿造成的影响只是政治上和心理上的,远非军事上的威胁,美国不必为此大动干戈,前两项选择或许更为恰当。但是,美国政府采取的却是第三种方案。之所以如此,固然有政治上的原因,但更多是出于军事上的考虑。
早在1942年,利用核聚变制造氢弹(也称热核武器或“超级炸弹”)的可能性就得到了理论上的证明。当时美国将研制原子弹作为优先任务,对于氢弹的研制并没有采取实际行动。战争结束后,美国政府于1946年12月成立了原子能委员会,其主要职能是负责领导原子能领域内的全部研究、生产工作,同时还成立了一个由9名专家组成的顾问小组,著名物理学家罗伯特·奥本海默担任主席,负责向原子能委员会提供有关建议和意见。但是,鉴于战后初期美国独享原子弹,氢弹的研制并未提上议事日程。(https://www.daowen.com)
在美国政府内部,就是否进一步研制比原子弹更具威力的氢弹展开了激烈辩论。国务院顾问乔治·凯南几次提出备忘录,建议美国政府与苏联进行认真谈判,以达成原子能的国际管制。在他看来,美国立即研制比原子弹更具杀伤力的氢弹,必然导致本已对西方怀有猜忌、疑惧的克里姆林宫更加坚定地与以美国为首的“自由世界”对抗的决心,促使苏联进一步发展核武器,并对美国在西欧、近东、地中海地区的盟友产生负面影响,因为这些国家将处在苏联的直接核威胁之下,成为苏联对付美国核优势的“人质”,这些国家很可能会走向中立主义。在给杜鲁门的一份长达70页的备忘录中,他正确地预言:在苏联拥有原子弹之际,美国决定研制更高一级的核武器,其结果必然导致美苏之间的核军备竞赛,进而根本改变遏制战略赖以生存的基本原则。[12]
事实上,就连国务卿艾奇逊也似乎主张暂缓发展氢弹,建议最好就氢弹规定一个18—24个月的延缓期,在此期间尽最大努力缓和国际局势,与苏联达成有关原子能国际管制的协议。如果不能达成协议,再大力生产原子弹和氢弹。他向杜鲁门强调,如果美国在军事上对核武器的依赖与日俱增,那么美国在原子能问题上不可能取得国际合作的成功。[13]
美国原子能委员会顾问小组的成员们认为,氢弹的研制虽然有成功的可能性,但是这项工作过于复杂,开支过于庞大,这将严重影响原子弹的研制工作。在他们看来,大量小型和可以投送的原子弹比任何巨型武器更为实用,即使可以设法投送氢弹,适合它攻击的目标只有莫斯科和列宁格勒。鉴于此,“我们大家都希望想方设法地避免发展这种武器,我们都不愿看到美国率先开展这项行动。我们一致认为,目前倾注全力从事这种发展工作将是错误的”。不过,顾问小组的意见并不完全一致,而是分为两派。以奥本海默为代表的多数派强调,研制氢弹的提议给人类带来极大的危险,其程度远远超过了发展氢弹带来的军事优势,“如果氢弹被使用,其破坏力根本无法得到限制,这种炸弹很可能成为一种灭绝人类的武器”,因此,“我们认为氢弹不应被研制出来”。而以费米、伊西多·拉比为代表的少数派则认为,这种武器事实上具有无限的破坏力,无论是研制这种武器还是关于制造它的知识都是对全人类的威胁,无论怎样看这一武器都是一种邪恶的东西。他们建议,“美国总统有必要把我们的意见转告给美国的公众和整个世界:我们认为率先实施发展这项武器的计划犯了基本道德准则的错误。与此同时,应当请求世界各国同我们一道做出庄严的保证,不进行发展和制造这类武器的工作。如果各国做出了这种保证,那么即使不存在一个控制机构,一旦某个大国的研究工作发展到可以进行试验的高级阶段,它将会被有效的物理手段检测出来。这一点看来是很可能做到的。此外,我们还拥有自己的核武器库,我们有办法对生产和使用氢弹的行动进行充分的军事报复”。[14]两者的区别在于,多数派主张无条件放弃研制这一武器,少数派则认为做出这一承诺必须有一个“先决条件”,即苏联政府也必须同意这么做。但是,顾问小组的反对意见并没有对最高决策者产生多大影响,一些人甚至认为杜鲁门根本没有看到过这一报告。[15]
美国原子能委员会对于这一问题也存在争议,分裂成两派。该委员会主席利连撒尔等人反对在当时研制氢弹,认为美国的原子弹储备足够对苏联构成严重威慑,大力发展这种几乎具有无限毁灭力的武器将会使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疏远美国,使美国的声誉受到损害,并不能加强美国的总体力量。而以刘易斯·斯特劳斯、戈登·迪安为代表的另一部分人则要求立即着手制订试验计划。10月7日,斯特劳斯率先提出一份备忘录,认为“为制造原子弹而多生产裂变材料”是不够的,“现在已经到了计划要有数额跃进的时候了,我们现在要抓紧研制氢弹,要像研制第一颗原子弹那样,投入相应的人力和财力,只有这样才能保持领先地位”。与此同时,他还找到索尔斯,重申氢弹的研制对于美国来说是个生死攸关的问题。[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