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日华协力委员会”到“日华恳”的成立
长期以来,日本国内一直存在一股“亲台派”势力,其涉及范围甚广,涵盖政界、财界及学界等。这股势力对战后日本的两岸外交影响甚大,不容忽视。而追根溯源,这股势力的产生与蒋介石在日本战败后对日实施的“以德报怨”政策息息相关。[1]据日本著名记者本泽二郎的研究,这股势力最初是以一些军事集团为轴心展开的。此后,与原日本军队上层有密切联系的、战前的官僚、财阀和政治家也卷入进来,并最终在日本政治的核心形成了势力强大的“亲台派”势力。[2]其中值得一提的是成立于1957年的“日华协力委员会”。
1952年4月28日,日台签署“日‘华’条约”,标志着双方官方沟通渠道的建立。此外,日台双方均认为为增进相互友好合作,不能仅赖政府间的折冲,必须有一个较为超脱的组织,由双方对政府及民间均极具影响力的人士组成,一方面沟通双方的意见,一方面为政府间要谈判的问题铺路。1956年,自民党内石井派首领、众议员石井光次郎率团访问台湾,与台“总统府秘书长”张群进行了会晤,双方就上述问题达成协议,决定成立“日华协力委员会”(台方称“中日合作策进委员会”)。根据协议,双方决定各推出委员20人,包括召集人1人,内分政治、经济、文化三个小组委员会。1957年4月3日,该会在东京举行了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正式宣告成立,并根据上述意向制定了六项“策进中日政治合作要领”。
一、基于共同宣言所揭橥之共同政治观念,双方确认以侵略世界、奴役人类为目标之共产帝国主义,实为今日两国及亚洲所面临之最大祸患。当前虽因国情各异,所采对抗方式,未尽相同,但双方反侵略及维护自由、民主之立场与目的,则完全一致。今后两国当立于世界民主阵营,为达成此共同目标而并肩奋斗。
二、双方确认中日合作,在时间上,应真诚为百年久远之设计;在空间上,应超脱现状,进一步作全面及远景之布置。
三、双方确认当前国际情势动荡不安,与共产集团继续对民主国家实施其直接或间接侵略与威胁之时,自由亚洲之团结,首应加强。双方愿协力倡导,使之具体实现,以保障亚洲之自由。日方并愿促使其政府,坚持不承认亚洲所有共产政权之政策。
四、双方在联合国大会及其附属组织各项会议,或在其他国际会议中,密切合作,共同努力,提高两国之国际社会地位。
五、为确保两国亲善合作,双方同意绝不作于对方有任何损害,或不利其政治利益之举措;如有此类情事发生时,双方应运用一切力量,鞭策其政府,或影响其社会民众,加以消弭。
六、为增强彼此了解,双方政治领袖人士,应经常不断互相访问,切磋观摩,以促进两国亲善合作关系。[3]
如前所述,“日华协力委员会”虽然是以“促进两国之间在政治经济文化各个方面的友好提携共同合作”为目的的民间团体,但实质上其成员几乎均是日台双方政界、官界及财界中举足轻重的人物,如日方以顾问或委员身份参加该委员会的有岸信介、石井光次郎、大野伴睦、船田中、贺屋兴宣、福田赳夫、田中龙夫、北泽直吉等自民党籍国会议员[4],台湾方面有张群(“总统府”秘书长)、何应钦(原“行政院长”、“总统府”战略顾问委员会主任委员)、谷正纲(中国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会委员)、陶希圣(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胡健中(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等政治人物。[5](https://www.daowen.com)
基于此,自“日华协力委员会”成立之后,日台双方的政界、官界及财界正是通过该委员会召开的共同会议,在政治、外交、经济及文化等方面建立起了常态性的信息传递渠道和十分紧密的合作关系。以政治方面为例,该委员会在冷战思维的主导下,在意识形态领域积极进行反共合作,在大型的国际会议上相互提携,极力促进双方政界要人之间的相互交流与访问,并强化日台韩三方合作等。[6]此外,因涉及日本与中国大陆发展关系而导致日台双方“外交”出现危机之际,如1963—1964年发生“周鸿庆事件”和“仓敷维尼纶成套机械设备出口事件”之际,该委员会极力使事件的解决向有利于台湾当局期望的方向发展,并为最终促成“第二次吉田书简”的出台出力甚多。
1964年12月,“日华协力委员会”又与自民党内其他的“亲台派”议员成立了“亚洲问题研究会”。该研究会的成员属于支撑佐藤内阁的自民党的五大主流派阀,占了内阁成员的67%。[7]“亚洲问题研究会”与当时自民党的“亲中派”议员组织——“亚非问题研究会”针锋相对,强烈反对日本改善与中国大陆的关系,竭力维护由“日‘华’条约”所构筑的日本对两岸的基本政治框架。为此,他们的活动给中国大陆与日本关系的改善和发展投下了不少的阴影,中国政府因而对该委员会的活动一贯采取了批判和牵制态度。[8]
从“日华协力委员会”成立的背景来看,该委员会是建立在由“日‘华’条约”所构筑的“1952年体制”之上的。因此,随着中日围绕邦交正常化的政治外交行为的不断展开,中日复交已是大势所趋,这无疑使得“日华协力委员会”丧失了存在的政治基础,于是当1971年10月该委员会在台北举行了第16次大会之后,便实质上处于消亡状态。[9]
一言以蔽之,在日台之间尚保持着“官方”往来的前提下,“日华协力委员会”实质上发挥着作为官方渠道的辅助作用。因此,这一阶段该委员会成员穿梭于东京与台北之间所进行的外交活动属于该非正式外交模式中的第二类情形。
中日实现邦交正常化标志着由“日‘华’条约”所构筑的日本对两岸的基本政治框架不复存在,而改为日本与中国大陆保持官方往来,在此“大前提”下维系着与台湾当局的非政治性往来这样的框架。在这种情况下,日台之间旧有的“官方”沟通渠道及非正式的沟通渠道均不得不随之做相应的改变。
如前所述,在日本政府及台湾当局的相关部门协商下,日台双方分别成立了“财团法人交流协会”(简称“交流协会”,Interchange Association)和“亚东关系协会”(简称“亚协”,Association of East Asian Relations)来作为处理日台“断交”后,双方进行非政治性接触的对口机构。日台其时并无“官方”往来,故日台之间原来的“官方”沟通渠道已不复存在,因此“交流协会”与“亚协”这类的沟通渠道仅能算“半官方”性质的民间沟通渠道,履行相关外交机构的如签发护照及签证等部分事务性功能。也因为这种特殊性,按例“交流协会”的会长应由商界人士出任,其余理事(如台北事务所所长)到理事长层级的负责人也一律由卸任驻外人员及经济部门原官僚担任。[10]

图7-1 “日华协力委员会”在日台交涉中的作用示意图
资源来源:武見敬三「国交断絶期における日台交渉チャンネルの再編過程」、神谷不二編著『北東アジアの均衡と動揺』慶應通信、1984年、83頁参照。
因此,当日台之间遭遇的问题含有政治性,尤其是涉及政治敏感度高、对双方影响重大的关键性议题之际,“交流协会”与“亚协”根本无法发挥由官方设立的“使领馆”那样的功能。在这种情况下,日台双方均重视曾充当官方渠道辅助角色的“日华协力委员会”组织。这便是与“日华协力委员会”有前后承继关系的“日华关系议员恳谈会”(简称“日华恳”)成立的时代背景。
除“交流协会”、“亚协”外,日台当时尚有“日华文化协会”(1971年成立)、“日华大陆问题研究会”(1972年成立)等交流平台[11],但作为双方间接政治接触渠道的只有“日华恳”。[12]这是由日本政治结构所决定的。日本是议会内阁制国家,首相及多数阁员皆是国会议员,对政治的影响力毋庸置疑。
早在田中与大平访华准备签署联合声明之际,“亲台派”议员、前法务大臣贺屋兴宣,便与众议员滩尾弘吉商议,认为若日台“断交”,为维持日后与台湾的关系,应筹备成立“日华议员联盟”,负责日台之间有关外交事务的交涉工作。而这一提法与台湾方面“为递补因日台断交而丧失的官方关系而建立新的交涉管道”[13]的意图可谓不谋而合。1973年3月14日,就在日本外务省决定将原台驻日“大使馆”馆舍(地基及地面建筑物)的使用权移交给中国政府的当日下午,赞同以“维持和发展日本与台湾的友好关系”为宗旨的152名自民党国会议员(众议院议员99名、参议院议员53名)[14]在自民党本部召开了设立总会,宣布“日华恳”正式成立,以前文部大臣滩尾弘吉(后其出任众议院议长)担任会长,众议员藤尾正行为副会长,参议员玉置和郎为总干事。[15]
“日华恳”与“日华协力委员会”虽然有前后的承继关系,但两者也在两个方面存在差异:一是两者在组织构成上的不同。“日华恳”的构成人员悉数由现任或前任的国会众参议员组成,而“日华协力委员会”则除了政界要员之外还集中了官界、财界中具有举足轻重影响力的人士。从这个角度而言,“日华恳”实质上是承继了“日华协力委员会”中的政治部分。[16]此外,与“日华协力委员会”成员分别由来自日本和台湾两方面人士组成不同,“日华恳”则是由日本单方面成立的组织。二是两者在“议员外交”中所属的范畴不同。“日华协力委员会”是以“1952年体制”为存在的政治基础的,因此在日本尚与台湾当局保持“官方关系”的前提下,其开展的非正式外交运作发挥着官方沟通渠道的辅助作用。而“日华恳”则是成立于“1972年体制”建立的背景下,因此在日台只能维系非政治性往来的情况下,其扮演着官方沟通渠道的代理者角色。

图7-2 “日华恳”在日台交涉中的作用示意图
(注)横滨支所成立于1979年11月15日,管辖范围为神奈川县与静冈县。资源来源:武見敬三「国交断絶期における日台交渉チャンネルの再編過程」、神谷不二編著『北東アジアの均衡と動揺』慶應通信、1984年、104頁参照。
如前所述,“日华恳”的成立与原台驻日“大使馆”馆舍使用权移交问题是息息相关的。此外,当时正值中日谈判签署《中日航空协定》之际,于是“日华恳”在成立总会上就上述两个问题展开激烈的讨论,并形成了“日华恳”的统一见解。虽然对于日本政府依法将原台驻日“大使馆”馆舍使用权移交给中国政府的做法,“日华恳”表示坚决反对,并将反对意见告知田中首相与大平外相,还动用国会议员对内阁的质问权,在众参两院的委员会上对外务省进行质问。但该问题其实是日本政府根据转换对中国的国家承认的既定方针而做出的决定,“日华恳”无意且无能力去挑战这一“大前提”,因此其种种动作只是明确表示了他们在该问题上的立场而已。[17]在这种情况下,“日华恳”很快便将注意力全部转移至《中日航空协定》谈判中涉及处理日台航空路线的问题上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