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竖穴与干栏式
不论世界上哪一个国家,建筑都以住宅为起源,一般常见的、最原始的居住建筑形式有:下挖土地呈竖向坑洞样的竖穴式住宅,以地表面为室内地坪的平地式住宅,把室内地坪抬高的干栏式住宅、高桩住宅、树上住宅,或者如同自然洞窟那样的横穴式住宅等等。
横穴式住宅在日本为数极少,它是直接利用自然洞窟的居住形式,作为原始居住形式来说意义不大;而其他三种形式的住宅在遗迹中存留数量最多的是竖穴式。由于平地式住宅和干栏式住宅的遗迹只有柱穴的痕迹能够留存下来,难于发现,所以很难从发现的遗迹数量多少来判断哪种类型更重要。
一般把原始住宅分成竖穴式、平地式和干栏式;但如果把它们仔细地比较一下,能够发现竖穴式住宅和平地式住宅,平地式住宅和干栏式住宅之间到底有多少本质上的区别是很值得怀疑的。虽然称为“竖穴”,日本的情况是:竖穴并不深,竖穴的深度充其量也不超过1米,而且还有逐渐变浅的倾向。这样看的话,追究以自然地面为生活面的平地式住宅和向下仅仅挖了10厘米左右的竖穴式住宅之间的本质性区别变得毫无意义。对于平地式住宅和干栏式住宅来说,紧贴自然地表面设置地梁、其上铺设室内地板的住宅和将室内地板面架空1~2米高的住宅的确不同,但至于高到什么程度才叫干栏式,也没有具体的规定。
这样看来,在竖穴式住宅、平地式住宅和干栏式住宅之间设定区分标准是件很困难的事情;但如果从它们的两个极端来看,不能把它们作为同一类处理的结论也理所当然。这里,我们把视角改变一下——把以自然地面为生活面和生活面距自然地面有一定的距离作为分类标准,二者的区别就会一目了然了。
倘若用这种观点来分类,可以把居住空间形式分为以地面为生活面的“土间”和以铺设的木地板为生活面的“木板间”两种。如果分别以竖穴式住宅和干栏式住宅作为它们各自的典型代表,那么,住宅形式的不同点则非常明确。以下是我对这两种代表性居住形式——竖穴式住宅和干栏式住宅的分析。
北自北海道,南至九州,日本各地均发现了很多竖穴式居住遗迹。这种住宅从地面垂直下挖而成,故称“竖穴”。日本的竖穴相当浅,较深的竖穴其深度也不足1米。现在发掘出的竖穴多是绳纹时代、弥生时代和古坟时代的遗迹,在一些地区甚至还发现了奈良、平安、镰仓时代的竖穴,也有最晚延续到室町时代的说法;因此,数千年间,竖穴式居住形式广泛地分布于日本列岛各地区。

上:登吕竖穴遗址

中:登吕竖穴遗址的结构复原

下:登吕竖穴遗址的建筑复原
竖穴平面在绳纹时代多是椭圆形或者圆角长方形,而弥生时代则多是圆形,发现的遗迹中圆角长方形也不少。如果从平面形式的发展来看,一般都是从圆形向长方形发展,而弥生时代的圆形平面较绳纹时代为多是个奇特的现象;但是,目前还没有足够的史料能说明这一现象的起因。接下来的古坟时代,四角的圆弧逐渐变小,平面变成近似长方形。
绳纹时代和弥生时代的竖穴,多在中央处设火堆式炉火。一般鉴别是否是居住遗迹就是以内部有无火堆痕迹来判断。在古坟时代的竖穴中,仍有在中央设火塘的;但更多的是靠着某面墙设有锅台的炉灶。这说明炊煮方式的发展和变化;但是,在日本这种变化到底是自然发生的,还是接受其他外来影响而发生的,至今尚未弄清楚。即使在今天,日本的民居根据所在地域的不同,可以分为用火塘和用炉灶两种不同的炊煮方式,它们在分布上有一定的地区性;因此,探究原始住宅的火塘和炉灶问题必须要结合这些地方的民俗学研究。
竖穴的直径一般是5~6米,很少超过10米。柱子采用挖土立柱的方法;因此在地面上均有柱穴遗存。柱子并不沿墙设置,而是离开外墙向内移进一定距离。绝大多数竖穴内部有4根立柱。
在居住遗迹中,虽然也有遗留着可能是墙壁或屋顶部分材料的实例,但在大多数的竖穴遗迹中,仅于生活面上残存着炉火、柱穴和沟槽的痕迹。
根据以上有限的资料,竖穴屋顶的结构形式会有各种各样的可能;但是,既然数千年来竖穴盛行于日本列岛各地,那么竖穴的一些痕迹肯定会以某种形式遗留至今或者距现代很近的时代。据此,我们发现了与竖穴平面相近的建筑形式——这就是《铁山秘书》中所载的建筑物图画。该书完成于江户时代末期,是一本讲述炼铁方法的秘传技术性书籍,其中有一种被称作“高殿”的建筑物(关野克,《铁山秘书》)可能就是这种建筑形式。
炼铁风箱上的屋顶结构是在四柱之上组成井字梁,梁上安置放射状的长椽;在桁梁之上各以三根长椽组成两榀人字形屋架,用来支撑脊檩,加设椽木而构成屋顶。在这里没有使用瓜柱,仅以六榀屋架构成屋顶的结构做法至今还常见于日本农村。
用铁砂炼铁早从古坟时代就开始了,而且即使是现代的农村住宅也有保留着古老建筑形式的;因此,前述的屋架结构就是竖穴在地面以上部位的结构做法,这应是合理的推断。特别是竖穴平面带有圆弧形,正是椽子呈放射状布置的佐证,这也说明把这种屋顶作为竖穴地面以上部分的结构是具有很强整合性的。
在所发现的竖穴遗迹中,柱距仅是3~4米,这样的跨度对于当时的技术水平来说,恐怕也算是最大的。在小型竖穴中就索性不用柱子了,或是只在跨中处设一两根;大型竖穴中也有多至五六根柱子的。
这种结构形式,大都是庑殿造,不是以前所说的“天地根元宫造”式的悬山顶。与此相反,在干栏式住宅中,如在铜铎上所描绘的住宅图和在伊势神宫中所见的那样,是以柱和瓜柱来支承脊檩,其上平行布椽的悬山造,而且室内地板高悬于地面,这些都和竖穴不同,说明它们分别属于不同的结构体系。干栏式住宅的存在始于石器时代之后进入石器、青铜器并用时代之时,在弥生时代的陶器和古坟时代的铜铎、铜镜的纹样中描绘着住屋的形状,从那里可知干栏式住宅的立面形式。
古坟时代,铁器的使用日益增多,众多规模庞大的坟墓被建造起来。在这些古坟中随葬有许多陶屋,据此可以立体地了解当时的建筑形式。那个时期的农耕文化已经发展到一定的水平,贮藏谷物的仓库变成必需的建筑物,在出土的陶屋中也有种种不同形式,而住宅的内部空间显然已不是只有起居室或者卧室的单一类型了。
由于财富的积累,贫富差别扩大,所以一户住宅里所拥有的房屋数量大不相同。在群马县茶臼山所发现的古坟是公元4—5世纪的遗物,从其坟丘中发现了八个陶屋,本书选载了其中四种不同形式的例子,如图所示。用两根“胜男木”高高撑起的悬山造屋顶是正屋;其次是普通的悬山造,是配房(2座);此外还有4座是室内地板离地较高的建筑物,是仓房,其中最小的一座是贮藏杂物或是给奴隶居住的小屋。由于这些陶屋是从同一坟墓出土,所揭示出的不只是不同的建筑形式,同时也说明了一座住宅的规模,而且很可能是一座大地主的住宅,值得作为一座规模完整的住宅实例加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