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村艾滋病防治工作组织体系评估
第三节 县、乡、村艾滋病防治工作组织体系评估
一、艾滋病防治工作领导组织体系现状评价
(一)县、乡、村各级艾滋病防治工作领导组织健全,政策完备,职责明确
文献资料显示,2004年起,河南省在省委、省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了以省长为主任、分管副省长为副主任,相关部门为成员的省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卫生厅;成立了以省委副书记为组长、省委组织部部长和副省长为副组长的省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委组织部。
项目县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关于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各项要求,相应建立了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密切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实施“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注重实效;依法防治、科学防治”的工作方针。各项目县县委、县政府均成立了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由县长任主任,县委、县政府相关副职领导任副主任,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县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乡、镇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也都建立了相应的组织。通过县、乡、村三级政府管理组织,及时了解和掌握艾滋病疫情及艾滋病患者的生活状况,实施救治救助,体现了党和政府对艾滋病患者的深切关怀。
同时将艾滋病防治纳入到了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中,制订了基层领导干部艾滋病防治培训计划,并将艾滋病防治规划的实施纳入县政府工作考核目标,制定了相应的艾滋病工作评估、考核制度。在加强领导、经费保障、宣传教育、医疗救治、救助关怀、咨询检测、行为干预、母婴阻断等各工作领域都依据国家政策文件配套出台了规范性文件和工作制度,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截至2009年,收集到县级配套文件和工作制度200余个,艾滋病防治工作政策文件的完善率基本达到100%。
(二)工作制度完善,形成政府领导下多部门合作的长效工作机制
县政府通过政府文件或与各部门、乡镇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的形式明确各级各部门承担相应的职责,层层落实责任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将艾滋病防治工作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将艾滋病防治作为部门、政府的工作职能进行考核,并作为领导绩效考核的一部分内容。实施工作例会制度、协调制度、联络员制度、督导考核制度、经费管理制度等。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艾防委成员单位全体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艾防委多部门协调会议,建立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组织有关专业人员与多部门负责人一起讨论制订工作计划,讨论计划的可行性及可操作性。成员单位主要包括了县级宣传、卫生、教育、民政、文化、公安、司法、广电、妇联等多个部门,充分发挥各部门特长,开展多种形式的救治、救助、帮扶及宣传教育工作,在多部门合作推动下,艾滋病防治工作得到了长足发展。
2009年项目县共召开艾滋病协调工作会议46次,接受上级艾滋病相关知识培训30次,接受上级艾滋病相关技术指导31次,对所属辖区相关人员进行艾滋病知识培训和技术指导130次。2009年项目县累计开展的综合防治、健康教育、监测等方面的督导评估工作共计63次。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治工作机制。
(三)经费支持,统筹规划,防治工作顺利开展
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对项目县的经费支持。在投入上,各项目县在科学决策的基础上,明确工作目标,统筹规划设计,进行科学预算,保证防治工作经费落实。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经费的使用管理制度,对艾滋病防治经费设立专户,建立专账,实行专人管理。对经费下拨开辟绿色通道,多数经费都能落实到位,确保防治工作顺利开展。对项目县艾滋病防治工作经费投入情况调查结果显示,2009年各级政府对项目县艾滋病防治工作总经费投入为2283.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拨款占较大比例,占总投入的45.07%。如图3-1所示。

二、艾滋病防治相关人员对领导组织体系能力的自评
共有57名防治工作人员对所在县领导组织体系能力进行评价,除沈丘县评分人数12人外,其他三县均为15人。其中以男性为主,占60.56%,文化程度以大专为主,占46.5%,职称主要是中级,占41.2%,平均工作年限为14年。
研究结果显示,各级工作人员对本县领导组织工作能力充满信心,认为目前领导组织能力较强,多部门合作机制运行顺畅,各项工作稳定开展,各单位都有相应的独立应对能力。按10分制计算,确山、上蔡、沈丘和尉氏各县平均得分分别为8.2分、9.1分、8.2分和7.4分。上蔡县明显最好,尉氏县为最低,确山和沈丘持平,如图3-2所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