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现场艾滋病综合防治效果评估
第八节 研究现场艾滋病综合防治效果评估
本研究防治效果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评估,分别是流行病学评估、卫生经济学评估和预防干预效果评估。
一、流行病学评估
调查地区四个县均属于艾滋病疫情高发地区,其艾滋病疫情都是在1995年左右,经单采血浆途径造成HIV在有偿供血人群中传播,HIV感染者/AIDS患者呈灶性分布,大部分在农村。2004年在全省进行了有偿供血员的普查之后,加上各县艾滋病监测网络的不断完善,目前各类人群的艾滋病疫情都已明确。四个项目县中上蔡县的病例最多,占57.14%,其次是尉氏县,占23.88%,沈丘县占11.00%,确山县占7.98%。HIV感染者/AIDS患者年龄最小18个月,最大74岁,高发年龄集中在30~49岁青壮年;93.76%的患者职业是农民,其次为学生,占3.36%,散居儿童和工人分别占0.71%和0.50%;累计报告的HIV感染者/AIDS患者中,多种传播途径均有发生。其中,既往有偿供血者占89.73%,输血及使用血制品传播占4.69%,性传播占3.01%,母婴传播占1.24%,注射毒品传播占0.05%,其他感染途径和感染途径不详分别占0.13%和1.15%。男性主要感染途径的顺位依次是有偿供血,性传播,输血/血制品,母婴传播,注射毒品;女性顺位依次是有偿供血,输血/血制品,性传播,母婴传播,注射毒品。应当注意输血/血制品构成比2002—2004年逐渐增加,而后逐年减少并趋于相对稳定,而性传播比例则呈明显逐年上升的趋势。
二、卫生经济学评估
对样本地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效果进行卫生经济学评估,对艾滋病防治成本及产生效果进行评价。本研究通过计算艾滋病患者及其家庭疾病经济负担、每发现和治疗一例HIV感染者消耗的费用,对预防干预和临床治疗措施进行成本—效果和成本—效用评估,从经济学角度评价样本地区艾滋病防治效果。
(一)艾滋病高发地区患者家庭疾病经济负担的测量
疾病经济负担是指由于疾病、伤残和过早死亡给患者、家庭和社会带来的经济损失,以及为了防治疾病而消耗的卫生资源。疾病经济负担的研究,可以客观衡量艾滋病给患者及其家庭带来的影响,评价已用于艾滋病防治的卫生服务取得的效益,能在很大程度上帮助卫生行政部门合理地分配有限的卫生资源,正确拟定卫生经济决策。
1.调查对象和研究方法
(1)调查对象。见本部分第五节第五项内容。
(2)调查方法及内容。根据设计方案和内容统一制定调查问卷,并在预调查、专家论证的基础上最终形成效度和信度较高的问卷。调查内容包括HIV感染者/AIDS患者因艾滋病造成的家庭收支变化情况,患者死亡的丧葬费和时间损失等家庭收支情况。艾滋病患者生产力的损失及家庭其他成员由于照顾患者而造成的生产力的损失,根据统计年鉴等资料中当地生产力价值数据换算。通过计算家庭直接和间接花费来反映疾病经济负担。
2.结果
(1)家庭直接花费。样本地区患者因艾滋病接受治疗的花费中,家庭仅负担抗病毒、抗机会性感染之外的治疗费用。调查显示,平均每人为163.06元/年。交通、住宿、营养的平均费用详见表3-45,家庭直接花费总计为964.3元/年。
表3-45 每人平均因艾滋病增加的治疗相关费用

注:对症治疗费=AIDS患者家庭全年医疗保健费[2445.95/平均家庭人口(6口人)]×合作医疗报销率(40%)。
(2)家庭间接花费。结果显示,艾滋病患者平均每月因治疗而休工、卧床3.8天,家人陪护平均每月误工1.57天。以上损失时间合计平均5.4天/月,根据统计年鉴资料,2009年当地农民年纯收入是4560元/年,生产损失折合为(4560/12)×(5.4/30)=68.4元/月,家庭间接花费为820.81元/年。家庭疾病负担(直接花费加间接花费)共计1785.11元,详见表3-46。
表3-46 艾滋病患者家庭疾病负担

(3)家庭疾病负担占家庭收入百分比。本研究中艾滋病患者家庭年平均收入为8091.72元,家庭疾病负担占家庭收入百分比=家庭疾病总负担/家庭平均年收入×100%=1785.11/8091.72×100%=22.06%。
(4)家庭收支情况。2009年艾滋病患者家庭总收入合计8091.72元,总支出9060.51元;对照组家庭总收入合计9895.31元,总支出11351.44元。
表3-47 2009年患者与健康组的各项收入比较

收入情况:2009年患者组与对照组家庭的各项收入比较,除好友资助和政府及社会救助高于对照组,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都低于对照组,且前两者统计学差异显著。工资性和家庭经营性收入合计分别为5962.34元和9010.58元。患者组比对照组低33.8%。
表3-48 2009年患者与健康组的各项支出比较

2009年患者家庭与对照家庭的各项支出中的“食品支出”、“衣着支出”、“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交通通讯支出”、“医疗保健支出”和“生活消费商品及服务支出”,经t检验均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除“医疗保健支出”在患者家庭显著高于对照家庭外,其他5项支出显著低于对照家庭。
(5)灾难性卫生支出的患者家庭比例。
表3-49 患者家庭医疗保健支出占家庭生活消费总支出的情况

基于整个社会福利的角度,我们可以把灾难性卫生支出定义为“在一个家庭的整个收入(或支出)中,医疗卫生支出占了相当大的比重,即认为该家庭发生了灾难性卫生支出。”对那些低收入家庭而言,他们较大的卫生支出无疑是一种较沉重的疾病经济负担。结合国内外理论和实践研究,本研究中把灾难性卫生支出定义为:家庭通过现金支付的医药费占家庭全部消费支出比例达到或超过40%界定标准,由此对其家庭生活造成灾难性威胁,甚至毁灭性打击。通过现金支付的医药费在本研究中用“医疗保健支出(包括药品、医疗服务及相关物品)”代替。
从表3-49可以看出,在参加调查的1129名患者中,医疗保健支出与家庭全部消费比值达到或超过40%者占到20.6%,也就是有近20%左右的患者家庭承受着灾难性卫生支出,很有可能因病致贫,甚至达到一贫如洗的地步,将会对整个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的打击。
3.讨论
本调查重点研究艾滋病的家庭负担,以了解艾滋病对家庭经济的影响,从患者角度来评价政府医疗救助的效果。
(1)艾滋病导致患者家庭收入低于对照组,且消费结构改变。调查结果显示,艾滋病患者家庭平均年收入为8091.72元,低于对照组家庭的9060.51元(被调查地区同期农村居民人均总收入为4560元)。在调查中发现大部分患者由于患病劳动能力下降,这对艾滋病患者家庭收入造成了较为严重的影响。艾滋病患者家庭由于收入较对照组家庭少,因而导致整个家庭总消费能力降低。调查中,艾滋病患者家庭平均家庭年消费比对照组家庭低2290.93元,消费支出结构也与对照组家庭明显不同,艾滋病患者家庭在医疗消费支出方面比对照组家庭高,而用在食品、衣着服务等方面的消费水平明显较对照组家庭少,从而影响了整个艾滋病患者家庭的生活质量。
(2)政府救助大大减轻了患者家庭的经济负担。河南省实施对艾滋病患者抗病毒治疗和抗机会性感染的免费治疗,并对患者及其家庭进行一定的医疗救助。艾滋病患者家庭的年总收入较对照组家庭下降18.20%,已低于有关调查2004年的数据25.00%。同时家庭年经济负担占家庭收入的比例已从2004年的40.1%降至22.06%。这说明艾滋病家庭的经济条件正在逐渐好转。文献表明,抗病毒、抗机会性感染总费用较大,必然超出艾滋病患者家庭的经济负担能力,其家庭将不堪重负。本次被调查地区为经济较不发达农村,4个县中有2个县为国家级贫困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应该说目前艾滋病患者家庭尚可维持较低的家庭消费,并可维持生产,这是政府救助的结果。
(3)部分患者病程进展,疾病经济负担仍然较重,救助政策需进一步调整。本次调查的患者家庭直接花费为964.30元,高于2004年的834.60元,这一方面可能是由于近几年来的物价上涨和居民年收入提高,但应该注意到其中对症治疗费用为163.06元,高于2004年45.36元。目前国家的治疗方案保证基本的抗病毒、抗机会性感染治疗,而一旦发病到晚期,如果维持治疗,需要很高的医疗费用。通过访谈我们得知,2009年之前,在救治经费中,大病统筹的资金通常每年都有节余,但从2009年开始,大病统筹资金开始短缺,这在艾滋病患者最多、病程最长的上蔡县最为明显。艾滋病重症患者逐渐增多,政府将费用全部埋单并不现实。目前,上蔡县已经由县民政局出资,将全部艾滋病家庭纳入合作医疗。表面上,艾滋病患者“两免治疗”与一般疾病治疗补贴实现了对接。但是通过访谈之后,我们发现,现有政策是“明接实不接”,合作医疗药品目录包含的300多种药品中基本没有艾滋病抗病毒或抗机会性感染药品,这样艾滋病患者晚期治疗的经费不太可能从合作医疗制度中获得补偿。
(二)预防干预措施与临床治疗措施经济学评估
1.预防干预和临床治疗成本内容及测量方法
成本内容主要包括艾滋病患者救治的成本和综合预防控制所需成本。前者包括患者、患者家庭及社会为诊断、治疗艾滋病的所有投入;后者包括在样本地区实施宣教、母婴阻断等综合预防措施时所需成本。
具体量化为下列指标:①发现1例HIV阳性的成本:发现1例成本=(检测人数×例均检测费用)/发现HIV阳性人数。②每个艾滋病患者补助费用。③HIV感染者/AIDS患者一生的治疗费用:抗病毒及抗感染费用,包括政府的免费救助和患者个人支出。④工作人员工资(含补助):乡级以上工作人员总数及平均工资;村医生人数及平均工资或劳务补贴。⑤宣教工作支出:包括场地费,器材费,培训教材印刷费,培训用录像制作费,专家授课费,食宿费,交通费等。省级培训班每人次平均按500元、市级培训班每人次平均按100元、县级培训班每人次平均按20元计算。⑥物质消耗费用:固定资产购买及折旧,安全套费用等。⑦其他费用:督察、评比和调查等。
(1)HIV感染者的检测成本。2009年四个项目县HIV初筛总人数3729人,HIV初筛阳性者为295人,最终确认阳性为295人。根据调查,当地卫生部门初步筛检成本为每例50元,进一步确诊为每人300元。所以,发现1例HIV感染者的检测成本=(检测人数×例均检测费用)/发现HIV阳性人数=(3729×50+295×300)/295=1634.24(元)
(2)HIV感染者/AIDS患者个人或家庭补助。截至2009年底,四个项目县共有艾滋病致孤人员1500名,艾滋病单亲家庭未成年子女2191名,艾滋病致困家庭7713户。调查显示,每个艾滋病患者的补助费用为390元/年,艾滋病家庭平均家庭人口数为3.75人/户。根据河南省当年救助政策调整的救助标准(艾滋病致孤人员救助水平为200元/人/月,艾滋病单亲家庭未成年子女的救助水平为100元/人/月,艾滋病致困家庭为60元/人/月)可以计算得出四个项目县总计用于HIV感染者/AIDS患者个人或家庭的救助费用为:390×6560+1500×200×12+2191×100×12+7713×3.75×60×12=29612700(元)。
(3)HIV感染者/AIDS患者治疗费用。2009年底,四个项目县正在接受规范治疗的人数为8 033人,调查显示2009年四个项目县用于HIV感染者/AIDS患者抗病毒治疗和抗机会性感染的资金为3954.01万元,平均每个艾滋病患者每年需要的治疗费用为:39540100/8033=4922.21(元)。
(4)艾滋病防治工作人员工资(含补助)。根据四个项目县机构调查数据显示,2009年四个项目县县、乡、村三级艾滋病防治人员总数分别为744人、981人和455人。目前河南省对村级医生的工资加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900元,调查得县、乡两级人员平均工资为每人每月1100元,可以粗略算出2009年四个项目县艾滋病防治工作人员工资总支出为:(744+981)×1100+455×900=2307000(元)。
(5)工作人员培训费用。2009年四个项目县召开艾滋病防治工作会议共46次,接受上级相关知识培训共30次,接受上级相关技术指导共31次,对所属辖区下级相关人员进行知识培训和技术指导共130次,总计237次。按照当地行政部门县级培训每人次平均20元的补贴标准,可以计算四个项目县2009年用于艾滋病防治工作人员培训总费用为:237×1321×20=6261540(元)。
(6)有关物质消耗费用。2009年四个项目县HIV相关实验室建设、修路、建立完善村卫生室、购买艾滋病防治设备等固定资产购买、旧固定资产每年10%的折旧费以及医用耗材购买总计花费2285.33万元。
2009年四个项目县积极采取多种艾滋病干预措施,共开展专题讲座247次,发放防治材料32 272份,在社区共发放安全套138333只。开展一次专题讲座,印刷材料、场地费和工作人员酬劳等共计3000元,防治材料制作成本以及发放劳务费一份10元,安全套成本及发放劳务费平均一只1.5元。所以,宣传教育和行为干预方面总费用为:247×3000+32272×10+138333×1.5=1271220(元)。
(7)艾滋病专项防治总成本。2009年四个项目县艾滋病专项防治总成本为:
1634.24+29612700+39540100+2307000+6261540+1271220=7899.42(万元)
2.干预措施的成本—效果及成本—效用分析
(1)效果、效用指标与测量方法。
避免HIV感染人数:利用全国平均人群HIV感染水平估计河南未实施预防控制情况下HIV预期感染人数。
避免HIV感染人数=全国平均人群HIV感染率×河南省总人口数-实际HIV感染人数。
伤残调整生命年(DALY):计算每挽回1个DALY的费用。
DALY=YLL+YLD
YLL为死亡损失健康生命年,YLD为损失健康生命年。
成本效用比值(CUR):
CUR=(C-AT)/AD
C——防治措施总成本;A——因防治措施减少的HIV感染人数;T——1个AIDS患者一生需要的总治疗费用;D——1个HIV感染者缩短的DALY。
(2)成本—效果分析。
2009年四个项目县的规范治疗覆盖率=规范治疗人数/HIV感染例数×100%。
2009年四个项目县的规范治疗覆盖率=8033/9701×100%=82.81%。
因干预减少的HIV感染人数和每避免1例HIV感染的成本:本研究根据近年来较为公认的艾滋病在河南省及全国的平均感染水平分别测算2009年河南省预计HIV感染人数。2009年河南省总人口为9717万人,HIV感染者现症患者27786人。以全国艾滋病感染平均率0.05%,预测河南省于2009年HIV累计感染人数为48585人,由此认为因艾滋病防治工作而避免的HIV感染人数为20 799人(48585-27786);以河南省人群平均感染率0.036%进行估计,预测HIV累计感染人数为34 981人,则因艾滋病防治工作而避免的HIV感染人数为7159人(34981-27786)。
2009年样本县艾滋病防治工作总投入78994200元,其HIV感染者现症患者9701人,按2009年河南省HIV感染者现症患者27786人推算河南省用于艾滋病防治总成本为78994200×(27786/9701)=226258000。则按全国平均感染率计算的避免1例HIV感染的成本为226258000/20799=10878.3元,河南平均感染率计算的成本为226258000/7159=31604.7元。即避免1例HIV感染的成本为10878.3~31604.7元之间。
(3)成本—效用分析。
有文献表明,河南省例均患者损失的DALY为20.76健康生命年。
AT:即一个患者一生需要的治疗费用。按艾滋病患者平均生存年限为8年进行计算,则一生所需费用为:4922.21×8=39377.68元。
成本效用比值(CUR):
方案1 CUR1=(C-AT)/AD=(226258000-4922.21×8×20799)/20799×20.76=1372.8元
方案2 CUR2=(C-AT)/AD=(226258000-4922.21×8×7159)/7159×20.76=374.4元
由上述可知,挽回一个DALY所需费用为374.4~1372.8元。
3.讨论
本研究通过成本—效用比值(CUR)评价项目投入成本量和经伤残调整的健康效益产出量,来衡量卫生项目或治疗措施效率。本次研究中CUR表示项目获得每个单位的DALY所消耗或增加的成本量,CUR值越高,表示项目效率越低;CUR值越低,表示项目效率越高。此次研究中根据对2009年艾滋病防治成本的估计,计算获得平均每挽回一个DALY值所需投入为374.4~1372.8元。在成本—效用评价中,一个比较公认的标准是:如果一个健康促进项目每挽救1个DALY的成本不超过4万~6万美元,就认为该项目是具有成本—效用的。据此说明样本地区的艾滋病防控体系具有很高的成本—效用。
三、预防干预措施效果评估
预防干预措施成效应当反映在艾滋病防治知识正确率的提高,社会对HIV感染者/AIDS患者关爱程度的提高以及个人行为的改变。所以效果评估包括对调查地区HIV感染者/AIDS患者以及居民的艾滋病防治知识、态度和行为评估。
(一)对象与方法
1.调查对象
详见本部分第五节第五项内容。
2.调查方法与内容
问卷设计参考国家艾滋病综合监测调查问卷和联合国大会艾滋病特别会议(UNGASS)标准。调查问卷经专家讨论通过,信度和效度均较好。由统一培训的调查员对调查对象提问并根据回答进行填写。调查表内容包括:一般人口学特征、艾滋病防治知识、艾滋病相关态度和行为等。
3.资料分析
采用Epidata3.1双录入建立数据库,应用SPSS15.0进行统计分析。
(二)结果
1.社会人口学特征
共调查HIV感染者/AIDS患者1129人。男性占42.96%,女性占57.04%,男女比例较为接近。年龄最大72岁,最小9岁,平均年龄46.7岁,31~60岁者居多,占92.83%,30岁及以下占1.18%,60岁以上占5.9%。受教育程度以小学为主,共476人,占42.16%,其次是文盲和初中程度,分别占29.5%和25.24%;高中及以上程度为35人,占3.1%。婚姻状况以初婚居多,占总人数的69.58%。职业以农民为主。一般人群1155人。男性占42.81%,女性占57.19%,男女比例较为接近。平均年龄47.6岁,31~60岁者居多,占70.71%。受教育程度以小学以下为主,占57.89%。
表3-50 调查对象基本情况


续表

2.艾滋病相关知识知晓情况
(1)总体情况。调查对象艾滋病防治知识正确率为82.76%。男性患者的正确率(84.13%)略高于女性(81.73%);年龄在31~40岁的患者正确率最高,为87.75%,30岁以下和60岁以上人群正确率相同,为77.50%且最低;初中以上人群正确率最高,为87.70%。不同地区、性别、年龄、文化程度人群对艾滋病相关知识知晓水平差别无统计学意义(P>0.05)。
表3-51 艾滋病患者与一般人群知识总体正确率


(2)艾滋病一般常识和预防知识知晓情况。在关于“艾滋病是否为传染病、是否可以治好、是否有预防疫苗”的问题上,HIV感染者/AIDS患者和一般人群的知晓情况均为该组别的最低值,分别为79.48%、73.11%、60.73%和72.77%、66.93%、72.88%;85%左右的艾滋病患者及一般人群都知晓“艾滋病可以预防”、“静脉吸毒共用注射器会传染艾滋病”。整体上看,一般人群的一般常识和预防知识知晓情况不及艾滋病人群,除“目前是否有艾滋病疫苗”的问题上,其正确率高于艾滋病人群外(72.88%、60.73%),其他知识的正确率均低于艾滋病人群。经过统计学检验,除“静脉吸毒共用注射器会传染艾滋病”条目外(P=0.196),两组人群在艾滋病一般常识和预防知识的知晓情况存在显著性差异(P值均<0.05)。
(3)艾滋病传播途径知识掌握情况。1129名艾滋病患者以及1155名一般人群对艾滋病的传播途径问题回答正确率区间分别为78.30%~94.93%和66.93%~93.36%;分别有89.27%、78.89%、94.93%的患者和81.12%、76.66%、93.36%的一般人群知晓性传播、母婴传播和血液传播是艾滋病病毒三大传播途径。对于非传播途径,艾滋病人群认为“咳嗽、打喷嚏”、“拥抱、握手”和“一起吃饭”不会传播的正确率虽然在85%以上,但仍有部分人认为某些非传播途径的日常生活接触可传染艾滋病,如21.7%的人误认为“蚊虫叮咬”可传染艾滋病。整体上看,一般人群的传播途径知晓情况不及艾滋病患者,经过统计学检验,两组人群在“母婴传播”“血液传播”以及“拥抱、握手是否传播艾滋病”的知识上无统计学意义,其余均存在统计学差异(P<0.05)(表3-52)。
表3-52 HIV感染者/AIDS患者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情况分析


续表


3.对艾滋病及高危性行为的态度
调查的HIV感染者/AIDS患者人群中有45.6%表示不愿公开自己的艾滋病患者身份。对于患艾滋病的亲人或朋友,HIV感染者/AIDS患者人群中表示会提供主动帮助的比例分别为89.6%和89.7%,但9.6%和9.3%的人则选择尽量躲避;一般人群中85%的人也愿意主动提供帮助,但近13%的人选择断绝来往或尽量躲避。对“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性伴侣”、“婚前性行为”的态度,HIV感染者/AIDS患者人群中分别有15.8%和35%的人表示不反对,一般人群中也有11.7%的人对于“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性伴侣”持不反对态度。
4.与艾滋病相关的行为
调查表中艾滋病的相关行为内容主要包括:过去一年中是否有插入性性行为、安全套的使用情况、不洁针具和与他人共用牙刷或剃须刀的情况等。1129名HIV感染者/AIDS患者和1155名非艾滋病者中分别有46.77%和52.05%在过去一年中有过插入性性行为(χ2=4.734,P=0.03)。1094名HIV感染者/AIDS患者回答了过去一年中是否有过婚外性行为,其中10人曾经有过,对照组中则有1125人回答该问题,其中16人回答曾经有过。HIV感染者/AIDS患者人群中1009人回答了与固定性伴发生性行为时安全套的使用情况,每次坚持使用的有669人(66.31%);不能每次坚持使用的有340人(33.69%),其中115人(11.41%)从不使用;965人回答了最后一次性行为时安全套的使用情况,81.66%的人都有使用。有908人回答了安全套的来源,只有1.71%的人是自己购买,40.65%由平时的宣传教育活动发放,57.63%来自计生部门或卫生所发放。另有6人用过不洁针具,有14人与他人共用过牙刷或剃须刀。
(三)讨论
1.与艾滋病相关的知识和态度
是否具备正确的防治知识是影响艾滋病传播的重要因素之一。本次调查人群掌握艾滋病防治知识的总体情况较好,从总体来看,艾滋病人群的知识知晓情况优于一般人群(χ2=138.225,P<0.001),这与多年来样本地区始终坚持将宣传教育作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点,联合多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是分不开的。但应该注意的是,被调查人群对相关知识的了解并不全面。比如对三种主要传播途径之一的母婴传播正确率最低,对“蚊虫叮咬”等非传播途径存在错误认识,与陶小润等的研究结果一致。
2.与艾滋病相关的高危性行为
防止艾滋病传播要让HIV感染者和AIDS患者做到“知、信、行合一”。尽管调查地区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多年且成果显著,但仍有部分人群在掌握了相关知识、具备阻止艾滋病病毒传播的信念之后,并未真正改变自身行为。虽然调查人群中在过去一年中每次坚持使用安全套的人占大部分(66.31%),但另有33.69%不能每次坚持使用安全套,11.41%的人从未使用过安全套,最后一次性行为中有18.34%的人没有使用过安全套。询问未坚持每次使用安全套的原因,60.09%的人认为没有必要,15.70%的人认为偶尔不用没关系,2.69%和0.45%的人分别因为购买不方便或不愿意购买,15.69%的人因为双方都是HIV感染者/AIDS患者。目前我国艾滋病正进入一个快速增长期,知、信、行不能合一势必会成为艾滋病防治工作有效持续开展的瓶颈。这提示我们,当前艾滋病宣传教育方法、模式有待进一步提高和改进。
3.宣传教育及行为干预工作的建议
(1)多采用双向互动式宣传方式,加强健康信息传递的有效性和针对性。目前艾滋病防治知识常见的宣传形式主要有培训讨论、媒体报道、影视节目、公益广告、文艺演出、现场咨询和发放宣传材料等。宣传知识传播方式多为单向,宣传内容普及性强,但特异性差。建议今后艾滋病防治宣传材料的发放,不要流于形式,特别是对于文化程度较低、年龄较大的农村患者,应在材料发放的同时加以解说,提高信息传递的有效性。
(2)加强个人、家庭、社区等多层面干预,为促进患者行为改变创造条件。行为改变是一个过程,不是懂得艾滋病的传播途径就能改变其现有危险行为。在对艾滋病患者进行干预的同时,也应注重对其家庭成员及农村社区成员的宣传教育及行为干预,形成良好的支持环境,使艾滋病患者乐于参与到行为改变的过程中。比如可以推选经健康教育发生行为改变的“早期采纳者”作为示范群体,带领身边的患者组成示范小组,宣传切身体验,逐步扩大健康信息的影响。总之,在对艾滋病患者的宣传教育工作中,应注重干预手段的便利性和易获得性,注重内容上的通俗性和实用性,注重干预结果的实时评价,才能真正达到艾滋病健康教育和行为干预的目的,减少艾滋病病毒的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