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同一日期异地投标多家招标工程,同时要资质证书等原件,怎么办

5 因同一日期异地投标多家招标工程,同时要资质证书等原件,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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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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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A省政府采购中心公示一项目的中标结果后,有供应商质疑并投诉中标供应商提交的资质证明存在问题。该省财政厅为处理投诉而组织了质证会,对于争议的焦点——中标供应商提交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是否真实展开了激烈的辩论。财政厅在调查中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资质证书原件,但其确无法提供,原因是与该项目同期,其正与另一公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B市某项目的投标,原件不在自己的手中。财政厅依法请求B市政府采购中心协助调查,结果属实,最终财政厅认定中标结果有效。

案例2:A省采购代理机构对高速公路管理部门的8台工程车辆进行公开招标。由于此类车辆生产厂家少、采购数量小,所以仅4家供应商参加了投标。资格审查时,评标委员会发现其中2家供应商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交的车辆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仅仅提供了复印件。于是取消了这2家供应商的投标资格,结果造成该项目因合格标不足3家而成为废标。事实上,被取消投标资格的2家供应商的资质是完全能够满足该项目招标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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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理及观点

1.企业资质证书实际上就是指企业有能力完成一项工程的证明书。以建筑业企业为例,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净资产、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2.在实践中,投标人的资质证书原件只有一份,以下情况均有可能使投标人无法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资质证书原件:

(1)没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投标资质资料准备不充分;

(2)非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人携带资质原件参加投标存在风险;

(3)同时参加多处投标;

(4)证书年检,无法提供原件;(https://www.daowen.com)

(5)其他情况。

倘若将上述不能提供原件的投标人一概认定为不具备投标资格,就可能造成案例2那样的尴尬局面,对于采购方和投标方来说是巨大的损失。

3.参加投标时投标人原则上需按照招标要求提交投标资质证书原件。但是同时满足下列两项条件时,可以例外:

(1)能够举证证明无法提交原件参加投标是由客观原因造成的。(如同时多处投标等)

(2)多准备几份资质证书的复印件,然后将此复印件提交至投标所在地公证处(以投标所在地公证处公证为主)公证,以应对异地投标的要求。(由于具有了法律赋予的公信力,可视作原件参与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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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议

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是招标项目顺利进行的一道保证。投标人具有承接该项目的能力,才能保证中标后中标人切实履行合同,保质、保量完成招标项目。但是如果在可能的情况下,采取更便捷的审查方式就能降低成本,并一定程度上避免案例2中出现的尴尬局面,因此建议:

1.对招标人来说,招标人应采取证书前审、信息储存备查的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信息注册登记和复印存档。这样即便是投标人无法提供资质证书的原件,如果其已有存档登记,招标人也能审核其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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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于投标人来说,尽量做到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参与投标,若确因客观原因无法提交资质证书原件,应当主动将情况与招标方沟通,并将资质证书的复印件进行公证,这样就能避免在投标资格上受到质疑。

3.投标人应与招标人充分沟通,在投标前说明情况,提供资质证书编号并建议招标人根据编号向相关部门查询以确定证书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取得招标人对使用复印件的认可。

4.投标人应事前做好政府招标办的预热工作,在投标前向当地招标办汇报,取得招标办的支持,督促招标人认可使用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