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属子孩子自己的权利还给他

9.把属子孩子自己的权利还给他

不管是家庭教育还是学校教育,除在本质上具有传授知识、培养道德的功能以外,还应当有对孩子权利的尊重,不懂得这一点,所有用心良苦的教育均不会成功。

说到要把上帝给孩子的权利还给孩子,有些家长就表示不同意:

小孩子,他们懂什么是权利啊?他们要权利有什么用呢?

现在的孩子已经够难管的了,再让他们知道他们还有那么多的权利,那他们翅膀更硬了,我们当父母的还怎么“玩得转”呀!

教育都教育不好,再给他们权利,那他们不牛上天了!

……

很多时候,父母为孩子所付出的一切,无论是否自觉、自愿,无论能否达到保护孩子的目的,在客观上都对孩子的生存与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也关系到孩子的权利能否得到充分地行使。

教育的最终目的是什么?除了让孩子拥有生活所必需的技能和知识以外,还应当让孩子具有很好的自我控制能力、判断力和独立的意识,也就是让孩子成为一个自制能力很强的人。跟其他能力一样,如果父母想让孩子具备这种强自制力,就要让孩子经过必要的练习,而这种练习必须贯彻在教育的整个过程中。

斯宾塞教育智慧

父母之所以不把属于孩子的权利还给他,主要原因在于:孩子还没有独立自主的能力。事实上,孩子虽小,但他仍然有一定的自主性,在某些程度上能够行使自己的权利。1岁多的孩子能够把自己跟周围的事物区别开来,认识到了自己与客体的关系,也意识到了自己的小小力量;2~3岁的孩子开始把自己作为主体来认识,经常喜欢用“我要……”“我不要……”“我想……”“我不想……”来表明自己的态度和立场;2~6岁的孩子已经获得了独立活动的许多不能少的条件,比如走路、说话、肢体表达、计算,等等。

在与周围的人进行交往的过程中,孩子不仅了解了他人,也从中了解了自己,他们逐渐开始学会适应他人和社会。孩子并不是单纯和幼稚被动的“动物”,而是具有很强的独立性。他们的独立人格已经萌芽,他们成长的过程是逐步脱离父母的怀抱和保护的过程。孩子独立性的不断发展,说明孩子已经开始独立接纳这个社会,能够自己生活。

就像斯宾塞所说的那样,孩子未来生活的时代是一个自由、竞争、充满创造力的时代,如果父母完全漠视孩子的权利,使得孩子只知道顺从,那么结果对孩子是十分有害的。

★斯宾塞教育启示★

(1)孩子是家里的小主人。

一位母亲做好饭菜后,叫丈夫吃饭,3岁的儿子听后责问妈妈说:“你怎么不叫我吃饭啊?!”很显然,孩子是在抗议母亲忽视了自己家庭主人的地位。

在一般的家庭中,父母忽视孩子的小主人地位,轻视孩子作为家庭主人的合法权益的事例屡见不鲜,比如,大人说话,小孩只能听着;大人做事,小孩只能看着;大人交谈,孩子不准插嘴;大人给孩子买什么,孩子就得用什么;父母当着外人的面揭孩子的短,父母当着孩子的面戳穿他的“小秘密”;父母私自决定孩子的衣、食、住、行、学,而不管孩子是否愿意,等等。

很多父母对孩子的成见很深,他们认为孩子还小,如果让他行使作为家庭主人的权利,那他岂不是会放任自流、无法无天了?家里的一切当然应该由父母说了算,孩子的一切只能由大人“慈悲”地赠与!

事实上,孩子也是家里的主人,他们有倾诉、要求和拒绝的权利,如果父母一味地把孩子当成自己的附庸,认为孩子对自己只能顺从,那么孩子永远也无法形成独立的人格,试想,当父母老去,再也无力替孩子做决定的时候,孩子将怎样独自面对这个世界呢?

(2)父母不是“包工头”。

很多父母对孩子的事情包办过多,俨然一个“包工头”,比如帮孩子穿衣服、给孩子喂饭、帮孩子洗漱、帮孩子处理和其他小朋友发生冲突的问题,等等,这些不是“爱”孩子,它所掩盖的是父母们对孩子发展权利的剥夺。在很多父母的潜意识中,亲子是一体的,于是就自觉自愿或者不自觉地包揽了孩子的一切,把自己对孩子的付出当成了孩子成长的一部分,而不是为孩子自身的成长创造有利的条件。

在这种情况下,孩子在家里没有机会或者很少有机会自己动手做事,这致使孩子在生活实践中发展其全部体能、智能和社会性参与的权利受到限制。于是,生活中出现了一大批这样的孩子:孩子长到七八岁还不会自己穿衣服;孩子十几岁不敢自己去上学;孩子快20岁了,可饭不会做,衣服不会洗;孩子都结婚了,连最起码的生活常识都不懂。

孩子由从小在家庭中缺乏独立的机会开始,逐渐发展为缺少独立成长的内在动力和勇气,弱化了自己在现实社会生存与发展的能力,甚至最后都不能成为一个完整的、自立于社会的人——这是家庭教育的最大失败。

因此,父母一定不要把自己当“包工头”,要从小教会孩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自己的小事情孩子能够做好的话,遇到大事情的时候,孩子也能够自己处理了。

(3)孩子的事情由他自己做主。

现代很多父母都有着“你的事情我做主”的想法,缺乏对孩子参与权的尊重,比如爸爸问妈妈晚上吃什么,孩子抢着说“我要吃火锅”,妈妈会说“你赶紧写你的作业,哪儿轮的上你说话”;家里重新装修,爸爸妈妈商量买什么家具,孩子说“我想要一个小书桌”,爸爸说“你想要的东西太多了,就不给你买”;暑假,爸爸妈妈商量带孩子去哪里玩,孩子说“我想去海边”,妈妈说“你想去哪儿就去哪儿啊,想得美”……

孩子是一个生命的主体,作为父母首先应该尊重孩子的选择权,只有孩子感兴趣和喜欢做的事情,才能成为孩子以后发展的动力和方向。

在孩子成长的路途上,父母应该只是一个导航者,要给孩子引领、启发和建议,在孩子遇到困难的时候拉孩子一把,给孩子多一些尝试的机会,少一些专横,多一些民主和对孩子的尊重,孩子长大成人后才能真正自己做主,选择自己所喜欢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