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人权益自我保护

购房人权益自我保护

作为买主,购房时切莫急于掏钱,要学会自我保护的方法:

1.不要轻信房产商的口头承诺,房产商为了尽快把商品房销售出去,往往会向客户作一些虚伪承诺,但当客户预付定金后,或正式签约时,就再也见不到这些承诺。如有的房产商或销售商带你看了样板房,乘势会向你作一些不切实际的承诺,诱使你付上几千或几万元定金。但一旦到签合同的那天,在合同文本上的补充条款已与口头许诺的面目全非,预约单上条款、面积、单价、总价、交房期都没变,房产商完全有“理由”不把定金退给你,让你白受一大笔损失。这时你已骑虎难下。

2.要签订好预售合同。签订好预售合同是防止购买商品房上当受骗最关键的一环。一个订得周密、完善的合同可以防止日后双方发生争执。合同必须对房屋的地点、朝向、楼层、建筑面积、公共分摊面积、房价、付款方式、预售许可证号、交楼时间、房屋装修标准及内容和设备、违约责任、签约日期等作出明确规定,经双方认可后才能签约付款。一旦房产商违约,就可以依此诉诸法律追究房产商的违约责任。

3.不为商品房起价所迷惑。商品房销售有起价与均价之分,且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差别。有些房产商为了吸引客户,在促销中往往制定低起价、高均价的策略,甚至起价销售的房屋根本不存在。例如,以高层住宅塔楼为例,起价的房间是楼层和朝向最差的部分,往往是楼的最底层和北朝向的结合,而好的朝向和楼层与起价的差别往往在1 000元以上,对客户来说如果要求朝向和楼层,就应该考虑实际价格,不能为表面上的低起价所迷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