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土地法大纲》的由来及贯彻执行

一、《中国土地法大纲》的由来及贯彻执行

中共中央工作委员会于1947年7月至9月在建屏县(今属平山县)西柏坡村召开全国土地会议。9月13日,会议通过《中国土地法大纲(草案)》,10月10日正式公布。

《中国土地法大纲》规定:“废除一切地主的土地所有权。”“废除一切祠堂、庙宇、寺院、学校、机关及团体的土地所有权。”没收地主的牲畜、农具、房屋、粮食及其他财产,并征收富农上述财产的多余部分。乡村中一切地主的土地及公地,由乡村农会接收,连同乡村中其他一切土地,按乡村全部人口,统一平均分配,在土地数量上抽多补少,质量上抽肥补瘦,并归个人所有。

《中国土地法大纲》是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共产党公开颁布的第一个关于土地制度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对新老解放区的土地改革运动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但是大纲中规定的将一切土地平均分配的办法,侵犯了中农利益,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土改时即加以纠正。(https://www.daowen.com)

为贯彻全国土地会议精神,1947年11月22日至12月12日,冀中八地委在河间县城召开土地会议,献县县、区干部参加了会议。会议期间由于敌特密报,国民党出动4架飞机轮番轰炸河间县城,投下10多枚炸弹,炸死1人,伤30余人,炸毁民房100余间。会议随即转移到林木茂盛的堤口、葛庄、黑马张庄等村召开。河间土地会议,除传达学习《中国土地法大纲》外,还集中时间查阶级、查思想、查立场,批判右倾思想。会议最后通过了《为彻底平分土地,必须整顿党与整编群众的队伍》和《八地委对土地法的基本精神与政策问题》两个文件。

为贯彻冀中八地委河间土地会议精神,县委书记蔡欣迅速召开会议,研究整改的方法、步骤和具体政策问题,部署了彻底完成平分土地的任务,各区成立了新的工作委员会,直接领导平分土地运动。

会议确定:1.成立县土改指挥部,由蔡欣、韩启民、赵文华、刘俊峰等人组成。2.确定留富庄、小营、刘套庄村为土改试点。3.为贯彻阶级路线,强调土改由贫雇农来领导,调换一批区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