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第三节 献县各界人民 代表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建立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制度,在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以前,代行县权力机关的部分职能。献县从1949年至1953年,召开了一届各界人民临时代表会议和三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依照全国政协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对全县大政方针进行民主协商,提出意见或作出决议,并监督人民政府实施。1954年7月,献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后,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完成了在过渡时期的历史使命,结束其工作

献县各界人民临时代表会议 1949年11月18日,献县各界人民临时代表会议在县城召开。会议通过选举、聘请、指定三种形式产生代表1207名,其中党政军代表177名,工人代表48名,农民代表754名,工商界代表17名,教职员代表63名,群众团体代表102名,民主人士代表15名,青年学生代表24名,少数民族代表7名。选举产生了由9人组成的常务委员会。会议中心议题是秋季征购和开展冬季农副业生产。

献县第一届人民代表会议 1950年2月23日至25日,献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一次会议在大张庄召开。出席代表146名,其中党政军代表27名,工人代表13名,农民代表58名,工商界代表6名,教育界代表10名,群众团体代表22名,民主人士代表4名,少数民族代表6名。会议重点讨论了春季生产和灾区度荒问题,选举产生了由19人组成的常务委员会,并推选县委书记蔡欣为常务委员会主席,王清、陈松圃为副主席。1950年7月5日,人民代表会议第二次会议在县城召开,出席会议的各界代表190名,会议讨论安排了夏季征收、防汛、积肥、除虫等工作。1950年10月25日,第三次会议在县城召开,158名各界代表出席会议。会议讨论安排了冬季生产、秋季征收等工作。

献县第二届人民代表会议 1951年3月1日,献县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一次会议在县城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181名,其中党政军代表40名,工人代表5名,农民代表97名,工商界代表5名,教职员代表5名,群众团体代表21名,青年学生代表6名,少数民族代表2名。会议贯彻了全年农业生产方针、计划与要求,重点讨论了组织劳动互助和镇压反革命问题,选举产生了第二届常务委员会。1951年6月15日,献县第二届人民代表会议第二次会议在县城召开,162名代表出席了会议,县区村三级干部730人列席了会议。会议中心议题是开展抗美援朝、增产捐献运动,镇压反革命和夏季征购。

献县第三届人民代表会议 1952年1月20日,献县第三届人民代表会议第一次会议在县城召开,334名代表出席会议。县长王清向大会作了题为《1951年财政收支情况和1952年开展增产节约、抗美援朝运动,巩固无产阶级专政》的报告。会议选举产生第三届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1952年6月7日至9日,献县第三届人民代表会议第二次会议在县城召开,243名代表出席了会议。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灾区夏季工作的报告,代表着重讨论了组织起来、开展爱国竞赛问题。1952年9月13日至15日,献县第三届人民代表会议第三次会议在县城召开,224名代表出席了会议,659名县区村干部列席了会议。会议的中心内容是开展小麦增产竞赛运动,搞好秋收和开展生产自救。1953年3月11日至13日,献县第三届人民代表会议第四次会议在县城召开,191名代表出席了会议。会议着重讨论了1953年农业生产计划和春季生产,宣传贯彻《婚姻法》,反对官僚主义、命令主义、违法乱纪等问题。1953年12月28日至30日,献县第三届人民代表会议第五次会议在县城召开,194名代表出席了会议,118人列席了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1953年农业税收的报告和冬季生产安排意见,讨论了生产自救问题,传达了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总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