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推进扶贫、贫困县摘帽
改革开放初期,献县的贫困户救济、抚恤、组织抗灾自救工作是由民政部门负责的。
1986年,国务院将献县定为国家二类贫困县,2012年调整为省定贫困县。1986年12月,县委、县政府成立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县直11个科(局)定点对口扶持,为对口帮扶方镇提供技术、信息、资金、物资等服务。
1987年,县民政局通过多种渠道筹集扶贫资金758万元,先后重点扶持11个贫困乡,265个贫困村,24842户。县救灾扶贫基金会办起长城织布厂和民政渔具厂两个实体,帮助张村、临河、三堤口、本斋、陌南等乡镇发展起地毯加工、纺织、条柳编、牛羊养殖、肉食加工、钓鱼用具等4个龙头企业,使无资金无技术的贫困户有了比较固定的收入,并解决了部分残疾人就业问题。
1988年,县民政局筹集各类扶贫资金986万元,立足当地优势,大力发展畜牧养殖业。到年底,全县大牲畜存栏616万头,羊、鹅、鸭、兔存栏38.7万只,猪存栏6.5万头,总产值7700万元。在搞好农副业的同时,还注重了以开发外向型经济,开展上规模、上质量、上效益活动。补花、地毯、轻纺、草编、牛羊肉加工、红枣加工等创汇产业,得到进一步优化,基本形成了龙头型系列化生产。扶持各类开发项目369个,吸收贫困户劳动力31944人,创产值6011万元,实现利润1202万元,有30069名被帮扶对象脱贫。
20世纪90年代后,通过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调整和优化农业内部结构,扶贫工作步伐进一步加快。1990年,县政府提出“三年脱贫、五年致富”的奋斗目标,实施了“两白(小麦、棉花)一红(小枣)”战略,是年全县种植棉花34.99万亩,人均增收70元。1991年,举办了首届献县中国金丝小枣节,沿沧石路(石黄高速线)献县段的50千米100米内规划为万亩小枣基地,开始规模化种植。1992年,县第五次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稳粮、增棉、上枣、扩菜、兴牧”的整体思路,调整和优化农业结构。在注重发展红枣的同时,在滹沱河大堤两侧开发建设“百里白色(农膜)蔬菜长廊”,到1995年底,共建各类棚室4800个,面积260万平方米。
2016年是“十三五”扶贫发展规划的第一年,也是全县脱贫出列的关键一年。按照“两年集中攻坚,三个巩固提升”的工作思路,把扶贫开发与农业现代化、美丽乡村建设、生态建设、乡村旅游发展结合起来,五位一体统筹推进,以全县133个贫困村为主战场,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八大专项行动”为主要举措,分类施策,精准帮扶,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扶贫脱贫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代表河北省迎接了国务院组织的2016年度扶贫成效省级交叉考核,受到了考核组的充分肯定。2016年底脱贫退出贫困村91个,贫困人口2080户,3304人,贫困发生率降至1.69%,2018年9月献县顺利通过了省级贫困县退出评估验收,摘掉贫困县帽子。
主要工作措施:(https://www.daowen.com)
一是加强扶贫机构建设,确保精准脱贫工作顺利推进。2016年3月,将扶贫开发办公室和农业开发办公室合并,成立县扶贫和农业开发办公室,为政府直属事业机构。同时,县专门成立脱贫攻坚推进中心,由县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担任中心主任、县扶贫和农业开发办主任,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各一名副主任担任中心副主任,从各乡镇抽调一名扶贫业务骨干,常驻县扶贫办。此外,在全县18个乡镇和133个贫困重点村分别设立扶贫工作站、工作室,配齐办公设施,健全了组织制度,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工作顺利推动。
二是培育发展扶贫特色产业,提高贫困群众致富能力。按照“项目到户精准”的要求,采取三种产业帮扶模式:(1)光伏发电模式。按照每户1万元无偿资金的标准,投入3518万元,采取“政府补贴、千户联建、收益直接打卡”的办法,为3518户贫困户安装光伏发电设备910组,户年均增收2000元以上,分布式光伏建设规模位列全市第一。(2)权益到户模式。采取“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贫困户”的模式,吸收贫困户以土地、资金入股,吸纳贫困群众就业务工,使他们享受股金、土地租金、薪金“三金”收入。2016年,共有207户贫困户入股合作组织,户年均增收2500元以上。(3)旅游扶贫模式。依托深厚文化底蕴和丰富的地热资源,大力开发文化旅游、温泉疗养、健康养生等产业,实施献王纪念园、温泉特色小镇、单桥明清历史文化小镇等项目,支持引导景区周边贫困群众发展观光采摘、农家饭庄等项目。2016年,通过旅游扶贫带动51户贫困户实现增收。
三是夯实公共服务保障机制,提升贫困群众生活品质。(1)实施社保兜底工程。严格按照“两线合一”政策要求,将贫困人口年人均收入定在3500元以上,4720户、6928名贫困群众纳入低保五保。对贫困户加入新农合给予全额补助。加大临时救助力度,2016年临时救助413人,发放救助金93.97万元。(2)实施教育扶贫工程。免除贫困生所有学费、住宿费、教科书费。凝聚各方力量成立关爱基金,共筹集社会资金800余万元,帮助贫困生解决实际困难,保证孩子不因贫辍学。(3)实施医疗扶贫工程。将贫困群众全部纳入医疗保障范围,贫困户在县乡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免挂号费、救护车免费接送。在市级以下医院(含市级医院)看病,门诊统筹报销比例由60%提高到70%,住院起付线和慢性病起付线降低50%、住院补偿报销比例提高到90%,对住院困难群众在新农合报销的基础上,再进行二次救助。(4)实施住房保障工程。对贫困户优先落实危旧房屋改造政策,2016年解决142户。对因资金不足或年龄较大不能改造的户,由财政出资租房居住,23户贫困户入住政府所租房屋。全县贫困户住房安全均有保障。(5)实施劳动就业工程。对精准识别的有一定劳动能力的贫困群众,由村“两委”或工作队协调到附近企业就业,或结合农村环境治理,安排垃圾清运等公益岗位,1117名有一定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众实现就业,有了稳定收入。
四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按照每个贫困村不少于100万元的标准,在县财政出资6202万元,向国开行贷款1亿元的基础上,根据“渠道不变、用途不变、各尽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将农业、农工委、教育、扶贫、卫生等8个部门31项涉农资金1.33亿元,整合捆绑使用,集中投向133个贫困村,全力加强贫困村基础设施、旅游设施、生态环境建设。2016年,全县共完成村道路硬化156千米,安装路灯5312盏,新建集中供水厂2座,铺设输水管网213千米,架设电力线路18.8千米,完善村卫生室1.28万平方米,建设文化广场4.1万平方米,配备健身器材936件(套)。所有贫困村从根本上解决了饮水难、用电难、行路难,村容村貌实现了跨越式提升,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
五是构建扶贫融资平台,积极推进金融扶贫富民工程。2016年,县政府建立政府风险补偿基金,筹集了2633万元存入融和村镇银行和邮政银行,银行每年放大银行5倍贷款,用于解决贫困户、扶贫龙头企业和贫困村专业合作社贷款难的问题,政府与合作银行按照8∶2的比例共同承担信贷风险。成立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此作为融资平台,2016年向国开行融资1亿元(到位资金6600万元),用于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建立扶贫融资平台,有效解决了贫困户、农合经济组织发展产业以及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瓶颈。
六是抓好社会扶贫,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坚持政府主导、部门支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思路,动员各职能部门、社会各界、各阶层力量,积极参与扶贫开发工作。积极开展部门“一对一”帮扶,在沧州市36个驻村工作队的基础上,全县选派了97个县直工作队开展定点扶贫工作,实现了贫困村定点扶贫全覆盖。市县工作队单位直接投入或协调资金项目共计974万元。同时,健全完善《进百村、帮万户活动实施方案》《正科级以上干部与孤儿结对帮扶实施方案》等制度,动员社会力量,最大限度帮助贫困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2016年接受社会捐赠80万元,260余人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