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营体制改革
县国有企业体制改革分三步:1980年到1984年实行扩大企业自主权;1985年至1991年实行全县承包经营;1991年至1993年实行转换经营机制。
经营扩权 改革前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国营企业按国家下达指标开展生产经营,企业没有自主权。县办企业主要集中在县城,有国营、集体之分。工人分为国营工和集体工、长期固定工、合同工和临时工。县办企业的集体固定工和国营企业固定工的工资及退休后的劳保待遇没有多大差别。与县办企业并存的还有社办企业、队办企业。1980年7月,全县实行“利润包干”“亏损包干”和“利润分成”办法,在“两包一分”的制度下,企业开始有了部分经营自主权。这段时间农村的承包责任制大见成效,也影响到国营企业的改革。1981年,国营企业推行企业责任制,处理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之间的关系。1983年至1984年,对国营企业实行利改税改革,把国营企业上缴利润改为额定国税。全县不少企业感到税赋沉重,留利较少,缺少扩大再生产能力。1984年5月后,执行国发《关于进一步扩大国营企业自主权的暂行规定》,在生产计划、产品销售、产品价格、资料选购、资本使用、资产处理、机构设置、人事劳动、工资奖金、联合经营等10个方面的自主权进一步扩大。(https://www.daowen.com)
承包经营 1984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发布。1985年12月,河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搞活大型国营企业的若干规定》,全县实施政企职责分开,实行厂长负责制、厂长任期目标责任制,改革企业内部管理体制,使国营企业初步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转移。1986年,国营企业活力增加,行政的计划指标由指令改为指导。从1988年起,全县完成第一轮承包。1991年8月,国营企业正式推行企业厂长承包责任制,承包办法为“低基数、高分成”财政法,也有的使用“双基数”法,利税统算,进档达标。
转换机制 1991年9月,通过学习中央会议精神和邓小平在武昌、深圳、珠海、上海等地的谈话要点,全县上下思想进一步解放,以国营企业改革为核心,把企业推向市场。国营企业经营体制改革的最后攻坚战打响。这一关键战役包括三项任务:一是“一个目标”,面向市场,挖潜增效;二是“两个转变”,转变职工吃企业、企业吃国家的“两吃”弊端;三是“三个配套”,改变政府管理职能配套,由领导变服务,培育完善的市场体系配套,以市场为导向,建立健全保障体系配套,解除后顾之忧。1992年7月,落实国发《全民所有制企业转换经营体制条例》,国营企业有了14项经营权:生产经营决策权、产品劳务定价权、产品销售权、物资采购权、进出口权、投资决策权、留用资金支配权、资产处置权、联营兼并权、劳动用工权、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内部机构设置权、拒绝摊派权。截至1993年底,全县国营企业体制改革完成,国营企业全部改制为民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