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的教育方针是“人民政府的文化教育工作,应该以提高人民文化水平、培养国家人才,肃清封建的、买办的、法西斯主义的思想,发展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为主要任务”。
1949年12月23日至31日,政务院文教委员会在北京召开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提出“教育必须为国家建设服务,学校必须为工农开门。教育工作的发展方针是普及与提高正确结合”。使教育方针增加了新内容。
1951年1月16日,毛泽东主席就学生健康问题写信给教育部,提出“健康第一,学习第二”的方针。3月19日至31日,教育部在北京召开第一次全国中等教育会议,指出:“对普通中学应以整顿、巩固、提高为主,打好基础,准备发展。普通中学的教育宗旨和教育目标,是使青年一代在智育、德育、体育、美育各方面获得全面发展,使之成为新民主主义社会自觉的积极成员。”
1952年3月,教育部颁发《中学暂行规程(草案)》明确规定,中学应对学生“实施智育、德育、体育、美育等全面发展的教育”。是年,献县师范拟定向初级中学过渡,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是“智、德、体、美全面发展”。
1953年1月,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提出,文教工作的方针是“整顿巩固,重点发展,提高质量,稳定前进”。
1957年2月,毛泽东主席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指出:“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学校加强了对学生的社会主义方向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组织纪律教育和升学就业的指导教育。
1958年9月,国务院在《关于教育工作的批示》中指出:“党的教育方针是使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年,根据教育部通知,学校增加了政治课和劳动课,学校办农场、工厂,学生参加大炼钢铁、深翻土地运动,走“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道路”。
1962年春,教育部颁发了《全日制中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强调要“以教学为中心”,保证教师足够的教学时间,限制学生劳动时间,教育教学工作趋于稳定。
1963年以后,毛泽东主席多次指示:“学制要缩短,教育要革命”“课程设置过多,学生负担过重,影响健康,建议砍掉三分之一”“考试不能搞突然袭击”等等。
1966年5月7日,毛泽东主席又指出:“学生也是这样,以学为主,兼学别样,不但要学文,也要学工、学农、学军,也要批判资产阶级。”不久,“文化大革命”开始,学生“停课闹革命”,学校各项工作处于瘫痪。
1969年“教师家乡化”后,献县中学留下少数教师按照毛泽东主席的“五七”指示办起献县工农技术学校,1975年6月改称献县“五七大学”。工农技校和“五七大学”的学员都是“由贫下中农推荐”,学农、学医、学机电、学文艺,“五七大学”自编教材,不考试,不发文凭,学生结业后“社来社去”,为农村“三大革命”服务。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教育部颁发了《中小学暂行工作条例》《全日制十年制中小学教学计划草案》和《中学生守则》。学校遵照上级指示精神,拨乱反正,落实知识分子政策,整顿教学秩序。
1981年6月,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提出,教育要“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又红又专,知识分子与工人农民相结合,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相结合”的方针。
1983年,邓小平提出:“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并指示要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人才,对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此后,学校把“三个面向”及培养“四有人才”作为目标,在学生中开展创文明班组和立功奖励活动,学校师生奋力拼搏,教育教学质量开始大幅度提高。
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该法第一章第五条指出:“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10月,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再次阐明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教育是基础。再次强调教育必须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致力于提高国民素质,在各个领域培养一批跨世纪的优秀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