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开始的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活动

第十三节 1989年开始的社会主义思想 教育活动

1989年春夏之交,党和政府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平息了在北京发生的反革命暴乱,捍卫了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权,保证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继续前进。6月9日,邓小平在接见首都戒严部队军以上干部时指出,北京发生的政治风波是国际的大气候和中国自己的小气候造成的,强调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制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发展战略是正确的,要坚定不移地走下去。

1989年以后,针对农村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弱化的问题,中共中央决定从1990年冬季开始,用两三年的时间在全国分期分批开展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活动,以中共中央、国务院1990年12月下发的《关于1991年全国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通知》和1991年2月中共中央发布的《关于在农村普遍开展社会主义思想教育的意见》为标志,农村社会主义教育活动在全国广大农村普遍展开。

按照上级部署,献县于1991年3月开展农村社会主义教育活动,并成立了社会主义教育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县招待所。首期教育活动主要学习中央文件精神、邓小平重要讲话。1992年1月14日,司法部发出《关于在农村社会主义思想教育中开展民主法制教育的通知》后,民主法制教育成为社教的又一项重要内容。9月6日,第二期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活动在十五级、陈庄、淮镇、韩村、河城街、乐寿、东村、高官、万村、垒头10个乡镇展开,年底结束。在此期间,重点学习传达了邓小平在武昌、深圳、珠海、上海等地的谈话要点。第三期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活动从1993年1月30日开始,到6月8日结束。主要内容为学习邓小平谈话要点和提倡为民办实事。第四期社会主义制度思想教育活动于1993年秋季开始,到1994年1月15日结束。围绕邓小平谈话要点,着重领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判断姓‘社’姓‘资’主要看是否‘三个有利于’”“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改革开放胆子要大一些”“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左”等内容。

农村社教活动是一次干部、群众的自我教育活动。在四期社教活动中,全县组织开展了面对面宣讲、办骨干培训班、先进人物事迹报告团、展览会等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活动,各宣讲组、工作队严格按照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办事,贯彻思想教育、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和不整干部、不整群众的方针,对暴露出来的一般性问题,主要进行说服教育和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搞“无限上纲”和人人过关,真正把思想教育和解决实际问题很好地结合了起来。

社会主义教育活动的开展,主要解决了3个问题:一是用社会主义思想占领了农村阵地,帮助党内外群众提高觉悟,树立社会主义必胜的坚定信念,逐步培养造就新一代有思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型农民。二是全面贯彻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引导农民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建设富裕文明的新农村。三是加强村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核心领导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