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教育质量

六、 教育质量

高度重视学校德育教育工作,执行中小学升降国旗制度,全县中小学校风正,校纪严。学生遵守行为规范合格率达到100%。

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课程标准和计划,开齐学科,上足课时。严格执行《中小学教学常规》,加强教学研究,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2002—2003学年度和2003—2004学年度,小学毕业年级成绩合格率分96.2%、97.3%,体育合格率分别为92.6%、93.7%,视力不良率分别为7.3%、7.2%。初中毕业年级成绩合格率分别为91.2%、93.3%,体育合格率分别为92.1%、93.6%,视力不良率分别为31.6%、30.9%。

积极推广普通话。教师普通话达标率达到96%,普通话已成为大多数学校的教学语言和校园语言。

2004年10月12日至10月14日,受省政府委托,省教育厅组成5人复查组,利用两天的时间,对献县“普九”巩固提高工作情况进行了复查。复查组通过听取县、乡两级政府汇报、观看专题片、实地考察、与师生座谈、查看档案资料、抽查实验等形式,对全县“普九”巩固提高工作进行了全面了解。检查组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对37所乡镇、县直学校进行了实地检查。其中包括9个乡镇的初中9所、小学21所、中心幼儿园2所,还有县教师进修学校、职教中心、县一中和1所县直民办学校。最后复查组经过汇总讨论认为:献县在政府和全县人民的努力下,抓“普九”巩固提高扎实有效。同意献县通过省政府“普九”第二轮复查,复查结果为“合格”。

此后,此项工作不再叫“普九”复检,而改称督导评估。全县的教育事业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一年一个新台阶地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