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批“四人帮”与拨乱反正、恢复高考

第一节 揭批“四人帮”与拨乱反正、恢复高考

1976年10月,献县人民和全国人民一道,迎来了粉碎“四人帮”的伟大胜利。10月12日,县委书记刘庆芳在全县干部职工代表大会上传达了中央会议精神,全县掀起揭批“四人帮”的高潮。机关单位、各行各业都把揭批“四人帮”作为头等大事、中心任务来抓,有领导、有计划地开展揭批“四人帮”工作

按照中央及省、地委的部署,揭批“四人帮”的工作大致分为3个阶段:

第一阶段:1976年10月至1977年3月。主要是揭发批判“四人帮”反革命集团篡党夺权的罪行。1976年12月10日,中共中央印发《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反党集团罪证(材料之一)》,全县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宣讲、揭批“四人帮”反革命罪证的运动。各乡镇和机关、企事业单位都成立了宣讲团。各乡镇宣讲人员或深入田间地头,或上门入户向群众进行宣讲,机关、企事业单位则利用政治学习时间集中宣讲,全县上下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宣讲揭批的过程中,全县紧密结合本地、本单位由于“四人帮”反革命集团干扰破坏造成严重危害的实际,运用“三史”(家史、个人成长史、单位发展史)揭批“四人帮”反革命罪行,取得较好效果。

第二阶段:1977年3月至1977年9月。主要是揭批“四人帮”反革命集团的反革命面目及其罪恶历史。3月6日,中共中央下发“四人帮”罪证材料之二,即《“四人帮”的反革命面目及其罪恶历史》,全县在第一阶段取得宣讲揭批成果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深入开展第二阶段的宣讲揭批活动。(https://www.daowen.com)

第三阶段:1977年9月至1978年12月。主要是揭批“四人帮”反革命集团的反动政治纲领、反动谬论和极左路线。9月23日,中共中央下发“四人帮”罪证材料之三,即《“四人帮”在各个领域散布的反动谬论》,全县揭批“四人帮”反革命集团罪行的斗争掀起新的高潮。

揭批“四人帮”的工作结束后,随即开展了平反冤假错案、拨乱反正工作。在具体工作中,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全县主要掌握了以下几个政策界限:一是对政治问题,凡是“文化大革命”以前已经作出结论,定性准确的,则维持原结论;有的即使发现有新问题,但已审查清楚,不影响原定性质的,不再改变原结论。二是对因不了解党内斗争情况,在议论林彪、“四人帮”时,发过某些牢骚,说过某些错话,而被作出错误结论和决定的,则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清理恶毒攻击案件的指示精神,一律撤销,恢复名誉。三是对运动中说过错话、办过错事的,除极个别情节严重、手段恶劣、影响极坏的应实事求是进行处理外,一般由个人总结经验教训,不予定案处理;对已处理的,均撤销原结论和处分。四是对需要进行组织处理的,可宽可严的则从宽,属于两类矛盾之间的,只要民愤不大、现实表现好或有贡献的,按人民内部矛盾处理。五是对一般性的问题,从速办理,不留尾巴,彻底解决。1977年3月,县委宣传部召开了粉碎“四人帮”后的第一次统战工作会议。1978年6月,县委成立摘掉右派分子帽子工作办公室,落实拨乱反正工作全面展开。

1979年至1981年,在政治工作方面,全县做了大量的平反、落实政策工作。一是平反冤假错案。全县应复查案件4395件,实际复查落实4178件,有88人由原结论为敌我矛盾改为人民内部矛盾,有224人恢复了公职或办理了退职手续。二是根据中共中央1979年5号文件精神,为603名地、富、反、坏“四类分子”摘帽,摘帽人数占“四类分子”总数的94.96%。完成了地富子女二代定成分、三代改出身的工作。为在土改后的政治运动中提升了成分的127户恢复了原定成分。三是根据中共中央1978年55号文件精神,为144名(含外地1名)“右派分子”作了改正,对其中的88人进行了适当安置。四是对1957年整风“反右”中错定的反社会主义分子问题,1959年反对“右倾”机会主义分子运动中的问题,“文化大革命”中的打砸抢问题,落实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的政策问题以及“献县叛徒集团”问题,都进行了复查落实,对有关人员作了适当安置和处理。

1977年7月,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废除“贫下中农推荐招收大学生”的做法,开始实行统一考试,择优录取。1978年7月,县“五七大学”(1978年8月恢复为献县中学)从高中班非毕业生中挑选8名优秀生,参加全国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其中有6人被大专院校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