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的机构改革
进入新时期,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要求,献县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自1979年至2019年共进行了8次党政机构的改革。通过改革,进一步转变了政府职能,创新了管理方式,提高了执政能力,降低了行政成本,为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发挥了更好的作用。
1979年,县委在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过程中,把党的工作重心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方面转移。在人事工作上,落实党的各项政策,平反“文化大革命”中造成的冤、假、错案,并开始有步骤地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根据上级文件精神,通过多种途径,对干部进行培训,干部队伍逐步实现革命化、知识化、年轻化、专业化,为机构改革奠定了基础。
1984年春,在机构改革中重新组建的县委领导班子对其工作机构进行了大规模的调整。各部、委、办的全部正职和多数副职易人,在干部队伍的年轻化、知识化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为适应农村改革的需要,农村工作部转变职能,改为农村经济指导部。为了动员社会各方力量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活动,稳定社会主义经济秩序,县委于1984年3月成立了打击经济犯罪领导小组,并组建了办公室。1984年9月,在反对精神污染、抵制资产阶级腐朽思想侵蚀的斗争中,又成立了五讲四美三热爱运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宣传部代管。1987年7月,撤销“五四三”(五讲四美三热爱)办公室,改建为精神文明办公室。针对全县台属较多的特点,为加强统战工作,促进祖国统一,县委于1985年1月组建对台湾工作办公室(副科),办公地点设在统战部。1987年3月,副科局级规格的信访科、档案科升格为科级局。信访局、档案局仍由县委、县政府双重领导,但从编制上纳入政府序列。
为了完成本时期内一些特殊的工作任务,县委还先后组建核查“三种人”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落实政策办公室、整党指导委员会、组织史资料征编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普法办公室等临时机构,这些机构都是由县委主要领导分工负责,从有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办事机构,工作完成即行撤销。另外,县委还设有人民武装委员会和保密委员会等虚设机构。
1993年进行第二次机构改革。县委出台《关于献县县乡机构改革和分流为实体的试行办法》,采取合并、撤销、转制的方式,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全县23个乡镇合并为18个乡镇。其中城关镇和藏桥乡合并称为乐寿镇,河街乡和万村乡合并称为河街乡(后改为镇),双岭乡和三堤口乡合并称为陈庄乡(后改为镇),韩村乡和东村乡合并称为韩村乡(后改为镇),陌南乡和孔庄乡合并称为陌南乡(后改为镇);淮镇,郭庄乡(后改为镇),南河头乡,段村乡(后改为镇),本斋回族乡,西城乡,十五级乡,商林乡,高官乡(后改为镇),垒头乡,张村乡,临河乡,小平王乡13个乡镇未动。撤销合并科局级单位18个,分流机关工作人员300余人。
1996年进行第三次机构改革。规定50岁以上的科局级干部除特殊岗位的特定人员外,均转为调研员,部分年老体弱的干部职工实行内退,选派部分年轻干部到村任职,充实基层。全县撤并机构15个,分流、清退机关工作人员855人。具体调整方案:
成立体育局、开放办公室;成立收费局(10月降为二级局,挂靠财政局办公);成立信用合作联合社;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献县分公司分设经营,成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献县支公司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献县营业部;成立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献县支行;文化局、教育委员会合并为文化教育局;撤销物价局,其职能并入工商行政管理局;撤销农业局、林业局,两部门合并成立农林局;建设委员会复称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物资局更名为物资总公司,转为企业管理部门;经济委员会更名为工业局;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更名为建设环保局;计划生育委员会更名为计划生育局;计划委员会更名为计划局;科学技术委员会更名为科学技术局;档案局从政府办公室析出,独立办公。
2002年进行第四次机构改革。再次分流人员,精简机构,进一步理顺党政、党企、党群关系,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精兵简政,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减轻财政负担,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廉洁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转机制。
具体的改革方案:
县委:设置老干部局,由组织部管理。撤销干部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其职能交有关部门。
县政府:撤销工业局、乡镇企业局,组建经济贸易局,为政府工作部门;计划局更名为发展计划局;水利局更名为水务局;劳动人事局更名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撤销农林局,组建农业局、林业局,为政府工作部门;土地管理局(地质矿产局)改建为国土资源局;设置环境保护局,实行市、县双重领导,以县管为主的体制;组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为政府直属事业机构,挂招商局(开放办公室)的牌子;设置扶贫开发办公室,为政府直属事业机构;农业开发办公室由政府直属事业机构改为财政局管理的事业单位。
经过上述调整,中共献县县委工作部门8个,另外设置议事协调机构两个、部门管理机构两个(信访局、老干部局)。
县政府工作部门由25个减少为24个,政府直属事业机构7个。
2005年进行第五次政府机构改革。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对一些局级机构进行整合和调整,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
具体调整方案:(https://www.daowen.com)
将发展计划局、经济贸易局(中小企业局)合并,组建发展改革局,为政府工作部门;撤销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职能划归发展改革局;设置工业促进局,为发展改革局管理的机构;将商业、外贸、物资管理职能和机构进行整合,组建商务局,为政府工作部门;撤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及招商局、开放办公室牌子;将农业局、畜牧局合并,组建新的农业局,为政府工作部门;撤销文化教育局、体育局,组建教育文化体育局;粮食局由政府工作部门改为政府直属事业机构;国土资源局挂测绘管理办公室牌子;将计划生育局更名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仍为政府工作部门。
经过上述调整,政府工作部门24个,政府直属事业机构5个。
2010年进行第六次政府机构改革,这次改革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整合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因地制宜调整设置机构,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逐步实现政府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
具体调整方案:
组建工业和信息化局,不再保留工业促进局;交通局更名为交通运输局;组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不再保留建设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将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更名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卫生局食品卫生许可、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责划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科学技术局的职责(地震职责除外)划入发展改革局,不再单设科学技术局;档案局由政府直属事业机构改为县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粮食局职责划入商务局,不再保留粮食局;林业局由政府工作部门改为政府直属事业机构;组建教育体育局,将教育文化体育局承担的文化职责、广播电视局的职责整合组建文化广电局,不再保留教育文化体育局、广播电视局;将农业开发办公室由财政局管理的事业机构改为在财政局挂牌子;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单独设置到县委机构序列。
政府工作部门仍为23个,直属事业机构3个。严格核定部门领导职数,一般为2—3名。部门领导总职数为82名。
2015年进行第七次政府机构改革,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要求进行机构改革。
具体调整方案:
组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不再保留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组建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由省垂直管理改为县政府管理;撤销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将其机构和职责并入县民政局;撤销县林业局,将其机构和职责并入县农业局。
改革后,县政府工作部门23个,直属事业机构1个。
2019年进行第八次机构改革。根据中央、省、沧州市关于机构改革的方案和意见,进行机构改革。
县委系统 组建县监察委员会;将县委法治献县建设领导小组改为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组建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审计局;将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改为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委办公室;将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改为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对外加挂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牌子;组建县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将县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改为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组建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设在县教育体育局;组建县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委办公室。
加强县委职能部门的统一归口协调管理职能 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改为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归口县委组织部管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公务员管理职责划入组织部;县委宣传部统一管理新闻出版和电影工作;县委统战部统一领导民族宗教工作和侨务工作。
新组建和优化职责的机构 组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再保留国土资源局;将县发展改革局、国土资源局、水务局、农业局的部分职责划入沧州市生态环境局献县分局;组建县农业农村局,不再保留县委农村工作部、县农业局;组建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不再保留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组建县卫生健康局,不再保留县卫生局和计划生育局;组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组建县应急管理局,不再保留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重新组建县司法局,县政府办公室不再挂县政府法制办公室牌子;优化县审计局职责;重新组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再保留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组建县医疗保障局;组建县行政审批局;不再设立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县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有关职责交由县委政法委员会承担;不再设立县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其职责交由县委政法委员会、县公安局承担。
机构改革后,党委机构12个,政府工作部门2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