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农、副、水工作当成中心任务

一、把农、副、水 工作当成中心任务

1946年4月18日,冀中八地委发出《关于继续深入贯彻大生产运动的指示》。县委根据地委指示也下发了有关文件,要求全年工作的中心是战争、丰收、大生产。县委、县政府成立了生产委员会,1947年初改为战争生产委员会,由县委书记和县长任正副主任,吸收武装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在党和政府领导下统一调动劳动力、分配物资和指导生产。县政府实业科组织人力物力财力,除支援前线和土改运动外,主要是抓农业生产和副业生产。农业生产是解放区克服困难,保证财政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县委、县政府及15个区委和区公所,300多个村庄都成立了战争生产委员会,切实把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当成中心任务,多生产粮食、棉花和饲草,以及更多的农副产品,支援前线。县委还号召各级党员干部,深入到农村生产第一线,向群众学习农业生产技术管理方法,同时搞好与农业生产相联结的副业生产,带领全县农民群众积极投身到大生产运动中去。(https://www.daowen.com)

1946年土改后,全县15个区300多个村的农民,多数分得了土地,但不少农民在生产工具、生产资料方面存有困难。为此,县委、县政府组织银行、粮食和民政部门及时发放贷款、救济款物,帮助困难户购买种子、饲料和生产急需用品。为推动大生产运动开展,冀中八专署和县政府先后召开了合作社会议,号召开展互助合作,制订合作社发展方向和方针政策。县建立了合作社委员会,区级设合作指导员。1946年至1948年全县涌现出一大批互助合作组织,互助组有2702个,入组11291户,土地20余万亩。

建立农业试验场,推广先进技术。1946年4月,冀中区在云台山建立了农业试验场,坚持“推广为主”的方针,做到技术为人民大众服务,着重解决了培植优良品种、防治病虫害、牲畜繁殖等问题,为改进和推广农业技术,发展农业生产创造了条件。

发展副业生产。抗日战争时,全县经济由于敌人的掠夺遭受严重破坏。抗战胜利后,县委、区委及村党支部,关心人民的生产生活,组织群众大力发展起纺线、织布、熬硝和制小盐、轧花、打绳、油坊、食品加工等副业生产。大批干部下乡带领农民群众,开展冬季农副业大生产运动,变冬闲为冬忙。在四十八村,村村有作坊,户户搞副业,人人学技术,男女老少齐上阵。农副业生产的发展,使广大农村的集市繁荣起来。除集市贸易外,县供销社及时收购农副产品,控制市场行情,稳定了市场和流通。

大力兴修水利。为改变遇水易涝的状况,全县各级党组织从根本上入手,治理河道,开沟挖渠。每年动用人力10万之多,修缮子牙河、滏阳河、滹沱河和开挖冀中运河以及古洋河、天平沟等工程。同时,各级党政部门时刻想着灾区人民,一心为了灾区人民。1946年冀中区拨粮200余万斤救济灾区人民,其中大部分是给四十八村灾民的。县成立了救灾委员会,县长王清任主任,在四十八村3个区设立了3个粥厂,收容灾民600多人,调拨救灾粮66万多斤,救济人口974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