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整风“反右”
1957年5月,县委、县人委分别成立整风核心小组,县委书记、县长分别任组长、副组长。县直机关共划分为9个整风小组,按支部分成25个整风单位。
1957年5月至9月为党内学习自查阶段。结合有关文件的学习,党员、干部自己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称为“洗手洗脸”,通过学习、讨论、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提高认识、找到问题、纠正错误的目的。
9月23日,县人委根据上级指示作出《关于机关开展大鸣大放的工作计划》,发动干部职工利用大字报、座谈会、写信、墙报等多种形式给党组织提意见。号召党员向党交心、革命群众帮党整风,意见的内容和范围不受限制。到10月16日,县人委所辖的28个单位432人中,参加“鸣放”349人,共提意见6129条。根据“边鸣边改”方针,解决了1180条。
此时,极少数人趁着“大鸣大放”、借帮党整风,向党进攻。有的叫嚷各党应“轮流坐庄”,甚至叫嚣“共产党下台”,一时造成思想混乱。截至10月30日,半月时间“鸣放”各种意见11036条。(https://www.daowen.com)
11月,根据上级指示,对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论开始反击。运动由“鸣放”转为大辩论。辩论先从政府院内的4个整风小组开始。
11月8日,县直各整风小组全部开始“鸣辩”。到11月底,共“鸣放”意见12150条。其中当时认为正确的意见11474条,错误的意见623条,当时被定为反动言论的53条。贯彻“边鸣边改”,解决了2678条。参加辩论的250人,召开辩论会382次,写大字报2188张。
1957年11月29日,县人委核心组根据上级指示作出《关于反右派分子斗争计划》。根据中央划分“右派”分子的标准,首先做了清查核实“右派”分子的材料工作。经过揭发、辩论和审查,全县共确定“右派”分子144人。其中法办1人,开除劳教10人,清洗回家2人,暂时不处理16人,调离重要岗位3人。
县直“反右”阶段,明显出现扩大化倾向,尤其是文教系统,在运动中分派指标,限期完成,使当时一些因提善意批评意见的人也被错划为“右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