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传统武德:战争仁义的典范
古老而文明的中国始终是一个崇尚道德的国家,这决定了中国的军事文化不可避免地放射着灿烂的武德光华。中国古老而文明的武德文化,重视以“仁”为本,可谓仁义的典范。
中华传统武德从产生之日起就以“仁”为本。远古春秋时期,炎黄氏族在原始兼并战争中走向联合,不仅为华夏民族的崛起奠定了根基,而且也绽开了中华武德文化的初蕾。尚武、勇敢、服从、兼容等品格,由于能给氏族带来利益,便逐渐成为人们所认同的美德。夏启逐益,商汤放桀,武王伐纣,既是武力之胜,又是武德之功。于是,军人价值意识由觉醒到强化,武德实践由不自觉到自觉,武德规范和范畴不断丰富,以“顺天保民”为核心的仁战、义战观念开始形成,“有德不可敌”已被确认为一条不变的战争规律。春秋时期,仅史料可稽的战争就有483次之多。这给武德文化的发展开辟了广阔天地。一大批军事家、思想家开始系统地总结和阐述武德的实践经验、武德的价值意义、武德的内容及武德人格的完善等,从理性的层面上解释和回答各种武德现象及武德冲突问题。管子重“尊主安国”“兵士死节”“举之必义”;老子主张“不以兵强天下”,尚“不争”之德,重“哀兵”之道;孔子主张“足兵”“教战”“慎战”,尚“仁战”。孙子则集武德之大成,建立了以仁本主义为特征的军事伦理思想体系。他从最基本的伦理关系即军队与国家、军队与人民的关系入手,提出并系统地阐述了以“安国保民”为核心的军人价值理论,以“智、信、仁、勇、严”五德为纲的将帅修养理论,以及军事人道主义思想和武德实践等一系列军事伦理问题。在这所有的武德文化中都以“仁”字当先。
战国时期共发生战争230次。战争次数虽略少于春秋,但战争的规模却越来越大,并深刻地影响着当时及后来的政治生活、精神生活和经济生活。军事与道德的关系问题成了这个时期“百家争鸣”的文化热点之一。这个时期的主要代表人物有吴起、孙膑、墨子、商鞅、孟子、荀子等,另有《尉缭子》《司马法》《六韬》等几部重要兵书,其中的观点也影响久远。在战争观方面,他们继承和发扬了先秦时期的军事“仁本”思想,主张兴“仁义”之战,养“仁义”之兵。但不同的是,兵家、法家立足于“战胜”“攻取”讲道德,可以说是一种主战型的“仁战”“义战”观;儒家、墨家立足于“民本”“人道”论战争,是属于止战型的“仁战”“义战”观。
西汉董仲舒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被采纳后,儒家文化成为了“正统”。在“正统”思想学说的影响下,兵家伦理与儒家伦理的融合大大加快了,给武德文化的统一和发展创造了契机,儒家的仁、义、礼、智、信对军事产生了重要影响,以“仁”为核心的武德文化地位进一步加强。其后,在唐、宋、元、明、清历朝历代的武德文化中,“仁”都占据着重要地位。
从中华武德文化发展历程可以看出,中华传统武德始终是围绕着一个核心——武德之“仁”发生、发展的。春秋前期之所以把“礼”放在中心地位,是由于受那个时期战争的规模、武器的性能等历史条件的限制,使“礼”与“仁”在功利的层面上能够达到较完美的统一。随着生产力的发展,武器性能和战争形态的变化,“仁”与“礼”的冲突加剧,最终“礼”的中心地位让位于“仁”。这说明,“礼”只是实现“仁”的一种形式或手段,一旦它不能满足“仁”的需要时,就会被军事家所抛弃。军事之“仁”的基本内涵和功能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处理对外关系与对内关系。外部关系主要是本军与敌军、本军与敌国、本军与邻国的关系,它主要是通过军事斗争的手段来解决的,所遵循的主导原则是“义战”(即仁义之战)。“义战”原则主要包含有爱国爱族、除暴安良、以战止战、杀人安人、上兵伐谋、兵不血刃、反对侵略、不战而屈人之兵、优俘安降、先德后武、和睦邻邦等。内部关系主要是军民关系、官兵关系、上下左右关系等,它主要是通过道德的手段来维系的,所遵循的主导原则是“人和”。“人和”原则主要包含有和国、和军、和阵、和战、爱民、爱卒、任而下士、上下同欲、顺命为上、三军一人、赏信罚必、上信下诚、师出以律、正心术、宽度量、尚谦德、明恩威等。中华武德文化发展的全部历史,可以说都没有脱离武德之“仁”这个核心,而“义”与“和”,则是“仁”的原则在军事领域的直接体现。
近代,中国革命的先行者孙中山先生也非常重视武德中的“仁”字。他提出军人应具有智、仁、勇三德。孙中山用古语“博爱之谓仁”来释仁。进而再解博爱:“博爱云者,为公爱而非私爱。”公爱是普遍之爱:“天下有饥者,由己饥之;天下有溺者,由己溺之。”私爱即父母妻子之爱。仁则有“救世之仁”“救人之仁”“救国之仁”。救国之仁者专为国家出死力,牺牲生命,在所不惜。军人之仁即属于这一类。军人之仁,“目的在于救国”。救国是军人职责,自古所有军人“无不曰为国尽力”。但革命军人之仁与封建专制时代的军人之仁有本质区别,后者只忠于一人一姓,为君主出死力,非为人民而牺牲也。若在共和制,则国家属于全体人民,而牺牲者,即同时为国家尽力也。在中国革命时代,军人之仁必须通过为三民主义奋斗来实现。三民主义为军人精神所由表现,亦即为军人之仁所由表现。军人者,以救国救民为目的,有救国救民之责任,国与民弱且贫矣,不思有以救之,不可也;救之而不得其道,仍不可也。道何在?即实行三民主义,以成救国救民之仁而已。所以“行仁之方法,则在实行三民主义”。
孙中山对战争的态度也是以“仁”字为核心的。他认为,战争有两类,一类是弱肉强食、祸害人类的侵略战争,它是人类“恶性”的表现;一类是“为人道作干城,为进化除障碍”的人类进步战争。在“二次革命”期间,孙中山与黄兴发生了原则分歧。孙中山主张“非用武力解放不可”,而黄兴则主张退让。在这种历史背景下,孙中山提出了他的“以战止战”的战争观。他在为周应时所著的《战略学入门》作序时指出,“战争之祸,于今尤烈”,中国面临“亡国灭种之虞”。所以,“欲为人道作干城,为进化除障碍,有不得不以战止战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