慰安妇制度:颠覆性道德
道德约束下的性,是人类的一种内在需求,但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日本侵略军的慰安妇制度却是性道德沦丧的表现。
所谓“慰安妇”就是按日本政府及其军队之命令,被迫为日本军队提供性服务、充当性奴隶的妇女。她们是日军专属的性奴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全世界至少有40万妇女被日军强征为慰安妇,受害者涉及中国(包括香港、台湾地区)、朝鲜半岛、东南亚一些国家、日本等国的女性和少量在亚洲的白人妇女。中国至少有20万以上的妇女先后沦为“慰安妇”,朝鲜半岛的受害者不下14~16万人。二战期间,慰安妇遭受了旷古未闻的苦难。
1931年,日本海军在其最大的海外基地——上海开始推行军队性服务,设立4个海军指定慰安所。世界上第一个慰安所“大一沙龙”,设在东宝兴路125弄。1932年“一·二八”事变爆发后,上海派遣军副参谋长冈村宁次电请长崎县知事,迅速征召妓女,组织“慰安妇团”,到上海日军占领区建立“慰安所”。于是日军在吴淞、宝山、庙行和真如等陆军作战区域建立慰安所。5月停战后,慰安所也集中到了虹口。根据调查,上海现已发现的日军慰安所达149所。
1937年全面抗战爆发后,日军有计划地掳掠中国、朝鲜等国的良家妇女充当慰安妇,并按一定比例配备给部队,广泛地设立慰安所。慰安所是日军的影子,涉及中国(今日)的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山西、北京、河北、河南、山东、江苏、安徽、江西、湖北、湖南、上海、浙江、福建、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和台湾等地。
东北地区,从大连到“伪满”苏边境,遍及海城、辽阳、长春、延边、四平、哈尔滨、牡丹江、佳木斯、海拉尔、阿尔山、虎头、富锦、东宁、温春、东亭、龙镇、石头、兰岗、密山、鸡西等地。根据日军见习士官渡边健一自供,说他1945年到中苏边境阿尔山伊尔施时吃了一惊,没想到“在这样荒僻的地方”也“设有慰安所,有朝鲜人和满洲人”。
日军强迫中国妇女充当“慰安妇”,其用意不仅在于为日军士兵提供性服务,更是为了摧毁中国人的抵抗意志。日本军方认为,用中国女人做慰安妇,会抚慰那些因战败而产生沮丧情绪的士兵;他们在战场上被中国军队打败的心理,在中国慰安妇的身上得到最有效的校正。这种心理作用,唯有中国慰安妇能让他们的士兵产生。正是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慰安妇制度在中国被普遍推行起来。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慰安妇制度又推广到东南亚各地。这种违反人道的侵略行为,在本质上是践踏了人类最基本的价值和尊严的反人类的罪行。为了满足日本军人特殊的性需要,人数最高达几十万的慰安妇被驱赶到日军作战的各个战场,成为完全丧失人格尊严、任人蹂躏的性奴隶。
慰安妇制度折射出了日本军国主义彻底沦丧的性道德。这一状况的产生是与日本长期以来的性文化紧密相联的。日本长期盛行家长制和长子继承制,是典型的男权主义社会。男性特别是长子,无论在家庭还是在社会都处于绝对支配地位。日本男性的特权地位体现在政治、经济以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特别是明治维新以后,随着日本军国主义的不断扩张,军人的社会地位更是明显高于其他男性。明治时期日本家长择婿首选多为大学生,昭和时期则成了军人。与此相适应,日本男性在性生活方面也同样处于支配地位,性生活较为放纵。嫖妓和养情人,作为日本人公认的生活“常识”,成为男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甚至被视为男人能力和荣耀的象征。即使战争时期,这种意识也没有丝毫变化。日本人一般认为,女性可以长时间没有性生活,男性则不可以,甚至有理论公然提倡,性欲的满足可以提高军队的战斗力。
在日本,妇女的社会地位一直很低,男主女仆、男尊女卑的观念根深蒂固。即使到了近代,这种状况仍然没有改变,1889年颁布的《明治宪法》还规定妻子为丈夫的财产。这除了经济原因以外,还与日本人的男性生殖崇拜观念密切相关。日本很早就有男性生殖崇拜的观念,特别是明治以后,在日本的道旁路侧,到处供奉着日本人奉作神明的各种尺寸和造型的阴茎,成为一大景观,连外国人都感到惊讶和不可思议。日本社会中有各种各样的“祭”,其中就有很多体现男性生殖器崇拜的活动。生殖器崇拜的习俗在一些国家并不鲜见,但像日本这样随处可见,并经常举行隆重仪式作“祭”的,实在少有。这种信仰和习俗,强化了日本男性在性心理上的优越感,他们依仗自己在生理的优势,以占有女性的身体来证明自己作为男人的存在。日本男性对本民族的女性尚且有如此的占有心理,对被占领国家和民族的女性必然会更加疯狂。当日本军人以征服者、主宰者的姿态出现时,就导致了性占有心理的严重畸变和恶性膨胀,强暴侮辱异国妇女就成为日本军人炫耀其力量,甚至是获取荣誉的手段,而不仅仅是宣泄性欲。就是说,男人强奸女人也不单涉及男性性欲发泄问题,还涉及性别之间强弱的权力关系,能够满足施暴者侵犯、占有、操控、掠夺等属于强者的权力欲。例如,在参加南京攻略战的许多被紧急召集的日本士兵当中,就有“只要去中国的话,因为是敌人的妇女,所以在国内被禁止的强奸也可以随便地去做”的期待感,并把“征服敌人的女性”,“竭尽全力享受中国女性”之事,当作了“战果”和征服者的证据。慰安妇制度的建立,也满足了日本军人对女性占有和征服的性心理,许多日本军人就是以变态地蹂躏、摧残慰安妇的身体为乐的。事实上,慰安妇这一称谓本身,即明显体现着日本军人对女性占有和主宰的性意识。对他们来说,强奸慰安妇和强奸普通妇女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同样可以满足其权力欲和占有心理。区别只是在于,慰安妇制度是将日本军人强奸的个人行为,转变为了国家行为,是对慰安妇“合法”的集体轮奸。
对于慰安妇,日本军人不仅仅是单纯的强烈的占有和征服心理,其作用还在于对军人明显的心理补偿及校正。日本军人的性“校正”心理,是指在战场上失败以后,失败和沮丧的心理在被占领国家的慰安妇身上得到“校正”,使其重新找到征服者的自信。这种卑劣的“校正”心理,实质上是占有和补偿心理的延伸。日本军人认为自己是为天皇作战,进行的是“圣战”,得到慰安妇的“慰劳”是对自己流血打仗的补偿,理所应当。这种心理在日本军人中普遍存在,越是艰苦作战的士兵就越有这种补偿心理。军官们为了鼓舞士气,也往往以满足士兵的性需要,作为对士兵的奖赏,甚至是唯一的奖赏。进攻南京的主力之一柳川平助的第十军,由自1937年8月以来就在华北连续作战、伤亡较重的第六师团和从日本国内匆忙调来的两个师团组成,士兵都不愿久战。新增士兵在出征前即被告知占领上海后就可以回国,然而向南京进军的命令却使得他们的回国梦破灭。从军记者河野说,柳川兵团是在正要回国的时候被调到前线的,恼怒在心成了一种发狂的状态。为了激发士气,军官们就向士兵宣传,“在这里加入的人都可以在南京拥有漂亮的姑娘”,“只要进攻到南京的话,杀人、放火、强盗、强奸都可以”,以纵容抢劫、屠杀、强奸等暴行,来使士兵发泄不满情绪。当时任日本同盟通讯社上海分社社长的松本重治,根据他的同僚第十军随军记者所谈这样记述道:“柳川兵团进击所以迅速,甚至可以这样说,那是由于在官兵中间有一种可以随意进行掠夺和强奸的默契。”因此,在经过艰苦作战、付出惨重代价攻入南京后,第六师团长谷寿夫立即下令,解除军纪三天,这就是把纵容奸淫、抢劫、烧杀作为对士兵的奖赏。于是,完全丧失人性的日本军人,怀着疯狂的报复心理和强烈的补偿心理,对无辜的南京女性进行大肆奸淫,南京日军的暴行就不可避免地发生了。中日战争进入相持阶段后,日军开始大规模抢掠中国妇女充当慰安妇。在日军上层看来,这样能够抚慰那些因长期战争屡遭失败而产生沮丧情绪的官兵。正如日军情报部官员大雄一男在给陆军本部的一份文件中说,日军在战场上受挫于中国军队的低落情绪,可以在慰安妇身上得到最有效的校正,这种心理作用,唯有中国慰安妇能让日军士兵产生;她们能鼓舞士兵精神,能使日本在中国尽快建立“大东亚共荣圈”。
慰安妇制度的设立还与日本的色情业文化发达联系紧密。日本色情业在明治、大正时代尤其兴盛,即使到了昭和战争年代也不逊色,进而在日本人当中形成了“只要付了钱,怎样都可以”的观念。这种交易观念,不仅嫖客有,就连妓女也有。由于进入慰安所需要交纳一定的费用,使得日本军人感到慰安所与日本国内的妓院没有太大的区别,他们与慰安所之间是买卖关系。(根据日军慰安所的管理规定,日本军人进入慰安所并不是免费的,而是需要交纳数量不等的费用。)所以,日本军人付了钱进入慰安所,就像平时进妓院一样心安理得。正是将日本军人与慰安妇的关系看成是嫖客与妓女的关系,日本国内就有一些人别有用心地说慰安妇是商业行为,慰安妇是自愿而不是强制的,日本军人是付了钱的,等等,企图以此掩盖慰安妇作为性奴隶的本质。
而实际上,这些被掠夺来的慰安妇连生命安全保障都没有,何谈“报酬”?据战犯供述的资料表明,慰安妇被日军称为“军队卫生性公共厕所”,与日本兵的比例大约1∶29,即每女每天“慰安”29个日军士兵,多者甚至百人以上。日本宪兵战犯土屋芳雄供述,军医每月对慰安妇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须派宪兵去监督。他先后被派去两次,知道很多人患有严重的不属性病的妇科病,但不允许她们休假治疗,直到变成废人,不中用了才一脚踢开。慰安妇身陷苦难的深渊中永远不能自拔,自杀身亡的事时常发生。在绝大多数时候,慰安妇根本不能算作人,只能算作物资。1941年10月18日,东条英机完成组阁。这位兼任陆军省大臣、内务省大臣的日本首相,在参谋本部呈递的征集妓女前往战区的报告上写道:将归顺国(占领国)妇女也考虑进去。同日,他接受美国记者约瑟·道格拉斯采访时,又把这一恶行合法化、道德化。他说,女人是一种战略物资,并且是对胜利不可或缺的、具有独特营养的战略物资。而日本军需大臣则说,慰安妇属军需品,但不得编号,不得建档;从长远运输费用和开销考虑,建议今后可迅速在统治区和占领区秘密“征招”。日军长官和士兵的言语和行为,昭示了日军对慰安妇犯下的滔天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