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开展时
实验室在常规开展HEp—2 IFA检测ANA时,为保证检测结果的可靠性,实验室应做好室内质量控制、室间质量评价、试剂批号间比对、人员比对,以及仪器校准。
(一)室内质量控制
每一批HEp—2 IFA检测ANA必须同时进行质控品检测。质控品应包括阴性、弱阳性(倍比稀释系统,1∶ 8 0~1∶ 1 60;稀释系统,1∶ 1 00~1∶ 3 20)和阳性(倍比稀释系统,≥1∶ 6 40;
稀释系统,≥1∶1 000)。质控品建议为血清基质,且处理方式与患者样本相同,滴度与靶值相差上下一个滴度为可接受。室内质控品可采用血清基质的第三方定值质控品,或实验室自制混合血清,但后者需要对其均一性(瓶间差)和稳定性(不同温度,如2℃~8℃和—20℃)进行评价(依据自己实验室自制室内质控品标准操作规程)。
(二)室间质量评价
国家卫生健康委临床检验中心、各省市临床检验中心和中国风湿病实验室质量认证平台的室间质量评价均涵盖HEp—2 IFA检测ANA。室间质评标本需与患者样本同样对待。未参加室间质量评价的实验室需要每年两次与外院实验室(优先选择通过ISO15189等实验室能力认证认可的实验室)的样本进行比对,每次至少5例(包括阴性2例、弱阳性/阳性3例),阳性样本应包括不同荧光核型及滴度。
(三)试剂批号间比对
HEp—2 IFA在更换试剂批号时,需进行批号间比对,每次至少5例(包括阴性2例、弱阳性/阳性3例),阳性样本应包括不同荧光核型及滴度。比较不同批号试剂盒检测结果阴阳性符合,阳性样本应核型一致,且滴度在上下一个滴度内为符合,符合率至少≥80%为可接受。
(四)人员比对
HEp—2 IFA检测ANA应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人员比对,比对内容包括不同人员手工操作和结果判读(阴阳性和荧光核型判读),每次至少5例(包括阴性2例、弱阳性/阳性3例),阳性样本应包括不同荧光核型及滴度,实验室可按照要求设定可接受范围,符合率至少≥80%为可接受。
(五)仪器校准
荧光显微镜及全自动荧光显微镜是临床实验室用于HEp—2 IFA检测ANA判读结果的重要仪器。应至少每年一次,采用荧光显微镜校准基质片和图像分析软件,或由专业计量机构上门校准,如光强在仪器说明书规定的范围之内则校准通过。若使用多台显微镜进行HEp—2 IFA结果判读,需进行显微镜之间比对,以保证结果的一致性;样本量大的实验室由于使用频率高,可每半年对显微镜光强进行一次校准。若实验室采用全自动荧光免疫分析仪和(或)荧光判读议,应建立各自相应的仪器校准的标准操作规程(应含主要指标携带污染率、加样准确性、重复性等),该类仪器每年必须校准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