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

近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并系统地总结了“中国之治”的13项制度原则,其中“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1]便是重要的原则之一。那么社会治理共同体应该如何打造呢?

曾几何时,社会治理仅仅是基层政府的职责。在城市,基层政府有着充足的物质和文化资源可用于治理工作,上海市区的一个街道每年就能运作上亿元的预算,各类治理相关活动的背后都有着政府的财力支持。但在乡村,囊中羞涩的村两委在承担治理责任和工作中便会遇到巨大的困难,因而乡民的积极参与对村两委来说就至关重要了,尤其是那些“财”“能”兼备的乡贤们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