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贤引领的模式探索
2025年08月10日
一、乡贤引领的模式探索
近年来,国家大力支持、发展“乡贤”文化,重视“新乡贤”群体在当今乡村治理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2015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在新农村建设中要“创新乡贤文化,弘扬善行义举,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和凝聚各方人士支持家乡建设,传承乡村文明”。2018年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也明确提到:“积极发挥‘新乡贤’作用。”
学者们对此也有充分的讨论。以周耀杭、刘义强(2018)为代表的学者指出,新乡贤参与新农村治理,在优化基层治理模式、形成以“新乡贤”为参与主体的多元精英治理模式、推动“三农”发展及“以德治村”培育文明乡风、形成“自治、法治、德治”乡村治理体系等方面彰显了其时代价值。[2]王文峰(2016)认为在我国几千年农耕文明史中,乡贤历来都是受社会民众普遍推崇与尊重的文化群体。“立庙堂忠君之禄,归乡里孝亲之泽。”他们躬身示范,树立榜样,成为楷模,是乡村建设的引领者和实践者。他们是政府和群众之间的联系纽带,乡村治理的参与者、监督者,道德教化的示范与引领者,乡土文明的继承与发扬者。[3]付翠莲(2016)强调,重点需要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其中一个就是积极弘扬乡贤文化,通过乡贤、“新乡贤”等社会治理力量的加入促使乡村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提升,进而推动农村“社会共建力(力量)”的崛起。[4]
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许多乡村,特别是一些较为发达地区的农村大力倡导“乡贤引领的自治”模式,涌现了许多典型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其中,浙江省东衡村作为先驱,形成了一个非常成熟的“乡贤参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