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行政处罚的执行程序

六、海关行政处罚的执行程序

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剩下的问题就是如何实现处罚的内容。这就进入处罚的执行程序阶段。由于执行是处罚的实现过程,所以,执行在海关行政处罚整个过程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如果没有执行,处罚内容就不能实现,前面的所有活动与法律行为都会成为一纸空文。所以,在立法建制和执法实践中都应重视和加强执行制度建设。

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程序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对违法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被处罚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履行海关行政处罚决定又不提起行政诉讼,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依法律规定自行强制执行的程序。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处罚权的结果,行政处罚决定一旦作出,就要发生法律效力,对行政处罚法律关系主体以及相关人员发生约束效力,包括确定力、拘束力、公定力和执行力。为了保障行政权的有效行使,世界各国法律确立了行政处罚决定的上述效力,我国法律也不例外。《行政处罚法》第6章第44条至第54条是关于行政处罚执行规定。执行是裁决的继续,是行政处罚程序的最终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