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行政复议的程序研究
2025年08月10日
四、海关行政复议的程序研究
行政程序是指行政主体经历若干步骤,采取一定的形式和方法,在法定期限内,按一定的顺序完成行政行为的过程[31]。从这一概念中可以认为:步骤、顺序、方式、时限是行政程序的四个要素;行政程序是行政决定作出之前的事前程序;行政程序是作为过程的行政行为。由于行政复议机关是行政机关,因此,作出的行政复议行为是行政行为;由于行政复议机关是以裁判者的身份,借用类似于司法审判行为的程序裁决行政争议,因此,作出的行政复议行为是行政司法行为。即行政复议是介于行政程序和诉讼程序之间的程序,是一种行政司法活动。海关行政复议程序是指海关行政复议机关审理海关复议案件时必经的法定的步骤、顺序、方式、时限。根据《行政复议法》《海关行政复议办法》的规定,海关行政复议程序共有申请、受理、审理和决定四个步骤,每个步骤之间按一定的逻辑规律进行先后排列(称为顺序),每个步骤均包含了完成步骤的方法、方式及时限。行政复议程序制度的确立,保障了行政复议行为的正当性、合法性和高效性,保障了海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基于篇幅所限,本著只对各步骤中较具特色的内容进行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