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伦比亚美国文学史》在论及毕肖普的诗歌时说她“许多诗具有白日梦的品格,有些诗实际上旨在记录梦,比如《野草》《克鲁索亚在英格兰》,并且梦字以变换的形式在她的《诗全集》里出现不少于37次”〔33〕。毕肖普不仅在早期的诗集中记录梦,在最后一本诗集《地理Ⅲ》中,也有像《麋鹿》《克鲁索亚在英格兰》和《五段台阶上》(Five Flights Up)等写梦的诗。毕肖普对写梦情有独钟,笔者以为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和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