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机构及普查工作

二、传承机构及普查工作

2006年11月13日,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海南省财政厅同意“海南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中心”更名为“海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2010年疍歌成功入选海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三亚市、陵水黎族自治县分别成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评选了一批省级、市县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疍歌代表性传承人;各乡镇、村委会在疍民集中的三亚河西区南边海渔村、渔港村、海棠湾镇,陵水新村镇的海燕村委会、海鹰村委会、海鸥村委会等分别成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疍家调传习所,陵水新村镇还设有一个疍歌传承村;开办海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疍家调”传习培训班。

海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疍家调”传习培训班(资料图片由陵水黎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提供)

目前收集到《水上民歌》《水上家姐》两本疍歌(疍家调)书籍;陵水黎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出版的《陵水黎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成果汇编(一)》《陵水黎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成果汇编(二)》两本书籍,为了保持疍家调文化的原生态性,达到原生态文化的传承效果,故有些地方没有进行文字整理。录制了疍歌专题宣传片的音像资料。陵水黎族自治县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和陵水黎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共同举办2015年文化遗产日,并制作陵水县省级、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选宣传册。三亚市设立了疍家博物馆,极大程度地保护了疍家的历史与文化。陵水县成立陵水黎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开展了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收集疍家调15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