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理论简介
然而,在20世纪,纯粹的自由至上主义逐渐发生转变,代之而起的是“传媒的社会责任理论”。我们所说的“社会责任理论”究竟是什么意思?稍后,我们会把社会责任理论和自由至上主义理论加以比较,从中我们就可以看出社会责任理论的各个方面及其全部含义。但是,为了便于理解正在谈论的这个问题,让我们先来给这个理论勾画一个大致的轮廓。这个理论有一个大前提:自由与责任相伴而生。位于政府之下,拥有特权地位的传媒,在当今社会具有大众传播的重要功能,因此传媒有义务对社会承担责任。在这个意义上,如果传媒能够意识到自身所担负的责任并将其作为业务方针的基础,那么自由至上主义制度就可以满足社会的需求。如果传媒不承担自己的责任,那么其他一些机构必然会担负起大众传播的重要职能。
社会责任理论下的传媒功能与自由至上主义理论下的传媒功能基本相同。随着传统理论的发展,传媒被赋予了6项任务:(1)为政治制度服务,提供有关公共事务的信息、观点和讨论;(2)启发民智,使之能够自治;(3)监督政府,保障个人权利;(4)为经济制度服务,利用广告沟通买卖双方的商品和服务;(5)提供娱乐;(6)保持经济自立,不受特殊利益集团的压迫。(https://www.daowen.com)
社会责任理论大体上接受这6项功能。但是它不同意某些媒体所有者和从业者对这些功能的解释,也不赞同传媒履行这些职能的方式。社会责任理论承认传媒具有为政治制度服务、启发民智和保护个人自由的功能,但它认为传媒对这些功能的履行还很不够。它承认传媒具有为经济制度服务的功能,但它不愿将此项功能置于那些推动民主进程或启发民智的功能上。它承认传媒具有提供娱乐的功能,但是有一个附加条件,即这种娱乐必须是“好的”娱乐。它也承认传媒作为一个机构需要在经济上保持自立,但在某些必要的情况下,个别媒体也不必一定要在市场上寻找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