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结论
我认为,上述历史情况表明,而且每一位中央银行的从业人员也都逐渐认识到,管理和监督基本上没有作用的。只要金融系统中出现问题,就会有一些人发生损失。根据定义几乎可以断定,现有监督和管理体系都存在问题。媒体也大声疾呼“必须严惩责任人”(heads must roll)。由于政治家不希望自己受到惩罚,所以他们感到需要采取措施来确保特定灾难不会再次发生。
因此,金融创新和新的潜在灾难会孕育出新型管理和监督机制。在过去40年里,最重要的金融创新是,通过全球化和信息科技,在全球范围内进行筹资和投资变得越来越普遍。这产生了真正的问题,因为管理是基于法律,而法律本质上具有国家的特点,但金融中介现在却是国际化的。
人们一直在通过两类方式来解决管理和监督的国家特点与金融系统的全球化特点之间的矛盾。第一类是在巴塞尔建立中央银行家私人俱乐部,达成一些“软法律”,以便形成一个共同认可的国际实践。从制度上讲,这一点非常具有创意。第二类是零售金融业,特别是零售银行业务,其国际化发展的速度要缓慢得多。正是由于在零售金融服务业中危机更普遍、代价更大、也更难处置,因此这意味着多数金融危机主要具有国家的特点,而且仍然可以由各国来进行管理。我的预测是,这两方面的发展都将面临更大的外部压力。如果真是如此,则与过去30年相比,未来30年里银行业的管理和监督可能会充满更多的艰难险阻。
[1]这里对我的同事Elvira Scheben和Juha Tarkka,以及Geoffrey Wood为本文所给予的支持、建议和评论表示感谢。
[2]停止实行金本位制一般会伴随通货膨胀,而恢复金本位通常会出现通货紧缩,这两者都会造成经济和社会不稳定。
[3]在危机中,初始时的内部黄金需求主要会由各商业银行自己解决,而外部需求则主要由英格兰银行解决,因为后者有责任维持金本位制。
[4]虽然并不一定是必需的,但习惯和通行做法是多数中央银行为自己的职员开设账户,同时也开设一些专门账户。需要指出的是,英格兰银行已经最终宣布(2004年7月)将放弃所有这类零售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