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 关于监管资本要求

5.1 关于监管资本要求

正如所强调的那样,支柱一要求是监管资本的低水平要求。在支柱二下,单个监管者有权要求银行持有更高水平的资本。消除监管资本规定的差异,以缓解顺周期性问题,已经成为政策建议的关键。这也许会采用基于公式的或斟酌调整的形式。与严谨的学术讨论相比,持赞成意见和反对意见的双方,其方法在诸如货币及财政政策方面都是常见的。

对于基于公式的调整,Gordy和Howells(2004年)提出了三个基本选择:

·通过“经历周期评级”来缓解输入参数[28]。

·平滑资本函数。

·缓解资本函数的结果。

一方面,缓解参数具有促进银行在风险评价中采用更长期观点的好处。另一方面,如Gordy和Howells(2004年)所述,由于这一方式在一定时间跨度内可以降低相对风险的可比性,它也会不利于《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中市场披露所带来的好处。在这种缓解趋势和趋向于更高透明度及公允价值方法的过程中,也存在紧张状态(Goodhart,2004年)。第二个选择,平滑资本函数,已经包含在巴塞尔的提议之中。第三个选择,据Gordy和Howells(2004年)考虑基于时间变化乘数的公式结果,也有许多种形式(所谓的反周期指数);在公式中对结果进行AR1调整;导致家庭风险曲线基于时间变化的目标偿付能力水平,取决于在经济周期的位置。从反周期指数的基础来说,凭直觉的反应是,将附加资本要求的变化与风险加权因素的首要差异联系起来(Goodhart等人,2004年)。例如,商业财产暴露的监管资本要求的变动应该与商业财产的价格相关;而对于权益暴露而言,应该与权益价格相关。

如果只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使用,鉴于调整所需的输入参数的性质,任何调整都会在实施过程中引起一系列问题。尤其是,由于需要可辨认的周期或长期均衡,所以需要有与逆周期指数相关的测量方法(Goodhart等人,2004年)。在这类调整的成本—收益分析中,其他重要因素还包括在部门间平等对待,及这些规定怎样影响银行动机。例如,Borio和White(2004年)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即反周期指数是否可以被视为与致力于让银行在内部风险管理中更加可信的活动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