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社会与复杂社会
(一)风险社会
在《现代汉语词典》中,“风险”是指可能发生的危险,近义词包括危害、危机、危急、危险。“风险”一词的英文是“risk”,来源于古意大利语,意为“敢”,其实指的就是冒险,是利益相关者的主动行为,有某些正面的含意。而危险是警告词,是指某一系统、产品、设备或操作的内部和外部的一种潜在的状态,其发生可能造成人员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还有一些机械类的危害。危险的特征,在于其可能性的大小与安全条件和概率有关,相较于危险,风险具有人为性的特点。随着人类交往的现代化,人类社会的日益开放,科学技术对自然和社会作用程度的加剧,参与人类文明进程的因素越来越多,社会危险和时代风险也日益增加,并渗透到各个领域,风险代替危险,成为了这个时代的“主题词”(李国俊 等,2004)。危机,可以被解读为既有危险又有机会的时刻。“风险”是抽象的,“危机”是具象的;谈“风险”是为了揭示问题,谈“危机”更侧重于解决问题;“风险”的概念是为了反思,“危机”的概念则是为了控制(张海波,2006)。风险与危机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风险是前期形态,危机是后期表现,风险的社会层面是社会风险,危机的社会层面是公共危机,从风险到社会风险符合逻辑演绎,从危机到公共危机也符合逻辑演绎,因此二者之间同样存在着因果关系(童星,2008)。从逻辑关联上看,风险包含了公共危机和突发公共事件的可能性空间,本质是未发生的不确定性(金太军 等,2018)。
风险社会学是一门有关潜在性的科学——马克思·韦伯称之为“对可能性的判断”。风险社会理论形象地描绘了现代化环境的偶然性、矛盾性,以及对政治的重新安排的敏感性。德国著名社会学家、风险社会理论主要提出者和奠基者乌尔里希·贝克在其1986年出版的著作《风险社会》中指出:“风险在本质上不同于财富——这里特指那些出现在生产力发展高级阶段的风险。风险首先是指完全脱离人类感知能力的放射现象,此外还包括空气、水、食品中的有毒物和污染物,以及由此对动植物和人所造成的短期或长期的影响。”风险主要包括伤害风险和损害风险,伤害风险是我们常常关注的主要风险类型,“伤害”这个词多用于与生活有关的东西,通常是一个人或自然环境;损害风险通常不涉及对人的伤害,较多指向经济等方面产生的损失。
对于风险社会的起源,安东尼·吉登斯认为可以追溯到今天影响着我们生活的两项根本转变,第一项转变可称为“自然的终结”;第二项则是“传统的终结”。虽然两者都与科学和技术不断增强的影响力有关,但是它们并非完全为科技影响所决定。如何看待现代社会“自然的终结”?他进一步解释:这是人类追求自我解放的结果。但这一过程带给人类的不仅仅是确定性和幸福,同时也伴随着人为不确定性甚至后果更为严重的“人造风险”。“自然的终结”和“传统的终结”不是截然分开的互不相关的两个过程,而是同一个过程的两个方面,两者相互交织在一起,共同推动传统社会向后传统社会转变。一个生存在自然和传统消亡后的社会形式实际上与先前的工业社会形式是截然不同的。在自然和传统消亡后生存的世界的特点是从外部风险向“人造风险”的转移(安东尼·吉登斯 等,2001)。人类现在生产生活的环境正越来越多地受到人类活动的影响,成为自己活动的产物,同时,人类也逐渐开始重视自己的行动给自身带来的风险和影响,并采取措施积极应对,从而使我们这个社会越来越具有自反性或反思性。这个后传统社会,就是安东尼·吉登斯所说的“风险社会”,“自然的终结”和“传统的终结”标志着风险社会的肇始(潘斌,2007)。
尼克拉斯·卢曼(2020)认为,风险是现代性的内生现象,源于人的决定和行动,人们知道得越多,便越知道不知道什么,这才造就了风险意识。人们计算得越理性,开启越复杂的计算,眼前便有越多边边角角涉及未来的不确定性,并因此存在风险。自乌尔里希·贝克提出风险社会理论以来,学术界和实务界对于风险社会的激烈辩论一直没有停止,国内外多个领域的专家学者从各自学科的现实基础出发,对风险社会进行了多维度的理论阐释,形成了丰硕的理论成果。尽管如此,风险社会的属性、起源等问题仍会因为跨学科知识的交叉与分化产生不同的理解,甚至是分歧,很难做到完全的统一,风险社会的内涵至今也未达成共识。但无论学者们在风险的定义上怎么争论,对风险的来源如何探究,风险都以客观的形式存在着并影响着人们的生产生活,其具有的全球性、人为性、难以预测性、难以控制性以及二重性等特征的表达,都为人们认识和研究风险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
乌尔里希·贝克虽然没有对风险社会内涵给出确切的定义,但是他将(世界)风险(社会)概括如下:①既不是毁灭也不是信任/安全,而是“真实的虚拟”;②是有威胁的未来,(始终)与事实相反,成为影响当前行为的一个参数;③既是对事实也是对评价的陈述,它在“数字化的道德”中结合了起来;④控制或缺乏控制,就像在“人为的不稳定”中表现出的那样;⑤认识(再认识)冲突中表现出来的知晓或不知;⑥由于风险的“全球性”而使全球和本土同时重组;⑦知识、潜在冲突和症候之间的差别;⑧一个人为的混合世界,失去了自然与文化之间的二元性。可以看出,乌尔里希·贝克在对风险社会的认识和理解方面是多维的,并且不拘泥于经典的理论和富有经验的研究规划,将现代社会与前现代社会进行了区分。
(二)复杂社会
风险不仅是一种近现代问题,更是始终伴随人类文明发展进程的现象。从村落型社会、城镇型社会、城市型社会再到都市型社会,人们通过对活动空间的生产与开发,不断获得更高量级的文明性、确定性、主体性,相应地也会逐渐触发和遭遇更高量级的风险和问题。世界文明和现代城市社会中存在聚集与分散、异质与同质、流动与固定、复杂与单一等二律背反现象,风险正是寓于这些二律背反及其相互扭结之中(陈忠 等,2021)。随着社会运行和社会变化的加速,流动性的迅速增强以及复杂性和不确定性的急剧增长,高速流动性、高度复杂性和高度不确定性所构成的治理问题新特征无疑会导致机械统一标准无法对问题的复杂性进行化简,从而使不可化简的复杂性在治理问题及其所处环境中沉积下来(周军,2020)。在现代社会中,日益复杂的社会系统释放出大量的复杂性风险,其引发的损害是系统性的。同时,现代化的发展促使社会系统不断分化,这种分化将使社会充满了复杂性和不确定性,进而不可避免地带来风险。从系统论的观点来看,社会系统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意味着社会的不断开放,面对不断开放的环境,需要摒弃以往对单体风险孤立、静止的监管防范而忽视对系统性风险整体、动态分析的方法论。
约瑟夫·泰恩特在《复杂社会的崩溃》一书中指出,复杂社会被迫沿着复杂化程度渐强的轨道前行,不能变向,不能回头,不能停止,前方出现障碍物时它也只能按既定方向继续行驶,因此最终将是一个灾难性结局。在具备高度分工和高度开放特征的复杂系统的现代社会,其复杂性体现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方面面,时刻面临着社会和经济中存在的,兼具工程复杂性和社会复杂性的,复杂系统难以管理与控制的挑战。其中,最为核心的方面在于它是一个高度精细化的专业分工体系,每一社会行动者(或组织、单位、群体)作为社会网络中的一份子,独立处于其中一环,但同时又与其他环节构成复杂的联系。在这个体系中,专业化的另一面是多样性,复杂系统的复杂之处就是对多样性的有机整合(赵建,2020)。
伴随工业化进程的加速和城镇化率的提高,乡土社会正在逐渐向城市社会转变。在这一转变过程中发生着诸多的变化,表现为社会主体由稳定性向流动性转变、社会生活由同质性向异质性转变、社会关系由熟悉性向陌生性转变、社会空间由地域性向公共性转变、社会结构由紧密性向松散性转变、社会价值由一元性向多元性转变、社会行为由规范性向失范性转变、社会治理由权威性向碎片性转变等(刘奇,2018),加之单位制的式微和城市人群异质性的不断增加,社会日趋复杂且日趋精密,使得我国逐渐进入到哈贝马斯所言的“复杂社会”。在我国经济领域的系统性改革、政治领域的现代性变革、文化领域的多元性交锋、社会领域的和谐性诉求、生态领域的永续性探索和信息技术领域的迭代升级,都集中彰显着当下社会的超级复杂性。
复杂社会并不仅仅只是一种现实的表征、一种主观的感受、一种随意的判断,而是有其内在深刻的本质规定、理论阐释和现实基础。同样,复杂社会也并不仅仅只是某一国家的社会现状表现、某一地区的矛盾冲突和某一民族的时代特色,而是整个世界在伴随着全球化时代、科技化时代和信息化时代的陆续登场,自我演绎而成的整体性特质、全球性现象和世界性趋势(李东坡,2015)。也正因为如此,这些复杂性和高度不确定性才导致了风险的产生,而风险也遵循着事物的普遍性规律,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之中。
(三)社会风险
社会风险的形成并凸显为时代问题,有着深刻的实践根源,与生产方式的转变、社会结构的变革、生存样式的转换、科学技术的迭代等密切相关。但从思想根源上分析,也有其内在的理论归因。就其主要方面而言,主要包括风险感知与信任危机、风险的确定性、禁忌仪式与风险文化(潘斌,2007)。要研究社会风险,首先必须正确认识风险,了解风险形成的逻辑。纵观学者们对风险的关注和研究,主要有两种视角,一是不确定性视角;二是损失性视角。冯必扬(2004)依据风险的定义,按照附性法直接推理的理论逻辑进行了详确的论述,认为:①社会风险就是社会损失的不确定性,狭义的社会风险是指社会损失有其特定内涵,如外敌入侵,属于国家损失,不属于社会损失;党派冲突、政变,属于政治损失,不属于社会损失;经济萎缩、通货膨胀,属于经济损失,不属于社会损失;银行倒闭、股市暴跌,属于金融损失,不属于社会损失。②社会风险是由个人或团体反叛社会行为所引起的社会失序和社会混乱的可能性。
现代社会风险之所以产生并快速增加,概言之,一是越来越个体主义化的社会使人们行为选择的不确定性极大化;二是高新技术的发展使得社会系统高度复杂化。现代一般意义上的社会风险,意指在一定条件下某种自然现象、生理现象或社会现象是否发生,以及对人类社会财富和生命安全是否造成损失和损失程度的客观不确定性。社会风险是风险的一种类型,其特征之一是涉及人数众多,是令很多人受到影响的风险,而不仅仅是个人或少数人受到的风险;特征之二是社会领域的风险,涉及人身安全、社会关系、社会秩序、社会规范、社会结构等;特征之三是涉及地域范围和社会领域范围较大,并可以跨地域跨阶层进行风险的流动、传播。由此可知,社会风险是人们对一个地区或一个国家(乃至全球范围内)生命安全、价值规范、社会结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等受到威胁或破坏的可能性的认知与判断(龚维斌,2020)。社会风险与社会危机关系密切,并能够向其单向转化。社会风险意味着爆发社会危机的可能性,一旦这种可能性超出社会风险的阈值变成了现实性,社会风险就转变成了社会危机,从而对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造成灾难性的影响。
本质而言,风险是人在认识与进入世界的实践活动中形成的,感性活动是社会风险的现实基础,生产方式及其变迁是社会风险形成的主要根源,社会结构转型是激发社会风险的重要源泉,冲突与分层则是社会风险的生成动力。在此意义上,社会风险既是人之生存实践活动的必然结果,又是生存悖论的现实展现,主要体现为自然的人化与人的自然化、对象化与非对象化、有限与无限、实然与应然这四重矛盾,对人的生存状态构成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