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风险社会运行逻辑和面临的挑战
(一)中国风险社会运行逻辑
中国风险社会的形成和运行逻辑不同于乌尔里希·贝克所建构的西方风险社会研究范式,如果照搬贝克的风险社会理论分析框架来研究中国社会,或者简单地使用“风险社会”来解释当下中国的风险状态,就不是讲科学和做研究的态度(肖瑛,2012),将会导致结论与现实相差甚远。为此,张广利等(2016)在《风险社会之动因、结构与后果——基于中西方的比较研究》一文中,基于对中西方社会的审视和比较,指出了制度变迁所引发的中国式风险社会的特征主要集中于两个方面,第一,市场化社会科层制多重角色功能所引致的风险;第二,制度变迁与社会结构间的紧张所引发的分配风险。对中西方风险社会进行比较研究,有助于我们从两者制度、文化等层面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现实背景和立场,有助于我们在中国风险社会情景下,从制度的变迁、政策的转轨等方面进行梳理和分析,构建适宜中国风险社会运行逻辑和特征的研究理论框架。
当前,随着中国体制的变迁、政策的转轨、社会结构的调整和社会治理格局的不断创新,中国社会的风险主要呈现出了“风险共生”的表征,主要表现为结构转型与体制转型,这其中不仅要完成从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的结构转型,还要进行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体制转轨。在经济目标成为社会运行的支配目标的同时,政治行政系统日益偏离原有的社会管制轨道,更多地指向市场、服务社会。由此,社会的组织原则也从先赋性与政治诱致性原则转向获致性原则。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转型,打破了中国原有的在政治原则指导下形成的社会平衡状态,致使这些“人为风险”在不同地区、不同群体、不同行业中以不同方向、不同速度积聚和叠加起来,最终超过自然风险成为风险结构的主导内容。而伴随着中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完善,基本形成了以“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和中介服务”为核心的事故灾难风险管理格局。在多元参与的格局中,不同的责任主体承担着差异明确、互为补充的风险管理责任,这些都增加了中国社会治理的风险韧性(张小明,2018)。
在中国社会转型期,社会风险状态既不是纯粹传统的,也不是纯粹现代的,既不是一般的社会危险形态,也不是局限于某一领域的风险,而是呈现一种混合状态,并且具有了社会性,表现在社会利益结构的重大调整、社会经济秩序的有序无序转换、生态环境风险诱发社会经济发展的安全风险等方面。除了传统的社会风险,自然灾害、新发传染病、过度的经济社会活动等诱发的现代社会风险也对人们的生产生活构成了多维度的影响,进而干扰到新时代和谐社会的建设和社会运行秩序。
(二)风险社会视域下体育赛事活动面临的挑战
当前,各类突发事件和危机层出不穷,由人类自身行为造成的风险呈多样化趋势,高量级风险表现出常发态势及不确定性,种种现象均表明中国社会已具备了风险社会的特质。我们应该树立什么样的风险观?面对风险交织的现代社会和已取得的文明成就,应当如何看待社会的发展?对于缺乏规范化管理以至于乱象丛生的赛事市场,我们又该如何进行治理和规范?这些都是亟须思考的问题。在风险社会中,体育赛事领域面临着的各类风险,无疑给体育赛事组织管理工作带来了诸多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
风险具有城市性和社会空间性。村落、城镇、城市作为人类的空间聚集方式,其本质是不同量级的城市社会,是人们应对风险的具体方式(陈忠,2020)。城市是体育赛事活动的主要载体,但由于城市人口高密集、高流动,各类事故隐患与风险源无处不在,城市风险呈现出风险点多、面广复杂的特点,城市的承载能力和资源供给能力也决定着可承办赛事的规模、级别以及处置突发事件的水平。体育赛事作为城市文明发展和经济动能的重要构成部分,面临的风险不仅寓于城市风险之中,而且还同时包括存在于组织内部和外部的风险、线上和线下的风险、国际和国内的叠加型风险等。其中,叠加型风险是指当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风险由于其相互作用,相互叠加,形成“复合型”的风险,使得其风险总值远大于各风险值之和(李伟权 等,2016)。2020年欧洲杯决赛中意大利国家男子足球队点球大战击败英格兰国家男子足球队成功夺冠,但是赛后发生了大量英格兰队球迷在场外打架、乱扔垃圾、与安保人员发生冲突、焚烧意大利国旗、网暴本国黑人球员的恶性事件。在线下暴力进行的同时,网络暴力也紧随其后,俨然已有将“球场暴力”转化为社会风险的态势,并掺杂着各式各样的风险源。这些叠加型风险无疑把人们的正常生活推进了一个布满危险的场域,也给举办城市的社会治理以及体育赛事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了重大的挑战。
随着人们体育活动需求的变化和体育消费水平的提高,极限越野、轮滑U型台跳跃赛、激流皮划艇等极限运动以其超越身心极限的自我挑战性、无与伦比的观赏刺激性、广泛的高科技渗透性、良好的商业运作性,不断成为人们寻求体育满足感的媒介。但是,由于大多数人对极限运动项目的赛事环境、项目特征等缺乏了解,赛事组织方(主办方、承办方、协办方)过度依赖经验办赛以及处置风险的能力不足,一些新兴运动项目反而成为了体育赛事中新的风险源。长期以来,我国体育赛事主办方都以政府为主导,政府在提供体育公共服务的同时,主要关注体育赛事对城市经济社会的提振作用,因而,在赛事类型和规模选择上,一些城市往往追求大规模、有影响力的综合型体育赛事,或具有创新性的单项赛事,并为此积极协调筹备赛事的工作人员、资金、场馆等资源,却较少将突发事件风险治理纳入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规划中,也未将关于各种潜在风险因素的防范措施整合到赛事管理中。同时,运营体育赛事是一个非常复杂的专业系统,一些体育赛事运营者往往过度追求盈利而忽视了办赛规律,必然导致市场风险、用户风险、竞争风险、场馆设施与团队风险的发生。
总的来说,风险伴随着体育赛事生命周期的全过程,是全方位和系统性的,一旦生成,不仅会波及利益相关者的切身利益,也会造成公共领域的失序和公共利益的损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