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婴

杀婴

大多数的国家都禁止杀婴,认为这是一种非法行为。但传统社会在某些情况下则允许杀婴。这种做法或许让人惊恐,但传统社会通常也是不得已才这么做,例如婴儿天生畸形或是身体孱弱。很多传统社会大都会碰到食物匮乏的情况,连有生产力的成人都濒临饿死,更别提喂养众多没有生产力的老人和儿童。再多一张嗷嗷待哺的嘴,社会就更难以负担了。

另一个和杀婴有关的因素是生育间隔太短,也就是做母亲的两年不到连生两胎,前一胎还没断奶,仍要背在身上,第二胎已呱呱落地。母亲分泌的乳汁不足以同时喂饱一个两岁大的孩子和新生儿,在营地迁移时,母亲也很难一次性背着两个幼儿。同样的道理,狩猎-采集社会的妇女如生下双胞胎,通常需要牺牲掉一个。人类学家金·希尔与玛格达莱娜·乌尔塔多曾访问一个名叫库钦吉(Kuchingqi)的阿切印第安人。库钦吉说:“我弟弟没能活下来,因为我母亲生下我不久,他就出生了。族人告诉她:‘你没有足够的乳汁,你必须喂那个大的。’她只好把我弟弟杀了。”

还有一个杀婴的原因和父亲有关。如果父亲不在或死亡,无法让妻儿获得温饱,也无法保护孩子,孩子就可能性命不保。即使到了今天,单亲妈妈的日子仍不好过。在古代,生活更是困苦,没有父亲的孩子很多难以存活。

我们还发现,某些传统社会中男孩与女孩的比例从出生到青春期逐渐变大,这是因为社会重男轻女,女婴可能因为缺乏照顾而死亡,或遭到勒死、抛弃、活埋。以阿切印第安人为例,10岁之前的孩童中,男孩死亡的比例约为14%,但女孩死亡的比例高达23%。如果双亲中有一个离家出走或死亡,孩童死亡率更会暴增4倍,而且女孩死亡的概率比男孩大。现代的印度也重男轻女,有些人利用产前性别筛选进行堕胎,因此男婴多于女婴。

昆族则把杀婴的决定权交给母亲。社会学家南希·豪厄尔说:“昆族让妇女独自生产,也让产妇掌控婴儿的生杀之权。在婴儿出生之后、命名之前,做母亲的必须仔细检查婴儿是否有任何天生畸形,确定婴儿完全健康才能抱回村子。如果生下畸形儿,母亲就必须把婴儿闷死。昆族人告诉我,这样的检查与决定也是生产的一个重要程序。对昆族人而言,杀婴和杀人不同,因为尚未命名的婴儿并不算是真正的‘zun/wa’(昆族人)。一个婴儿有了名字,为全村人接受,他的生命才开始。在此之前,杀婴则是母亲的特权与责任,特别是生下畸形儿,如生下双胞胎,也只有一个婴儿得以存活。因此,在昆族看不到双胞胎……”

然而,并非所有的传统社会都会杀婴,杀婴的案例还是远比“善意的忽略”(这是一种委婉的说法,意指母亲停止哺乳或喂奶的次数减少、不帮幼儿洗澡等,让孩子自生自灭)少。霍姆伯格曾在玻利维亚与一群西里奥诺印第安人一起生活,发现他们不会杀婴,也不会堕胎。然而15%的西里奥诺孩子有内翻足的畸形问题,其中只有1/5的孩子可以得到父母的细心照顾,长大成人,其他孩子都在成人之前夭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