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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八六年七月中,当凡正在一艘“豪华”邮轮(现在坐这样的白色豪华轮从多佛到曼哈顿的体面旅行要花费整一星期!)的乒乓球锦标赛上高奏凯歌时,玛丽娜、她的一双女儿、她们的女家庭教师以及两个女仆都在俄罗斯流感的侵扰下瑟瑟发抖,且病情发展的阶段都差不多。她们乘火车从洛杉矶到拉多尔,一路走走停停。一封于七月二十一日(她可爱的生日!)从芝加哥发到凡父亲家提前等着他的水电报[462]说:“达达派患得患失之患者于二十四号与二十七号之间致电多里斯可见面问候就近。”

“这让我很难过地想起了阿卡以前常给我的蓝色小蝴蝶181(气动邮政[463]182),”德蒙叹口气说道,“‘就近’是我认识的什么姑娘吗?因为无论你怎么吹胡子瞪眼,这都不是一封医生发给医生的电报。”

凡抬眼看着早餐厅绘有布歇[464]装饰画的天花板,以嘲弄的欣赏姿态摇了摇头,对德蒙的敏锐作了评论。是的,说得没错。他得不顾一切地去找加德斯(“问候[regards]”的字母颠倒构成的字,明白了吧?),去与莱瑟姆[465](明白了吧?)反方向的一个小村庄,去看望一位叫多里斯或欧多里斯的发了疯的艺术家姑娘,她只画马和甜爹[466]。

凡用假名(布歇)在马拉哈尔唯一的一家旅店租了一间屋,这是拉多尔河畔一个寒碜小村庄,离阿尔迪斯约二十英里。他用了整个夜晚与闻名此地的蚊子[467]或是其堂兄183搏斗,它们比阿尔迪斯的那些虫子还喜欢他。楼梯口的厕所是个黑黑的洞,两只硕大的蹲坑脚垫之间依稀可见飞溅的排泄物痕迹。七月二十五日早上七点,他从马拉哈尔邮局给阿尔迪斯打水话,并与布特连上了,后者正与布兰奇如胶似漆呢,他把凡的声音错认成了男管家的。

“该死的,老爸,”他对着床头的话机说,“我忙着呢!”

“我找布兰奇,你这蠢货。”凡咆哮道。

“哦,请原谅,”[468]布特说,“稍等,先生。”[469]

能听见酒瓶开塞的声音,(在早上七点喝葡萄酒!)布兰奇接过了话筒,但还没等凡仔细斟酌一句可以带给爱达的口信,已经守了一整晚的爱达自己从儿童室接过了对话,全家声音最清晰的水话机便在那里,在一台死气沉沉的气压计下颤抖着,泛出泡沫。

“四十五分钟后在林子岔口。抱歉把唾沫溅出来了。”[470]

“塔!”她用甜美如银铃的声音答道,如同空军飞行员说“收到”。

他租了一辆摩托车,是一台古老的机器,配有包弹子球布的软车座以及花哨的仿祖母绿手把。他驾车上了路,颠簸在一条狭窄的布满树根的“森林”车道上。他第一眼看见的便是她弃于一旁的自行车所反射的光亮:她站在旁边,两手叉腰,黑发白肤的天使,穿着带绒穗的长袍以及卧室用的拖鞋,在不知所措和羞涩中背过脸去。当他抱着她来到最近的一丛灌木时他感到了她身体的热度,不过直到两次迸射之后他才意识到她病得多么厉害。她站起来,身上沾了无数只极小的棕色蚂蚁,步履踉跄几欲瘫倒,嘀咕着什么吉卜赛人偷走了他们的吉普车。

这是一次野蛮而美丽的幽会。他一点儿也记不起——

(对,我也记不得了。爱达。)

——他们说了什么,问了什么答了什么。他匆匆(把她的自行车踢进了欧洲蕨丛里)将她送回到他胆敢送达的屋子最近之处——当晚他给布兰奇打电话时,她像念戏词似的悄声说小姐[471]很抱歉,先生,小姐得了轻度肺炎[472]184

三天后爱达的身体好多了,但是他必须返回曼哈顿去搭乘同一艘船返回英国——还要参加一个巡回马戏团,他可不想让那儿的人失望。

父亲送他上了船。德蒙将头发染得比乌黑还要黑。他戴着一枚钻戒,闪亮如高加索的雪峰。他那长而漆黑、带蓝色斑点的翅在海风中飘动并颤抖着。[473]Lyudi oglyadïvalis'[474](人们侧目而视)。一位临时的塔玛拉涂着浓重的眼影粉,抹着卡兹别克风格的唇膏,戴着火红的围巾,百般取悦她的魔鬼情人[475]——只是作无病呻吟状,对他英俊的儿子毫不理会,或只是觉得性情乖张的凡具有蓝胡子[476]那种阳刚之力,而凡则无法忍受她那七块钱一瓶的高加索香水戈蓝妮儿·马萨185

(知道吗,这是到目前为止我最喜欢的一章,凡,我不知道为什么,但就是喜欢。你可以把你的布兰奇放到她那个小伙子的怀里,就连这也没关系。爱达最柔情的手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