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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长寿无愧于祖训:“如维恩家传的一般健康。”五十岁时,他的记忆中只有一次被推在了轮椅上,行进于视觉中渐行渐窄的医院长廊(有穿白鞋的医护人员轻快利落地走过)。可如今他注意到,他强健的身体内不断悄然出现裂隙,仿佛最终那不可抗拒的解体,正穿越静谧灰暗的时间,向他派遣出了第一批密使。堵塞的鼻子引发了堵闷的梦魇,而随着极轻微的感冒来临,肋间似有隐隐的痛感。他的床头柜越是宽大,乱堆的东西就越多,都是夜间必备的:鼻滴剂、桉叶糖、蜡耳塞、胃药、安眠药、矿泉水、氧化锌软膏(多配了一只盖子,怕原配的滚到床底下),还有一块大手帕,用以擦拭积聚在右下颌与右锁骨之间的汗,这两个部位对他新近增加的肥肉和执意采取的睡姿很不适应,而且他现在只朝一侧睡,好不去听自己的心跳:一九二〇年的一个夜晚,他犯了一个错误——计算心脏剩余跳动次数的最大值(按再撑半个世纪预估),这可笑仓促的倒计时弄得他焦躁不堪,加快了心率,以至于他简直可以听见自己垂死的声音了。在孤寂而相当冗余的游历途中,他在豪华宾馆里养成了对夜间噪音的病态敏感(卡车的隆隆声相当于三个烦恼级;年轻学徒在周末狂欢夜的愚蠢叫喊,三十个;楼下散热管中继站的长吁短叹,三百个);然而,耳塞虽然在彻底绝望时必不可少,却也有缺点(尤其是在喝太多红酒之后):会放大太阳穴里的脉动,放大从未探查过的鼻腔里诡异的吱吱声,放大颈椎里凶暴的咔嚓声,这咔嚓声在睡意来临之前便通过血管抵达大脑,在听到其回声之时,在感官即将欺蒙自己的意识之时,他将这发生于大脑里某处的爆裂压抑下去。在进食了某些浓郁的调味酱后总要承受老式胃灼热之苦,因而抗酸薄荷糖之类的零食有时还显不够;可在另一方面,他又带着少年人的心性期待着一满勺小苏打溶于水喝下去的效应,那肯定可以打出三四个饱嗝,响亮得足以和他少年时看的滑稽漫画里的发音气球媲美。
在遇见(八十岁时)足智多谋、温柔可亲、谈吐下流、博学多才的拉格斯医生之前,他一直憎恶着这些治病救人的家伙,而自此以后,拉格斯医生便始终伴随他和爱达居住、旅行。尽管自己也受过医护训练,他却总摆脱不了乡下佬常有的那种鬼祟的疑心病,猜测医生在用血压计或听诊器时,早已知道(但秘而不宣)诊断出的是哪种不治之症,如死亡本身一样确定无疑。他幸灾乐祸地回忆起已故的妹夫企图向爱达隐瞒病情:不时困扰自己的膀胱问题,剪完脚趾甲(这件事他总要自己做,他不能忍受任何其他人的手触碰他的光脚)后出现的晕眩,等等。
似乎为了充分享用自己的躯体——就像只剩了最后一点甜面包屑的盘子,很快就要给收走了——他现在很珍视一些小小的乐趣:挤黑头粉刺,或用小拇指的长指甲将深藏在左耳(右耳则没这么好玩)里的疥疮硬痂抠出来,或是放纵自己享受曾被布泰兰定下污名的英式快乐[2]——躺在浴缸深及下巴的热水里,屏住呼吸,悄悄地顺畅地撒着尿。
另一方面,生命带给他的痛苦也比过去更强烈了。萨克斯管刺耳的吹奏,或是某个浑小子将该死的摩托车发动得震天响,这些都掀动着他的鼓膜让他呻吟不止。总有些与他作对的蠢事儿——捣鬼的衣袋、崩断的鞋带、无所事事的衣架在漆黑的衣橱里耸着肩无端发出声响——逼得他像俄罗斯祖先那样来上几句俄狄浦斯式的咒骂。
他在六十五岁时停止了衰老,不过在六十五岁时,他的肌肉和骨骼蜕变的剧烈程度,远甚于那些盛年时不像他有那么多运动乐趣的人。壁球和网球让位给了乒乓;接着,有一天,一家俱乐部的游戏室里一只他最喜爱的、还带着他手掌余温的运动划桨被他遗忘了,而他此后也再未造访过这家俱乐部。在其花甲之年,击打沙袋顶替了早年的摔跤和拳击。地球引力如今也给了他一个下马威,使他的滑雪身姿变得怪模怪样。六十岁时他还能耍耍花剑,可是几分钟下来汗水就模糊了视线;于是击剑不久也和网球一样遭到了冷落。他怎么也克服不了对高尔夫球带点儿势利意味的歧视,反正现在学也太迟了。七十岁时,他尝试在早餐前到偏僻的小道上练习慢跑,然而乳房的晃荡令人生厌地提醒他,自己比年轻时重了三十公斤。到九十岁时,他还能倒立着以手掌翩翩起舞——于屡屡再现的梦中。
正常情况下,一两粒安眠药可以在舒心的迷糊中将失眠之魔拒斥三四个钟头,可有时,尤其在脑力劳动之后,一夜恼人的辗转反侧会演变成清晨的偏头疼。这份罪无药可解。他躺卧,蜷起,又伸展开,关掉床头灯(一种咕咕作响的新型替代品——真正的电灯到一九三〇年时又被禁了)再打开,肉体上的绝望弥漫在他无法解脱的存在之中。脉搏平稳而有力地跳动着;晚饭也消化得差不多了;每日定量的一瓶勃艮第并没有超标——然而那份烦乱的躺立不安仍在将他变成一个自己家中的弃儿:爱达隔了几扇门正在熟睡或是舒舒服服地读着书;更远处房间里各色仆佣的鼾声与无数当地人的梦魇混合在一起,如一张黑洞洞的睡毯覆在周围的群山上;只有他,还被他自己所嗤之以鼻同时又热切地追逐着的那种昏沉的无意识拒之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