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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恼人的问题让维恩博士不得不现身英国。
乔斯的老帕尔写信说,“诊所”希望他来研究一个很奇特的“连带色觉”的病例,但出于对该病例某些方面的考虑(例如弄虚作假,虽然可能性微小),凡得过来一趟,还得自行决定是否值得兴师动众带病人乘飞机带到金斯顿作进一步观察。有个叫斯宾塞·马尔登的四十岁单身汉,天生无视力,也没有朋友,他是该档案记录的第三个盲人,据悉他在偏执症猛烈发作时会有幻觉产生,能说出那些他通过触摸而辨认的形状及质地,或者说他通过关于那些物体的可怕故事(倒下的树,绝种的蜥蜴)辨认出了它们。这些物体从四面八方挤压他。这其中间或有恍惚昏厥的时候,接着总会重返常态,有一两周的时间他会翻阅盲文书,或是张开鲜红的眼睑陶醉在呦呦的麝鹿、鸣啭的鸟儿以及爱尔兰诗歌的录音中。
他能将空间拆分成不同“强”“弱”、如墙纸图案似的等级和序列,这始终让人百思不得其解,直到一天晚上,一位准备探讨几张与另一病变案例有关图片的研究学生(R.S.[37]——他希望能一直做下去),刚巧将装在狭长盒子里的彩色铅笔放在了马尔登够得着的地方。铅笔都是全新未削过的,仅仅是其召唤力[38](迪克逊·品克·安娜戴尔!)便能使人的记忆用彩虹的语言说话,那油漆并打磨过的木质笔身幽幽地分层叠放在干净整齐的铁盒里。可怜的马尔登的童年并没有带给他任何五彩的记忆,但当他四处摸索的手指打开盒子触摸到铅笔时,他惨白的脸上浮现出某种色欲的表情。当触及红色铅笔时,这位盲人的眉梢略微抬起,触到橘色时又抬了几许,当碰到扎眼的黄色时眉梢翘得更高了,而遭遇其他颜色时则低垂下来,R.S.不经意地告诉他,木质笔身染的是不同颜色——“红”、“橘”、“黄”等,而马尔登也同样不经意地回敬道,它们摸起来也各不相同。
在该R.S.及其同事进行的一系列测试当中,马尔登解释道,通过逐个抚摸铅笔,他可以感知一整套“刺位”,与皮肤接触荨麻(他是在奥尔玛和阿马[39]一带的乡野长大的,在童年的历险中,这个穿大靴子的可怜人常常跌进沟里甚或山涧里)之后的那种刺痛感有些类似;他还很怪诞地谈到一张吸水纸“强劲”的绿色“刺位”或是朗福德护士汗渍渍的鼻子上潮湿而虚弱的粉色刺痛感,这些颜色都是他自己根据研究者们原先应用的铅笔检测出来的。测试的结果让人不得不推断,人的指尖可以向大脑传递“光谱的触觉版本”,帕尔在寄给凡的详细报告中如此表述。
帕尔来的时候,马尔登仍处于恍惚昏厥的状态,这一次拖的时间比以往任何一次都长。凡希望在次日对他作检查,而当天则很愉快地与一群求知若渴的心理学家在一起交谈,他还饶有兴味地在护士中发现了令他倍感亲切的眯着眼的埃尔茜·朗福德,一个瘦弱的女孩,却有着洋溢的热情和外突的门牙,她在另一家医疗机构里曾隐约与一起“吵闹鬼韵事”有牵连。他在帕尔的乔斯寓所里与主人共进晚餐,并告诉他自己很乐意将这个可怜的人连同朗福德小姐转到金斯顿,等他一醒来就动身。那个可怜人当夜死在了睡梦中,整个事件便在一片明亮而无关的光晕中悬而无解了。
乔斯那些开粉红花的板栗树总能勾起凡的浪漫情愫,他决定在远渡美国之前,把这意外多出来的二十四小时花在欧洲所有的“千惠谷”中最时尚最高效的一家;可是在乘坐那辆古旧、奢华、散发着淡淡香气(麝香?还是土耳其烟草?)的豪华轿车——他在此地的座驾,通常他乘坐此车从他在伦敦的旅馆“阿尔巴尼亚”出发到英国各地游历——前往“千惠谷”的冗长旅途中,其他一些躁动的感觉混在了沉闷的渴欲里,但并未驱除那些欲望。他一只穿便鞋的脚搁在踏足板上随车轻轻摇晃,手臂搭在拉手环里,回忆着第一次坐火车去阿尔迪斯的旅程,并尝试——他有时候也建议病人这么做,用以锻炼“意识的肌肉”——将自己带回到所经受的生活剧变之前的思维框架之中,不仅如此,他进入的状态还要全然忽略而后的剧变。他明白这无法做到,唯一可能的是这一固执的尝试本身而不是尝试的成功,因为假若生活之书没有翻到下一页,他也不会记起认识爱达之前的岁月了,和爱达在一起的日子的容光已经照耀在脑海里所有的时间区域里。他思忖自己以后是否还能记起这次寻常的旅行。弥布着文学气息的英国暮春耽留在傍晚的空气里。内置的“音盒”(一种老式放音装置,最近才得到一个英美联合委员会的解禁)播放着一支伤感的意大利曲子。他是什么人?他是谁?为什么是他?他寻思着自己精神的惰怠、滞拙和自暴自弃。他寻思着自己的孤寂,以及其中孕育着的种种激情和危险。他透过玻璃隔板盯着司机肥胖、健康、满是让人宽心的褶皱的脖颈。各类人物形象懒散地排列开来——艾德蒙、艾德芒、天真的科朵拉、百缠千绕的卢塞特,以及——通过进一步的机械联想——一位住在戛纳的叫里赛特的相当堕落的小妹妹,其乳房如可爱的囊肿,在一辆旧更衣车里,一个臭烘烘的大哥哥满足了她的小小喜好。
他关掉音盒,从藏在一块滑动板后面的酒柜里给自己取了白兰地,直接就着酒瓶喝起来,因为三只酒杯都脏得很。他感到未能完成的,或许完成不了的任务化作了怪兽,连同周围压在头顶的参天大树一起将他团团围了起来。其中一项便是爱达,他知道这是一项永不放弃的任务;一旦命运的号角甫起,他便会将残存的自己悉数交给她。另一任务是他的哲学研究,很奇特的是这项工作受到了其自身优点的制约,即文学风格的原创性,这可是作家唯一的诚实之处了。他必须按照自己的方式来做,然而这干邑白兰地糟糕极了,思想的历史里影影绰绰,而这是他必须要克服的历史。
他知道自己算不得什么学者,却是个彻头彻尾的艺术家。荒谬且多余的是,在其“学术生涯”中,通过冷漠傲慢的讲座,通过召集研讨会,通过出版对精神病的研究报告,二十岁前便已是天才少年的他,在三十一岁得到了许多勤奋得令人难以置信的人五十岁时尚难企及的“名誉”和“地位”。在比较难捱的时候——比如现在——他将自己的“成功”部分地归因于他的地位,他的财富,他的无数项捐赠(这其实就是他将大把的小费赏给清洁屋子、看管电梯、在旅馆走廊里强颜欢笑的穷苦人的举动的延伸),他对于有前途的研究机构和学生一向慷慨有加。也许凡·维恩如此剑走偏锋并没有错得离谱;因为在我们的“反地界”(根据他自己写的书,在“地界”其实也一样),强势而沉闷的行政机构更青睐四平八稳的庸才而非凡·维恩那种不可信的智慧火花,除非一幢忽然拔地而起的新楼或是滚滚而来的钞票打动了他们。
当他到达梦幻般美丽而卑鄙的目的地时,夜莺鸣啭起来。汽车驶入了橡树大道,两边雄赳赳的雕像冲着他挥手致意。此刻,如往常一样,一种野蛮的亢奋席卷了他的身体。凭着十五年的老资格,他这位颇受欢迎的常客无须打什么“电话”(新颁布的官方用语)通报。探照灯朝他射来:哈,他要欢度一夜了!
会员们通常让司机将车泊在靠近警卫室的一处专用围场内,那里有宜人的餐厅,供仆佣享用,备有非酒精饮料以及价格不贵却还可人的妓女。可是当晚,几辆硕大的警车占用了车库,一直挤到了邻近的凉亭下。凡吩咐金斯利在橡树下稍等片刻,自己戴了面具去查看。他最喜爱沿墙漫步,这将他引到了众多宽阔草坪中的一处,细软的草像为通往主楼的路铺了丝绒毯。此处灯火通明,人头攒动,其热闹程度不逊于帕克大街——很自然的联想,那些乔装打扮的狡黠警探使凡想起了自己的祖国。他甚至能认出几个——以前只要是好心的甘梅利尔(第四届任期满后落选了)偶尔着便装在父亲位于曼哈顿的俱乐部吃饭,便常常见他们在周围巡逻。他们装扮的正是平日里惯于装扮的——卖西柚的小贩,卖香蕉的黑人,弹五弦琴的,迂腐或至少是不合时宜的“文书”,兜着圈儿匆匆赶往不存在的办公室,而读俄语报纸的人则优哉地放慢脚步直至着迷地停下来,接着又向前走,脑袋仍然埋在摊开的《艾斯托提新闻426[40]》上。凡记得亚历山大·斯克里帕齐先生——合众美利坚国[41]的新任总统——一位有多血症的俄裔——曾飞来看望维克多国王,并且不无正确地得出结论,两人都已日薄西山了。这些密探的喜剧性现身(他们只能适应自己关于美式人行道的陈旧概念,却难以招架迷宫般曲折且光线怪异的英式树篱)缓和了他的失望情绪,一想到他要和这些可以载入史册的人物共作乐,还要与他们已经享用或弃用、面带英勇之色的姑娘们同寻欢,他便恶心得直打颤。
一尊裹着床单、居于大理石底座上的雕像意欲向凡发出挑战,却脚下打滑仰面摔倒在蕨丛里。凡对这位张牙舞爪的神毫不理睬,而决意踏上返程。长着紫红色双下巴的金斯利,这位久经考验的老朋友,提出带他去往北九十英里的另一家;可是凡恪守原则谢绝了,并回到了阿尔巴尼亚旅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