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剧乐队的编制

三、京剧乐队的编制

京剧乐队旧称“场面”。“场面”一词由来已久,沿袭至今。所谓“场面”原指的是“场上正面”这种摆设形式,因而逐渐对这种演奏组织也就称为“场面”了。早年的戏台均为方形,在台中后部台幔(或板壁)之前(即上、下场门之间),摆放着桌椅和乐器,乐师们分别就座入位,执弦管乐器的在左方,操锣者在右方,掌鼓板的鼓师居中。后来由于感到此种座位的操作形式妨碍演员的表演,又影响乐师与观众的视线和听觉,乐师便移到上场门的右边去伴奏;经过多年,还觉得不便,再次移动,最后,京剧乐队的座位才定在下场门的左侧方。

京剧的“场面”通常分为“文场”和“武场”两部分,二者统称为“文武场”。文场中常用乐器人称“四大件”,是伴奏皮黄唱腔和演奏弦乐曲牌的主要乐器。1950年以后,由于京剧的发展,逐渐增添选用的弦乐器有秦琴、中阮、琵琶、中胡、低胡等。武场中常用乐器有板鼓、单皮鼓、堂鼓、盆鼓、檀板、广东板、小镲钹、大铙、碰钟、汤锣、齐钹、云锣、大锣、小锣、铙钹、镲锅等。京剧传统乐队中人员较少。早期只有京胡、月琴、三弦、板鼓、大锣、小锣六人。但实际演出中所需乐器较多,因此,要求乐师必须一专多能,除专职演奏一种乐器以外,还要兼奏其他乐器。如小锣要兼镗锣,京胡要兼笛子和齐钹,月琴要兼笛子和唢呐,板鼓要兼堂鼓,铙钹要兼镲锅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