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道具

五、道具

道具(包括人物的头饰、服饰)在戏曲表演艺术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它能成为身段造型的辅助手段和组成部分,从而为刻画人物性格和表达角色思想感情服务。它能被一一运用组织到表演艺术中来,成为特殊的艺术手段为塑造人物服务。它能在表演艺术中形成各种技巧,构成戏曲表演艺术中的有机组成部分,增强人物的舞蹈造型美。

因此艺人们常说:“翎子表态,扇子传情,把子说话,水袖谈心。”

舞台上的兵器除了少数的剑、棒、刀、叉之外,几乎都是用木、藤或竹子制成的,外面缠上布条或在枪尖刀身上涂上金属色的漆,与真刀真枪几无差异。一般来说,长兵器多用于战场,短兵器则为英雄侠士或恶霸强盗所常用。

在战斗中使用的兵器,叫做“把子”,又叫“刀枪把子”。这些兵器和实物相似,只是根据艺术的需要有所变化。

把子有几种,如:

刀类:有长杆的“大刀”,也有短把的“单刀”。

枪类:根据枪尖、枪缨、枪杆所缠带子的颜色等,可有种种分别。

锤类:有圆锤、八楞锤等。

另外还有根据剧中角色所擅长之兵器而划分的,如剑、戟、斧、钺、钩、叉等。各种兵器都有成套的打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