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传播对接近权与话语权的影响

一、网络传播对接近权与话语权的影响

在大众传播中,接近权是话语权的基础,一个人首先要拥有利用传媒传播的权利,然后才能让别人听到自己的话语、接收到自己的意见。

(一)接近权与话语权的定义

1.接近权

接近权,全称是“传媒接近权”(The Right of Access to Mass Media),是指大众,即社会的每一个成员,皆应有接近、利用媒介发表意见的自由。“传媒接近权”的概念出现于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并在西方国家产生了普遍的社会影响。1967年,这一理论的首倡者美国学者J.A.巴隆(Jerome A.Barron)在《哈佛大学法学评论》上发表了《接近媒介——一项新的第一修正案权利》一文,首次提出了“媒介接近权”的概念,认为一般社会成员也应该有利用传播媒介阐述主张、发表言论以及开展各种社会和文化活动的权利,同时,这项权利也赋予了传媒向受众开放的义务和责任。1973年,巴隆又出版了《为了谁的出版自由——论媒介接近权》一书,对这个概念进行了系统论述。巴隆认为,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规定的“出版自由”所保护的是作为一般社会成员的受众的权利,而不是传媒企业的私有财产权;在传播媒介越来越集中于少数人手中的背景下,为确保大众的言论自由,必须由宪法确认大众“接近”媒介的权利。

媒介接近权的核心内容是要求传媒必须向受众开放。从传播学角度而言,对接近权的强调意义深远。[1]

(1)它将人的自身权利应用于传播学当中,体现一种文化进入大融合时期的人文主义原则,做到了传播以人为主体的扩散,做到了传播过程人性化。

(2)它利于提高传播效率,增加了反馈这一环节,提高了传者与受众之间的信息互动,使传播者的传播更好地满足需要,更充分地被接受。要建立畅通的反馈渠道,就必须保证受众的媒介接近权,使受众可以对媒介的报道进行纠正或补充。

(3)它推动媒介环境的自我完善。传播理论中,在客观环境与人对客观环境的认知之间,存在着一个信息环境。这个信息环境是一个虚拟的环境,它接近真实的程度取决于受众不被动接受,而是主动参与传播过程,对传者有约束力。

(4)它促进了信息在受众中的消化程度。只有信息被受众充分接触和认识,才能反馈于传者,而受众需要接近权的支持对信息进行深层而真实的了解。

(5)它比较妥善地解决了信息源和传者之间的关系。受众接近权的出现为信息赢得了一定的主动性和独立性,使信息源受传播者选择权支配的悖论有所改善。

2.话语权

关于话语权,中国人民大学郑保卫教授曾从新闻学的角度这样定义:“是公民运用媒体对其关心的国家事务、社会事务及各种社会现象提出建议和发表意见的权利,是公民的一项不可让与和不可剥夺的民主权利。”[2]

法国学者米歇尔·福柯(Michel Foucault)在《话语的秩序》中最早提出了“话语即权力”的观点。福柯指出,人类的一切知识都是通过“话语”而获得的,任何脱离“话语”的事物都不存在,人与世界的关系是一种话语关系,“话语意味着一个社会团体依据某些成规将其意义传播于社会之中,以此确立其社会地位,并为其他团体所认识的过程”。[3]福柯认为,话语是一种实践活动,在书写、阅读和交换中展开。在任何社会中,话语的生产都会按照一定的程序被控制、选择、组织和再传播,其中隐藏着复杂的权力关系。任何话语都是权力关系运作的产物。[4]

(二)网络传播对接近权与话语权的影响

1.网络时代之前大众接近权和话语权所受的限制

在传统传播形态下,大众对传媒的接近权和话语权受以下条件的限制。

(1)纸质传媒有版面的限制,电子传媒有时间和频道的限制。

(2)传统媒体在选择所要传播的内容时,会有所侧重或回避。

(3)媒体追求新闻价值的本能容易导致新闻价值不高的事件很难获得被传统媒体关注、报道的机会。

(4)普通群众多是只能报料,很难掌握自己对传播内容和形式的控制权。

2.网络的普及对受众接近权和话语权产生革命性的影响

(1)网络技术降低了个人参与大众传播的门槛,并以其开放式结构和海量存储能力为各种讯息意见的进入与共存提供了平台。

(2)网络的普及增强了个人意见传播的广度、速度和力度,网络成为“观点的自由市场”。

(3)受众对网络媒体的接近权打破了传统媒体在信息传播过程中的垄断地位,制约和影响了传统媒体的传播模式和习惯。

(4)网络为一些个人的、非主流的,甚至是极端边缘的话语提供了方便的传播渠道,原本在大众传播语境中处于弱势的信息获得了低成本传播的机会,并更容易得到沟通和交流。

3.信息准入门槛降低后的负面后果

虽然网络对接近权和话语权的开放与解放积极意义远超消极意义,但是这种信息准入的宽松无疑会产生一些负面效应,如接近权与话语权的滥用会导致信息的公信度降低、垃圾信息泛滥,从整体上降低网络传播的影响力和被认可程度。被称为“数字时代的女先知”的埃瑟·戴森(Esther Dyson)曾说过,“数字化世界是一片崭新的疆土,既可以释放难以形容的生产能量,也可能成为恐怖主义者和江湖巨骗的工具,或是弥天大谎和恶意中伤的大本营。”[5]

此外,尽管人人有权建立自己的媒介,建立像博客、微博、微信这样的私人网络空间供大众参与和评判,但这些与专门的网络新闻机构或商业网站相比大多仍显弱势。在大量公众的个人话语自由地出现在网络中的同时,也无法不承认一个事实,这就是——普通网民思想与表达能力有限。网络上大量话语的平均价值与传统大众传媒发布的信息相比有天壤之别,大多数普通网民由于自身知识水平不高或时间、精力有限等原因,常常并没有对相关公共事务进行深入思考,所说的大都是些主观感受,许多内容没有实际根据。在匿名的情况下,网络上不仅充斥着大量无意义的话,还包含着一些带有侮辱、诽谤性质的污言秽语,许多在大众传播甚至现实生活中不大会出现的非理性谩骂在网络中比比皆是。一些愤怒的情绪和臆测的判断常常会演变成网络暴力,误导舆论,影响到真正的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