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舆论的监督作用

二、网络舆论的监督作用

在一些问题、事件、案件的解决过程中,网络舆论的推动作用效果显著。网络平台显现出公共领域的特征,在某种程度上也起到监督国家权力并影响国家公共政策的作用。越来越多的事例显示出网络舆论不仅可以与传统媒体一起发挥舆论监督的功能,促进社会管理的公正、公平和公开,而且其监督功能已经得到社会充分肯定。

(一)2003年——网络舆论年

2003年被称为“网络舆论年”,也就是在这一年,中国互联网上的舆论相继聚焦到三大新闻事件上:“孙志刚案”“刘涌案”和“宝马撞人案”。这三个事件一次又一次地在互联网上掀起巨大的波澜,而网上舆论对这三个案件的关注对整个社会舆论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1.“孙志刚案”

2003年3月17日,27岁的大学毕业生孙志刚因被警察查到没有暂住证,被广州黄村街派出所送到收容站收容,于3月20日被殴打致死。4月25日,《南方都市报》的《被收容者孙志刚之死》首次披露了孙志刚惨死一个多月却无人过问的事件经过。当天,文章被各大网站转载,并立即引起强烈反响,点击率仅次于当时与“非典”相关的报道。尽管传统媒体一开始对孙志刚案报道不多,但网上排山倒海般的谴责和抗议给公安部门和行政机关带来了无形的压力。“中青论坛”就孙志刚事件以“天堂不需要暂住证”开设了主题,引发了近两万网民参与的讨论。网民们对行政执法和暂住证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予以讨论与抨击,强烈要求有关部门公开、透明地处理孙志刚事件,形成声势颇大的舆论浪潮。

孙志刚案在网络上引起的巨大反响,一方面推动了案件的侦查进度和对相关人员的处理,另一方面还引发了民间对已经走样的收容遣送制度的质疑。最终,网络舆论的压力与传统媒体舆论的压力汇聚一起,不仅为一个无辜冤死的青年讨回了公道,并且直接推动了原有城市收容法规的废除。2003年6月18日,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草案)》,同时废止了1982年5月由国务院发布的《城市流浪人员乞讨收容遣送办法》。

2.“刘涌案”

刘涌原为沈阳嘉阳集团董事长,因涉嫌一系列“黑社会”行为,于2000年7月11日被沈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10日经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2003年8月16日,刘涌二审被改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这则在传统媒体上只是公布性质的消息却在互联网上引起了轩然大波。对于刘涌一审被判死刑、二审判为死缓的改判,网络上爆发了各种声讨与争论,网民对二审判决书中一些不够详细的信息提出了强烈的质疑。在新浪网、新华网、搜狐网、人民网等网站,与此事件相关的留言在一天之内就超过30万条。许多网民在帖子中表达了他们的愤怒,一些知道事件细节的人和一些法律专家也在网上对此案进行了详细分析。几乎所有论坛中有关此事的帖子都反映着同一种认识,即认为缓期的判决背后可能存在司法腐败。

由于社会反响太大,2003年12月18日,在辽宁省锦州市,最高人民法院对“刘涌案”进行了提审。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次对一起普通刑事案件进行提审。22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刘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刘涌案”的改判,网络媒体发挥的作用不容忽视,甚至有人称刘涌为第一个被网络灭掉的败类。互联网给予无数个普通民众参与讨论案件的机会,虽然每一个网民的声音是微弱、有限的,但是,很多网民的声音聚合在一起,就形成了一股强大的力量。

3.“宝马撞人案”

2003年10月16日上午,黑龙江省农民代义权驾驶拉大葱的农用四轮车沿哈尔滨市道里区抚顺街自西向东行驶,行至人才市场门前,与同向停靠在路边的牌照为“黑AL6666”的苏秀文的宝马车左侧倒车镜相剐。事故发生后,苏秀文下车辱骂并殴打代义权。后围观群众劝说苏秀文向后移动车辆,以查看倒车镜的受损情况。苏秀文遂上车启动宝马车,结果汽车向前冲出,将站在汽车前方的代义权之妻刘忠霞当场撞死,并致围观群众七人轻伤,五人轻微伤。

公安机关于当日在现场将苏秀文捕获,在经过一系列举证、质证、控辩双方辩护等司法程序后,苏秀文被判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但是,审判时,包括代义权在内的所有受害人和证人无一人到席,苏秀文被“判二缓三”。网民据此认为苏秀文必定有“后台”才有能力让证人甚至受害者“封口”。诸如此类的传言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网民们自发形成的一些讨论,甚至出现了“苏秀文是多位领导的儿媳妇”等多个版本,许多网友为死者喊冤叫屈,于是有一些网民在网站论坛里作出推断:这是一起典型的司法不公审判,这其中肯定存在着司法腐败。网络上质疑的声音最终促使黑龙江省相关机构对与此有关的一系列情况进行了反腐调查。

(二)网络舆论是现实社会大众心理的反映

网络舆论有褒有贬,但总体来说褒少贬多,其原因与现实社会大众心理有微妙的关系。

1.现实中客观存在负面因素

根据唯物辩证法,物质是第一性的,意识是第二性的,意识是物质的反映,社会舆论也是现实社会中的一些事实及人们对这些事实在意识上的反映。网络舆论属于社会舆论的一部分。

网络舆论与传统的舆论一样,起到反映事实和人们对事实的认识的作用,它能够有效地帮助执政者了解真实的社会大众心理,从而调整自己的工作方向和方法。应该说,网络舆论的存在是必然的,也是一个健康的现代社会所必需的。

网络使普通民众拥有了更广泛的话语权,每当有社会问题发生,而且这些问题一时间又没有得到合理有效的解决时,互联网上的一些平台就很容易成为人们发泄不满和失望情绪的地方。人们制造舆论的目的就是希望获得事情的真相,想通过合理的怀疑促使可能被掩盖的事实浮出水面。一方面,社会现实是网络舆论的基础;另一方面,网络舆论也能够反作用于社会现实。网络舆论的反作用对社会现实中的一些消极、负面因素起了施加压力的作用,对提高社会管理的透明度、增强政府执政能力有着积极的作用。

2.网络舆论体现了大众对风险的合理恐惧

虽然网络舆论不一定全都准确,但是一些即使是并不准确的网络舆论往往也能反映出人们的某种心理或对现实的看法。因此,虽然有些网络舆论本身不一定是基于事实和理性的,但是它们体现了大众对现实风险的合理恐惧。

2011年2月10日凌晨2时,有传言称江苏省响水县陈家港化工园区有化工厂发生毒气外溢,面临爆炸,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产生恐慌情绪,纷纷逃往县城。在逃离过程中,由于道路过于拥堵,发生交通事故并导致4人死亡。

这种恐慌背后有原委——产生爆炸谣言的陈家港化工园区周边群众普遍反映,他们平时能闻到一些刺鼻的气味,有时甚至“连窗户都不敢开”。而且,2007年园区内的一家公司就发生过爆炸,导致8人死亡,数十人受伤。这次因谣言而起的出逃事件反映了当地居民对园区的化工企业能否做到安全生产充满质疑,对政府的监管机制也缺乏信任。

3.网络舆论体现了大众对现实的刻板印象

2004年3月14日,昆明一女子企图自杀时被消防队员救下。云南《都市时报》摄影记者黄兴能,在事发现场拍下3名联防队员将女子带走的照片并发在网上。该照片从此在网络上以惊人的速度疯传,“协警救人”渐渐被误读为“城管抓摊贩”“协警抓小姐”,甚至有艺术家据此照片创作了引起轰动的雕塑。在照片被误读的过程中,尽管拍照的记者和相关媒体一再澄清,却始终无法阻挡流言的传播。

2010年,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的陈力丹、李敏在《新闻实践》上发表了《一张照片被误读六年的社会心理历程》一文,分析了从“救人”到“抓人”这一过程中流言是怎样形成的。作者认为,长期以来,公众对城管已经形成了刻板印象,人们在现实生活中看到太多的城管与商贩们的冲突,看到太多的协警执法的简单粗暴;当看到照片中代表着某种组织权力的制服,看到那3个大男人的“野蛮动作”,人们理所当然地想到这是“协警抓小姐”或“城管抓摊贩”,照片中呈现出来的毫无人情味的画面,正好符合了这种刻板印象。[3]

网络舆论对一些事物的看法可能会有所偏颇,但是,在这些偏颇或者误读中,也在隐隐透露着社会中暗涌的情绪,相关政府执法部门需要做的是以此为鉴,改变工作作风,改善自身形象。

(三)网络舆论受到政府重视

互联网刚普及时,网络新闻工作者仿佛还不能与传统媒体的新闻工作者“平起平坐”,如今,网络媒体也成为新闻报道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2014年2月27日,习近平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表示:做好网上舆论工作是一项长期任务,要创新改进网上宣传,运用网络传播规律,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握好网上舆论引导的时、度、效,使网络空间清朗起来。

2016年02月21日,习近平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强调“做好党的新闻舆论工作,事关旗帜和道路,事关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事关顺利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事关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凝聚力和向心力,事关党和国家前途命运。”同样,在互联网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网上舆论引导工作尤为关键,必须划清是非界限、澄清模糊认识。[4]

2016年4月19日,习近平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说,领导干部要学会通过网络走群众路线,“网民来自老百姓,老百姓上了网,民意也就上了网。群众在哪儿,我们的领导干部就要到哪儿去,不然怎么联系群众呢?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学会通过网络走群众路线,经常上网看看,潜潜水、聊聊天、发发声,了解群众所思所愿,收集好想法好建议,积极回应网民关切、解疑释惑。”[5]

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代表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向中共十九大作的报告时再次强调:加强互联网内容建设,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

现在,每到“两会”前夕,各大网站都会推出类似“我有问题问总理”“总理请听我说”等互动平台,吸引广大网友参与。法律规定,每个普通网民都可以通过各种形式自由表达意愿,并对党和政府的政策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官员意识到让公众参与反腐的重要性,通过互联网等渠道接受群众举报和投诉,其实质是让民间反腐力量得到制度认可,并形成新的监督体。早在2008年7月16日,时任湖南省株洲市纪委书记的杨平,在人民网强国博客注册实名博客,与全国网友探讨网络反腐问题,开始网络反腐的新尝试。此后,河南省新密市市委书记王铁良、江西省万安县纪委书记万建中还公开QQ号码,与广大市民在线交流。2010年1月,在安徽省亳州市政协二届五次会议上,三位经常在当地网络论坛上发帖的“铁杆网民”被增补为该市政协委员,开创了安徽省政协委员网络选拔的先河。2011年全国两会召开前,300多位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通微博,征集民意,一些地方代表委员也将网络当作征询公众意见的重要窗口。

2010年年底,中国社会科学院在发布的社会蓝皮书《2010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中提出,互联网已成为新闻舆论独立源头,与手机结合在一起的网络成为目前最强的舆论载体。在传统媒体因为种种顾虑而缺席或反应迟钝的情况下,互联网成为网民自发爆料和集结舆论的平台。各种网络热点事件涉及面广泛,体现了广大网民积极的社会参与意识。

2018年,为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关于“开门搞督查”的重要指示精神,配合开展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国务院办公厅开展了“我为大督查提建议”活动,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政策措施不落实、政府管理服务不到位、有关部门和单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线索以及相关意见建议。征集活动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而相对于线下的邮寄方式,线上渠道实际成为重点,群众可以登录中国政府网“我为大督查提建议”专栏,也可以关注中国政府网微信公众号,进入“我为大督查提建议”微信小程序,还可以登录中国政府网“政务服务举报投诉平台”留言。